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業區劃(1 / 3)

經濟地理學研究的問題 農業區劃

一、農業類型與農業區

(一)農業類型

農業類型是農業結構和經營方式在地域上的表現方式。它是在一定地域範圍內和一定曆史發展階段,因自然、技術、經濟條件影響而形成的地域農業生產體係,具有相對穩定性。同一類型具有類似的生產條件、結構特點、經營製度、土地利用方式、發展方向與途徑。農業類型含有係統的或分類的特征,著重表現農業地域結構的形成,是農業客觀現實的反映。在空間分布上往往不連片,可重複出現。農業地域類型可能成為基層的農業區,是農業區劃的基礎;較高層次的農業區可能由若幹農業類型的地域組合。農業類型和農業地域類型基本相同,前者強調農業的部門結構特點,後者側重於農業的區域特點,即各農業部門在地域上的組合形式。

(二)農業區

農業區是指農業生產上具有類似的條件、特征和發展方向的一定區域。它是農業生產地域差異和地域分工的一種表現形式,具有區際差異和區內共同性的特點,屬經濟區類型(部門經濟區的一種)之一。農業區的性質、特點和發展方向,不僅取決於一定的社會生產方式,同時受自然、技術、經濟條件的影響和製約。其產生、形成和發展,與社會生產力水平、農業商品化程度及農業生產地域分工的要求相聯係。

農業區是客觀存在的、曆史性的產物,有其自身的形成、演變、發展的曆史過程。最早的農業區是農業自發的自然分區。以後根據各地自然資源和生產特點的差別,因地製宜地劃為各種農業區。每個農業區是一個相對獨立的農業生產地域綜合體,具有一定的麵積和農業結構。農業區有一定的層次和等級,高層次的農業區主要反映農業生產大的地域差異,範圍較大,農業結構複雜,著重於表現農業的部門結構特點;低層次農業區主要反映農業生產小的地域差異,範圍較小,農業結構較簡單,著重於表現作物結構的特點。高層次農業區包括若幹低層次農業區。不同等級的農業區具有不同的服務對象。

二、農業生產地域分異規律與農業區劃

(一)農業生產地域分異規律

農業生產地域分異規律反映農業生產強烈地區差異性的必然的內在聯係。地球表麵各個國家或地區的農業生產、受到千差萬別的自然、技術、社會、經濟等條件的綜合影響,在發展條件、結構與分布特點、存在問題和潛力、發展方向與應取措施等各個方麵,都必然地表現出合乎規律的地區差異性。人們根據對這一客觀規律的認識和掌握,按照區別各地農業生產的差異性,歸納一定地區範圍內農業生產的相似性、共同性,由粗到細,逐級地把這種農業生產的地區差異性辨認出來,理成係統,分區劃片。

(二)農業區劃

所謂農業區劃,是指按農業地域分異規律,科學地劃分農業區。這是研究農業布局的一種重要科學分類方法。農業的地區差異,大至全世界,小到一個地方,不僅是到處客觀存在,而且各有其曆史形成過程。農業區劃就是這種客觀的農業地域差異在人們主觀認識上的反映。

農業生產盡管千差萬別,因地而異,但仍有其分布規律可循。農業區域的形成,不僅僅是由於不同生物的固有特性與外在環境條件要求相適應,同時又是曆經不同的社會經濟發展階段後,長期的地域分工的結果。一個地區發展什麼樣的農業,怎樣安排農業各部門和各種作物,達到多大生產規模,往往要取決於社會一定時期的國民經濟和市場需要和生產水平,從“萬物俱全”的小農經濟到高度專業化的農業地區結構,是要經曆一個較長的發展過程的。通過深入調查,分析其形成條件和特點,按照地域分異規律,科學地劃分農業區,進一步闡明各區的發展方向和建設途徑,為充分、合理開發利用農業資源,揚長避短發揮地區優勢,因地製宜地規劃和指導農業生產,實現合理的農業地域分工提供科學依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