中國地方工會的發展概況
在中國工會的組織係統中,地方工會始終處於十分重要的地位。這是由中國的基本國情決定的。第一,中國的工會運動是在中國共產黨的直接領導下發展的,而黨對各地工會運動的領導主要是通過地方黨委結合各地的實際情況,具體貫徹黨中央的路線、方針、政策來實現的。加強和健全地方工會,就有利於實現黨對工會的領導。第二,中國幅員遼闊,各個地區的經濟和社會發展狀況很不平衡,全國總工會直接領導全國幾十萬個基層工會有諸多困難。加強和健全地方工會,有利於結合各地實際狀況,切實發展各地的工會運動。第三,中國的經濟管理體製,除了由產業係統直接領導管理的一部分企業外,各行業的眾多企業統由地區領導;即使實行產業係統領導的企業,在日常工作中也需接受所在地區的領導。加強和健全地方工會,有利於適應這種經濟管理體製,推進工會運動的發展。
中國地方工會為三級組織結構,即: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省轄市、地區、盟、自治州總工會;縣、旗總工會。
一、中國地方工會的發展曆程
中國工會從建立之日起,就重視建立地方工會。一九二二年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在確定按產業原則組織工會的同時,作出建立地方總工會的決定。當年十月,就在湖北省建立起中國第一個省級地方工會——由林育南任秘書主任的湖北全省工團聯合會(一九二七年通過召開全省工人代表大會,成立了由向忠發任委員長的湖北全省總工會)。十一月,湖南省建立起由毛澤東任總幹事的湖南全省工團聯合會(一九二六年召開全省工人代表大會,成立了由郭亮任委員長的湖南全省總工會)。一九二五年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在《組織問題決議》中決定,“為統一當地工會組織及親密互助起見,凡城市或省區隻組織一個工會聯合機關”。之後,隨著大革命形勢的進展,各級地方工會組織出現了飛速發展的大好形勢。到一九二七年三月,廣東、河南、江西、福建、安徽、江蘇、陝西等省都建立了全省總工會,上海、北京、天津、廣州、武漢、長沙、成都、重慶、西安、青島、九江、南昌、梧州、南寧、張家口等大中城市以及吉安、贛州、滬州、南充等一批較小城市也都建立起市、縣總工會。各級地方工會積極組織工人群眾,進行了許多經濟和政治鬥爭,大力支援了北伐戰爭。一九二六年至一九二七年著名的上海工人三次武裝起義,一九二七年武漢、九江工人收回英租界的勝利,一九二七年十二月的廣州起義、在大城市建立第一個工農民主政權的鬥爭,都是在中國共產黨領導下,由地方工會直接組織或參與組織的。一九二七年四月以後,由於國民黨加劇了對工會運動的破壞和鎮壓,各級地方工會大都被迫轉入地下活動。
在白區工會遭到迫害挫折的同時,革命根據地的工會組織則日益發展起來。一九二九年十一月五次勞大以後,全國總工會發出《蘇維埃區域工會工作大綱》。川陝蘇區建立了川陝省工會。福建的閩西地區(下屬8個縣)、江西的贛東北地區(下屬4個縣)、湖南的平江和瀏陽、湖北的陽新、廣西的龍州等地都建立了地區或縣工會。這些地方工會在組織工人參軍參戰、參加根據地建設、改善工人生活等方麵做了大量工作。抗日戰爭時期,隨著抗日民主根據地的建立,先後建起了陝甘寧邊區、晉察冀、晉東南、晉西北、山東等地的地方工會。這些地方工會在組織工人開展大生產運動和反掃蕩鬥爭,支援八路軍、新四軍,打退敵、偽、頑三方麵的軍事進攻,打破經濟封鎖,改善工人生活等方麵做了大量的有成效的工作。
在解放戰爭時期,每解放一個城市、一個地區,都迅速建立起相應的地方工會,並派強有力的幹部擔任工會的領導職務。到新中國成立前夕,東北地區全部、華北地區大部以及其他地區的一些城市,都已經分別建立起省級、市級、縣級的地方工會和一些地方產業工會。這些工會組織,主要通過組織職工貫徹執行“公私兼顧、勞資兩利、發展生產、繁榮經濟”的方針政策,開展創生產新紀錄活動和捐獻器材活動,參加人民政權建設,以日益豐富的物資供應和鞏固強大的後方陣地,支援解放戰爭的勝利前進;同時,參與勞動工資、勞保福利條例的製定,改善職工生活。這不僅對支援解放戰爭的勝利起了重要作用,也為新中國成立後工會工作的開展,創造和積累了經驗。
新中國成立以後,中國革命的重點轉入城市,中共中央強調全心全意依靠工人階級發展生產,恢複國民經濟,進行民主改革和社會改革,鞏固新生的人民政權。要求迅速把工人階級組織起來,建立工會。因此,各級黨委都選調骨幹力量組建工會。到一九五二年底,除台灣、西藏外,其餘的省、自治區、直轄市和各城市的總工會都已建立起來,許多省市都選舉中共省市委書記、常委一級的領導幹部擔任工會主席。同時,按行政區劃,建立了華北、東北、華東、中南、西南、西北等6個大行政區總工會或全國總工會辦事處,分別負責領導所轄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的工作。這期間,各級地方工會在恢複國民經濟、進行城市民主改革、提高職工素質、改善職工生活等方麵,做了大量工作,受到地方黨委、政府和廣大職工的讚揚和支持。同時,根據全國總工會抓緊建立產業工會的要求,協助全國產業工會推進了地方產業工會的建設。
從一九五三年起,中國進入有計劃的經濟建設時期,並進行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為適應中央對經濟建設集中統一領導的形勢,全國總工會進一步加強產業工會並逐步按產業實行係統領導,各級地方總工會改稱各級地方工會聯合會。而由於當時的156項重點建設項目分布在全國的許多地區,需要各地組織人力、財力、物力給予支持和配合;各地區根據經濟發展的需要,也都開展了本地區的經濟建設;由於全國經濟、社會發展的不平衡,對農業、手工業、資本主義工商業的社會主義改造,更需要根據各地的具體情況來進行,這都要求地方工會發揮重要作用。各級地方工會也都努力發揮自己的優勢,組織動員廣大職工,為國家的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做出了卓越的貢獻。這期間,由於全國總工會強調實行產業工會的係統領導,使全國產業工會和地方工會在工作部署、經費管理使用等方麵往往發生矛盾。為了協調產業工會與地方工會的關係,全國總工會七屆十一次主席團會議於一九五六年十二月作出《關於改善組織領導的決定》,確定產業工會與地方工會的分工和各自的任務,使地方工會與產業工會的關係有所改善。但由於全國總工會要實行產業工會係統領導的方針未變,同地方工會主要在同級黨委統一領導下全麵貫徹地方黨委的要求的矛盾仍然存在。
一九五七年十二月,中國工會八大根據中共中央的指示,確定工會的組織領導原則應是產業和地區相結合。會後,全國總工會除一部分必須在全國實行統一集中領導的產業工會外,其餘產業工會的基層組織和地方組織的日常工作,主要由地方工會聯合會來領導。一九五八年三月,中共中央成都會議通過了關於工會組織問題的決議,提出工會體製應作重大調整,各級工會組織應以同級黨委領導為主,同時接受上級工會的領導。各省、自治區、直轄市工會聯合會可考慮改為省、自治區、直轄市總工會。一九五九年一月,全國總工會八屆四次主席團擴大會議根據中央成都會議精神,通過了《關於全國總工會及產業工會全國委員會的組織機構和組織製度的規定》,決定各級地方工會聯合會均改為各級地方總工會,除鐵路工會在以同級黨委和地方工會領導為主的前提下繼續實行對其地區工會的領導外,其餘各產業工會全國委員會都隻與其下級工會建立聯係,從這時到一九六六年“文化大革命”為止,形成了全國總工會主要通過地方工會推進工會運動的格局。
“文化大革命”期間,從一九六七年到一九七二年,部分省市成立了由“四人幫”控製的“革命職工代表大會”(簡稱“工代會”),代替了原來的地方工會組織。盡管“工代會”中大都含有著名的勞動模範和有威望的老工會工作者,但總的來說,它是以革命大聯合為名,行幫派掌權之實;它以貫徹“四人幫”的反革命圖謀為唯一職責,纂改了工會運動的方針任務。一九七三年,在周恩來主持中央工作,整頓經濟、社會秩序的形勢下,開展了對工會組織的整建工作。到一九七三年底,全國已有28個省、自治區、直轄市召開了工會代表大會,選舉出省級總工會,省屬城市的工會組織也陸續進行了整建。但這次地方工會的整建,是在“文化大革命”總的指導方針下進行的,盡管取消了“工代會”的名稱,領導班子中增加了老工會工作者的比重,但幫派掌權的實質基本未變;恢複了一些正常的業務活動,不久又在所謂“反回潮”中遭到批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