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月二十四日 國務院發出《關於企業、事業單位的幹部和工人調動問題的若幹規定》,提出:一、國務院各部門及其所屬管理局、總公司等管理機構可以決定在所屬企業事業係統之間跨地區調動工人。其中一次跨地區調動幹部10人以上、工人50人以上的,應抄送調出調入單位所在地的市、縣人民委員會。二、部門間、地區間及部門與地區間一次跨地區調動工人100人以上的,向勞動部備案。三、往北京、上海兩市調入的工人,應事先商得北京、上海市人民委員會同意。
六月一日 勞動部、公安部、糧食部聯合發出《關於簡化委托代訓學徒審批手續問題的聯合通知》。通知對企業、事業單位需要委托外省市自治區代培學徒的審批手續、招收和調動、戶口遷移和糧食供應等問題作了規定。
九月二十二日 勞動部召開試行亦工亦農勞動製度經驗座談會。會上介紹和交流了經驗,並研究了有關政策和規章製度。
十月十七日 勞動部就全民所有製企業與集體所有製企業之間勞動力調動問題複函青海省勞動局,提出集體所有製單位向全民所有製單位調動工人時,調入單位必須辦理增加國家職工的審批手續,經批準後才能調動。
十二月十四日 勞動部發出《關於調配委托代培學徒有關問題的通知》提出:一、我部委托各地區、各部門代培的學徒,是為一些重點企業單位在必要情況下補充合格的技術工人而準備的;二、中央部屬單位、各地方單位需要調配我部委托培訓的學徒,應由中央主管部或省、自治區、直轄市勞動廳局,彙總調配計劃報我部同意後,指定代培地區的勞動部門負責按計劃分配到委托代培的企業單位抽調;三、代培學徒自辦理調轉手續之日起,即作為調入單位的職工,一律不再退換。
一九六六年
二月一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批轉《五省精減安置鞏固工作座談會紀要》。明確:一、被精減職工要求複工複職的,一般不再收回。二、本應精減而作除名處理的,按規定給予應有的待遇。三、被精減職工及其家屬的戶口,應當一並加以解決。四、精減安置鞏固工作的各種遺留問題,安置地區應當負責。回鄉下鄉職工中屬於精減政策方麵的問題,應主動與原精減單位聯係解決。除名不當,少發各種補助費,退休退職等問題,由原精減單位負責。
三月二十三日至四月七日 中央安置城市下鄉青年領導小組召開安置工作座談會。四月二十九日,國務院批轉座談會紀要。國務院在批示中提出,安置部門的任務,主要是動員不能就業的城市知識青年下鄉上山,把他們很好地安置在農業戰線上。同時,把業餘教育抓起來,以便加強對在鄉、下鄉知識青年的政治思想和生產技術教育,盡快地把他們培養成為建設社會主義新農村的新生力量。
一九六七年
一月二日 “全國紅色勞動者造反總團”、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部、中華全國總工會發出“聯合通告”,規定: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一律不得解雇。一九六六年六月一日以來被解雇的合同工、臨時工、外包工等,必須立即召回本單位,參加生產,補發解雇期間的工資。
二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通告,宣布“全國紅色勞動者造反總團”、勞動部、中華全國總工會一九六七年一月二日聯合通告是非法的,應予取消。各省、市勞動局根據“三團體”的聯合通告所決定的一切文件,一律作廢。臨時工、合同工、輪換工、外包工等製度,有些是合理的,有些是不合理的,錯誤的。中央正在研究,在中央未作出新的決定以前,仍按原來辦法進行。
二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處理下鄉上山知識青年外出串連、請願、上訪的通知》。通知要求凡尚在外地進行串連、請願、上訪的下鄉上山知識青年、支邊青年、農場職工,所有人員應立即返回本單位,參加文化大革命,並搞好生產。所設聯絡站,一律撤銷。安置工作中的問題,應由各級黨委負責逐步加以解決。精減下放人員問題,也按此精神處理。
二月十七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支援內地和邊疆建設的職工應就地參加文化大革命的緊急通知》,提出所有遷入、調入或借調支援內地、邊疆建設的職工,都應當堅決地貫徹執行《中央關於抓革命、促生產的十條規定(草案)》,堅守崗位,積極工作,就地抓革命,促生產。凡是目前已經回到原調出地區的職工,應該迅速返回內地和邊疆,任何單位不許留用。
十月八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下鄉上山的知識青年必須堅持在農村抓革命促生產的緊急通告》。要求仍然逗留城鎮的下鄉上山青年和其他人員,包括支邊人員,農場職工、退伍戰士、精減下放人員、社來社去人員,以及文化大革命期間動員下鄉落戶人員,都應當迅速返回農村去,就地鬧革命,積極投入“三秋”戰鬥。下鄉上山的知識青年和其他人員建立的各種組織和聯絡站,要立即撤銷。
一九六八年
一月十八日 中共中央發布《關於進一步打擊反革命經濟主義和投機倒把活動的通知》。通知提出:臨時工、合同工、輪換工、外包工等,在中央未作出新決定以前,一律不得轉為固定工。集體所有製的職工,不得強行要求轉為全民所有製職工。原來由生產隊供應口糧的人員,一律不許改由國家供應。上山下鄉支邊的青年,不要回城要求落戶。
一月二十三日 勞動部給山西省計委勞資辦公室《關於從社會上招收原精簡人員的複函》,提出在國家計劃指標之內,從社會上招收學徒時,可以招收符合條件的被精簡回城鎮現仍未安置好的職工。
四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中央軍委、中央文革發出《關於安置一九六八年退伍軍人的通知》中指出,一九六八年的退伍軍人的安置工作,要繼續貫徹國務院規定的“從哪裏(省)來,回哪裏(省)去”的精神,特別要動員他們到農村中去參加農業勞動和農村的各項工作,主要是農村教育工作。
六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出《關於一九六七年大專院校畢業生分配工作問題的通知》。規定畢業生的分配,必須堅持麵向農村,麵向邊疆,麵向工礦,麵向基層,與工農群眾相結合的方針。一九六六、一九六七年大專院校畢業生(包括研究生),一般都必須先當普通農民,普通工人,虛心向工農群眾學習,使“知識分子勞動化”。
通知還規定:技工學校、半工半讀學校一九六七年應屆畢業生,一律於一九六八年七月畢業,並開始分配工作。這些畢業生,按各辦學部門原來規定的辦法進行分配和安排,待遇也按原規定執行。
七月二十一日 毛澤東主席對《從上海機床廠看培養工程技術人員的道路》的調查報告批示:要從有實踐經驗的工人農民中選拔學生,到學校學幾年以後,又回到生產實踐中去。
十月三日 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務院科教組《關於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辦學幾個問題的意見》。其中提出:對技工學校要抓緊調整、規劃、布局等工作,根據需要與可能適當發展。並規定:技工學校招收相當於初中文化程度的經過一、二年勞動鍛煉的知識青年或應屆初中畢業生,學製暫按兩年試行。
十一月十五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通知各地和有關部門,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半工(農)半讀學校一九六八年的畢業生,於十一月開始分配。分配方向是走與工農兵相結合的道路,到農村去,到邊疆去,到工礦去,到基層去,當普通農民、普通工人。
十二月二十二日 人民日報在發表甘肅省會寧縣部分城鎮居民到農村安家落戶的報導中加編者按,引述了毛澤東主席的指示:“知識青年到農村去,接受貧下中農的再教育,很有必要。要說服城裏幹部和其他人,把自己初中、高中、大學畢業的子女,送到鄉下去,來一個動員。各地農村的同誌應當歡迎他們去”。
一九六九年
一月二十八日 國務院轉發北京市革命委員會《關於知識青年和城鎮居民上山下鄉工作中幾個問題的通知》,要求國務院各部門參照執行。《通知》規定:幹部下放勞動,無論去“五七”幹校,或去農村、農場、邊疆地區,都允許他們攜帶家屬子女一起去。
二月 中央安置城市知識青年下鄉辦公室召開了跨省區安置下鄉青年協作會。
一九七○年
三月 國務院召開全國計劃工作會議,要求“集中力量建設大三線戰略後方”。
五月十二日 中共中央轉發國家計委軍代表《關於進一步做好知識青年下鄉工作的報告》,要求各地對報告提出的幾個問題認真研究執行。並檢查一下知識青年下鄉情況,報告中央。
一九七一年
二月十九日 全國計劃會議結束。一九七一年計劃招收固定工的來源是:(1)退伍軍人;(2)根據“四個麵向”,從家居城鎮的應屆初、高中畢業生中招收一部分;(3)經過勞動鍛煉兩年以上的上山下鄉知識青年,由貧下中農推薦招收一部分;(4)礦山、森林工業、地質勘測單位符合條件的職工子女,本係統可招收;(5)從農村招工要嚴格控製,必須從農村招一部分工人時,要經省、市、自治區革委會審批。
七月十四日 國務院、中央軍委批轉《國家計委、國家建委關於內遷工作中幾個問題的報告》,提出內遷家屬的安置,對居住城鎮吃商品糧的家屬,應準予隨職工內遷,在所在地落戶口,家屬戶口在農村的,根據企業安置工作的條件,也可落城鎮戶口。內遷職工家屬的工作要進行妥善安排。
十一月三十日 國務院發出《關於改革臨時工、輪換工製度的通知》,規定常年性的生產、工作崗位,應該使用固定工,不得再招用臨時工。已在這種崗位上使用的臨時工,可以改為固定工,在國家勞動計劃指標外、縣辦企業在常年性生產崗位上使用的臨時工、亦工亦農輪換工,改為固定工,要慎重,從嚴掌握。
一九七二年
一月二十一日 國務院副總理李先念在勞動計劃的幾個材料上批示:現在勞動指標的管理計劃太鬆了;有計劃等於無計劃,對計劃太沒有嚴肅性。天天在那裏反無政府主義,而自己就犯了無政府主義的嫌疑。脫產人員這麼大的比例使人簡直不可理解。長此以往,這個企業很難先進或持久。這不是增產節約建設社會主義,而是在那裏不勞動或少勞動而吃社會主義。應注意。
二月五日 國務院總理周恩來聽取國家計委彙報全國計劃會議情況時指示:現在企業亂,要整頓,目前有些自流現象。在經濟發展中出現的最突出問題是基本建設戰線規模過大,導致了去年“三個突破”:職工人數突破5000萬,工資總額突破300億元,糧食銷售突破800億斤。原來的人不用,插隊去了,又要招新的,職工增加太多,非犯錯誤不可。“三個突破”給國民經濟各方麵帶來一係列問題,應注意解決。
四月七日 國家計委發出《關於嚴格控製增加職工、充分挖掘現有勞動潛力的通知》,要求嚴格控製增加職工。輪換工和縣辦企業(包括縣以下全民所有製企業)常年生產工作崗位使用的臨時工,也要納入國家計劃。
十一月五日 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家建委的報告,決定繼續壓縮基本建設中使用的民工。
一九七三年
二月二十一日 李先念副總理在全國計劃會議領導小組擴大會議上講話:第一條,一九七三年基本不招工,除了特別批準的以外,一個勞動指標也不給。一九七四年也基本不招,甚至一九七五年也基本不招。需要安排的大專畢業生和家住城市的複員退伍軍人,從減少的人數中安排;新開工企業需要的職工從現有職工中調劑解決。第二條,能減的堅決減下來。基本建設上使用的300萬常年民工要下來,上半年先減200萬。第三條,基本建設隊伍要統一調度。現在施工隊伍360萬,屬於中央的“野戰軍”是100多萬,有的省市不讓調,成千人沒活幹也調不動。從現在開始要調。
三月十二日 李先念副總理在全國計劃會議勞動力問題座談會上講話:人是不是可以減呢?可以減。減人,要做充分的工作。同誌們把菩薩請來了,又要送走,可不容易。一九七三年職工淨減140萬人,我看少了。基建常年民工,可以不要,上半年先減210萬。
六月十日 中共中央把毛澤東主席給李慶霖的複信印發全黨。福建省莆田縣城郊公社小學教員李慶霖一九七二年十二月二十日上書毛主席,反映他的孩子上山下鄉後的生活困難。毛澤東主席於一九七三年四月二十五日複信給李慶霖說:“寄上300元,聊補無米之炊。全國此類事甚多,容當統籌解決”。
四月二十七日 周恩來主持召開政治局會議專題研究統籌解決知識青年上山下鄉的問題。周恩來指示:(一)把毛澤東主席的複信印發全黨,籌備召開全國知青工作會議;(二)安置經費要提高,插隊補助費可以提高到600元。財政部要研究作出決預算;(三)口糧不夠吃的給予解決;(四)奸汙迫害下鄉女青年的要嚴懲;(五)要派幹部下鄉帶領知識青年;(六)國家計委抓知青下鄉工作不力,國務院要成立知識青年下鄉領導小組,下設辦公室,放在農林部;(七)狠抓計劃生育,減輕人口壓力。
六月二十二日至八月八日 國務院召開全國知青上山下鄉工作會議,討論統籌解決知青上山下鄉工作中的問題,並製定具體實施辦法。周恩來、葉劍英到會講話。八月四日,中共中央同意並轉發了《關於全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工作會議的報告》,同時印發《關於知識青年上山下鄉若幹問題的試行規定草案》,明確規定城鎮中學畢業生的分配,以上山下鄉為主。
七月三日 國務院批轉國家計委、國務院科教組《關於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辦學幾個問題的意見》,決定全國中等專業學校、技工學校開始招生。招生對象是有一定實踐經驗的、具有初中文化程度的、20歲以內的青年職工、退伍軍人、民辦教師、赤腳醫生、上山下鄉青年以及應屆初中畢業生。對有較豐富經驗的優秀工人、農民、幹部入學,年齡和文化程度限製可以放寬。中專學製按二至三年試行,技校學製暫按二年試行。
十月 國務院成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領導小組,由陳永貴任組長,沙風、顧秀蓮任副組長。一九七五年又提拔了下鄉知識青年侯雋任專職副組長。知青辦設在農林部。
一九七四年
四月二十二日 中共中央批轉國家計委《關於一九七四年國民經濟計劃(草案)的報告》。
一九七五年
四月二十二日 國家計委發出通知,提出鐵路職工調入京、津、滬三大城市,應當與當地勞動部門協商。
九月三十日 國務院發出《關於調整國務院直屬機構的通知》。決定將國家計委勞動局改為國家勞動總局,作為國務院的直屬機構,由國家計委代管。康永和被任命為勞動總局局長。
十月十一日 國家計委同意並批發了京、津兩市去外地招工的意見。主要招收兩市去外地下鄉知識青年。
一九七六年
二月十二日 毛澤東主席在一份反映知識青年下鄉工作中一些問題的材料上批示:“印發政治局,知識青年問題,似宜專題研究,先作準備,然後開一次會,給以解決”。五月六日,國務院和知青領導小組召開了領導小組全體成員會議,決定從中央有關部門抽調幹部分赴各地調查了解知青下鄉工作的情況。
九月七日 國家勞動總局、中國人民解放軍總參謀部、中國人民解放軍總政治部發出《關於軍隊轉業幹部愛人係軍隊編內職工辦理調動手續問題的通知》。規定軍隊轉業幹部愛人係軍隊編內職工,調動工作必須報經軍級以上司令部、政治部審查核實,由地方有關部門予以分配工作。調入單位相應增加的職工人數,由各省、市、自治區勞動局於年底報國家勞動總局備案。
一九七七年
五月四日 餘秋裏副總理在全國工業學大慶會議上提出,企業的非生產人員一般不得超過職工總人數的18%,超過部分,要逐步減下來。
十一月八日 國務院批轉公安部《關於處理戶口遷移的規定的通知》。通知規定,上山下鄉知識青年,因病殘或家庭有特殊困難,符合國家規定,需要返回市、鎮家中的,經市、縣知識青年上山下鄉辦公室審查同意,準予落戶。
一九七八年
二月十一日 教育部、國家勞動總局發出《關於全國技工學校綜合管理工作由教育部劃歸國家勞動總局的通知》。
三月二十八日 中共中央副主席鄧小平在同胡喬木、鄧力群談話時指出:要研究如何使城鎮容納更多勞動力的問題。現在是搞上山下鄉,這種辦法不是長期辦法,農民不歡迎。
四月三日 國家勞動總局轉發國務院副總理李先念在新華社記者寫的《上海市勞動部門積極解決職工居住與工作地點相距過遠的困難》一文中批示:“上海能辦,別的城市一定能辦”。
四月十三日 中共中央批準《關於調整國務院知識青年上山下鄉領導小組成員和辦公室管理體製》的報告。為了便於統一協調各方麵的工作,決定調整領導小組成員,並將國務院知青辦由農林部代管改為勞動總局黨組領導。四月二十一日,中組部任命許世平為國務院知青辦主任,以後又兼勞動總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八月五日,經中共中央批準,調整了知青領導小組成員。陳永貴任知青領導小組組長,康永和任第一副組長。
四月二十日 中共中央發出《關於加快工業發展若幹問題的決定(草案)》,提出各級領導要發揚黨的關心群眾生活的優良傳統,生產、生活同時抓。要有步驟地解決職工夫妻長期兩地分居的問題,三線地區,要積極創造條件,在幾年內解決這個問題。對違反紀律的人,要進行嚴肅的批評教育,情節嚴重,屢教不改的,要給予處分,包括記過、撤職、降級、降薪、留廠察看,直至除名。
四月二十二日 中共中央副主席鄧小平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講話指出:今後不僅大中學校招生要德智體全麵考核,擇優錄取,而且各部門招工用人也要逐步實行德智體全麵考核的辦法,擇優盡先錄用。
六月二日 國務院發出《關於工人退休、退職的暫行辦法》,提出工人退休、退職後,家庭生活確實有困難的,或多子女上山下鄉、子女就業少的,原則上可以招收其一名符合招工條件的子女參加工作。
七月三日 胡耀邦在同許世平談話時指出,上山下鄉這條路走不通了,要逐步減少,以至做到不下鄉,這是一個正確的方針,是可能的。安置去向,主要著眼於城市,先抓京、津、滬三大城市。
十一月二十一日 國家勞動總局召開全國勞動工作會議,貫徹鄧小平在全國教育工作會議上講話關於招工工作的指示,並研究了企業勞動力方麵的問題和統籌安排城鎮新增長的勞動力問題。
十一月二十四日 國家勞動總局發出《關於三線地區軍工企業職工子女就業問題的通知》,提出三線地區遠離城市的軍工企業的職工子女,屬於按政策留城或上山下鄉知識青年的,如本單位有招工指標時,可以由當地勞動部門統一進行德智體全麵考核,優先錄用。
十月三十一日至十二月十日 國務院在京召開全國知識青年上山下鄉工作會議,總結了上山下鄉工作的曆史經驗和教訓,決定調整上山下鄉方針,不再搞插隊,但可舉辦集體所有製的知青農場或工廠。同時城市廣開門路,為擴大留城麵、縮小下鄉麵創造條件。在向政治局彙報時,李先念副總理讚成集體所有製企業、事業單位,用於招收留城和下鄉知識青年的勞動指標,由省、市、自治區自行決定,從嚴掌握的辦法。
十二月十二日至十八日 國家勞動總局在北京召開全國技工培訓工作會議,研究為加速實現四個現代化,認真搞好技工培訓工作的問題。
十二月十六日 財政部、國家勞動總局頒發《關於技工學校經費管理和開支標準的暫行規定的聯合通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