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極改善勞動條件
不斷地為勞動者創造安全衛生的勞動條件和良好的作業環境,是保證安全生產的物質基礎,也是勞動保護工作一項長期任務。
新中國建立以來,中國共產黨和政府十分關懷和重視改善企業的勞動條件,國家依靠立法,製訂方針政策,落實經濟和技術措施,作為積極改善勞動條件的主要手段,保護了職工的安全和健康,保護了生產力,從而促進了生產力的發展。
企業的勞動條件有了很大改善
一、改造舊社會遺留的惡劣勞動條件
在國民經濟恢複時期,中國共產黨和政府致力於盡快改變舊社會遺留下來的企業中不安全、不衛生的勞動條件。在對舊企業進行改造和恢複生產的同時,開展安全衛生大檢查的群眾運動,揭露並消除不安全、不衛生的狀況。盡管國家財政經濟狀況十分困難,中央和各地方政府、各經濟部門仍撥出專項經費,用以解決企業中安全衛生設施短缺的問題,逐步改善企業的勞動條件。在國民經濟恢複的三年中,各地方政府和產業係統都撥出了專款,如鐵道係統撥出1000多萬元;化學工業係統800餘萬元;上海市的189個工廠撥出2000多萬元;原鬆江省撥款50多萬元。已有近百年曆史的中國紡織工業,直到全國解放之前,工廠工人的勞動條件從未得到改善,工人們一直在高溫高濕下作業,勞動時間長,勞動強度大,特別是到了夏季,車間氣溫往往高達40℃以上,織布車間的相對溫度超過90%,工人因悶熱而中暑暈倒是常事。在新中國建立以後的第一個夏天,中國共產黨和人民政府就把紡織工業的防暑降溫作為勞動保護的一個重大課題,為此撥出專款。一九五一年,政府投資262.4萬元,一九五二年投資365.72萬元,一九五三年投資1444.2萬元,一九五四年投資3000多萬元。在國民經濟恢複時期,每個5萬紗綻、1000台織布機的國營紡織工廠防暑降溫設施的固定資金,比解放前同項的總投資增加了5.3倍。據當時統計,解放前全國棉紡織工廠隻有32套送風機,20眼降溫用的水井。解放後,僅一九五三年一年中,紡織工廠就新增加送風機215套,新打降溫水井163眼。一九五○至一九五二年的三年間,全國紡織工廠新增加的防暑降溫通風設備就超過了解放前60年的設備總數,全國紡織工廠夏季的車間溫度普遍降低5—7℃,一般都能控製在30℃左右。另外,車間普遍安裝了暖氣設施。一些用蒸汽的車間,如漿紗、煮繭、染色等機器上方,安裝了排霧管道,基本消除了車間裏霧氣彌漫的現象。
在鋼鐵、冶金、機械、搪瓷、玻璃、化工、建材等行業中,在全國解放後的三年中,防暑降溫工作也取得了很大的成就。這些企業普遍采用了通風噴霧、空氣淋浴、轉移熱源、隔熱擋熱、遮陽解熱、調整夏季作業班次,供應含鹽清涼飲料等各種技術、組織和衛生保健措施,工人中暑事故大大減少,因高溫而停工停產的現象基本消除。
在其他工礦企業、車站碼頭和基建工地,新中國成立初期的勞動保護措施主要是采取改進技術,改進工具,改進操作,以及采用機械化、半機械化、自動化、半自動化等措施,同時加強管理,盡可能地減輕和消除工人的笨重體力勞動。尤其是搬運裝卸作業,中國共產黨和政府領導工人進行了廢除封建把頭製度的民主改革,在此基礎上,一方麵增設碼頭防護措施,改進照明條件,同時著重減輕貨包重量。一九五三年,勞動部和全國總工會確定,將單人肩運貨包初步改為件重不超過100公斤。
煤炭工業廢除了掠奪式的“高落式”采煤方法,改革舊的生產技術,學習前蘇聯先進經驗,推行“長壁式”采煤方法和機械化作業。一九五○年,燃料工業部頒發了《國營煤礦全麵推行采煤方法和煤礦保安的決定》。經過實施,有效地改善了礦工勞動條件,減少了生產中的危險。采煤方法的改革,使原來分散地亂采亂挖的生產變為集中生產,井下的風量相對集中,使井下作業工人每人每分鍾的風量達到4立方米。井下采用了電燈和蓄電池燈,基本上代替了過去長期使用的電石燈和煤油燈,為減少和防止瓦斯事故創造了良好的條件。在一些礦山,還采用濕式鑿岩、噴霧灑水等防塵措施,岩石掘進工作麵的矽塵濃度明顯下降。國營礦山由於當時在通風、排水、防火、機械化、防塵、照明等方麵采取了有力措施,使礦工的勞動條件比解放前有了明顯的改善。
經過國民經濟恢複時期廣泛深入的勞動保護工作,改善了舊中國遺留下來的惡劣勞動條件,全國工業企業中職工傷亡事故大大減少。這一成就,體現了工人階級的主人翁地位,為全國開始進行有計劃的經濟建設,以及進一步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建立了良好的基礎。
二、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
一九五三年,新中國開始了國民經濟建設第一個五年計劃,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的工作成為勞動保護工作的中心環節。
(一)建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製度。
隨著生產的發展,為了逐步做到把改善勞動條件納入企業生產計劃,與企業技術改造同步進行,國家提出了建立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製度的要求。各地區、各經濟部門和所屬的大部分工礦企業,在編製生產財務計劃的同時,普遍編製改善勞動條件的安全技術措施計劃,列入年度生產財務計劃,成為生產任務的重要組成部分,開展了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的工作。
“一五”期間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的工作,取得明顯成效。僅全國煤炭、冶金、一機、鐵道、交通、紡織、化工、林業等8個主要產業部門,在“一五”期間,即撥出安全技術措施經費4.9億多元。據24個省、自治區、直轄市的統計,從一九五四年至一九五六年的三年間,列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解決的安全技術,工業衛生和生產輔助設施及安全培訓宣傳教育的計劃項目,共有8.1萬多項。通過采用新技術、新工藝,以及采取通風、密閉、安全防護裝置等方法,解決了大量的機械、電氣安全和塵毒危害問題。例如,山東省從一九五四到一九五七年,列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解決的項目為1.082萬個,安全措施經費投資1577.3萬元。黑龍江省在“一五”期間,列入安全技術措施計劃中解決的有15910個問題,支出安全措施經費2319.9萬多元。這些項目的完成,使黑龍江地方工業安全狀況明顯加強,職工千人事故死亡率由一九五三年的0.24下降為一九五七年的0.18,“一五”期間全省工業生產杜絕了一次死亡10人以上特大傷亡事故。浙江省從一九五三年至一九五七年,全省列入計劃改善勞動條件的經費共380多萬元,其中用於防暑降溫方麵的為270多萬元,有高溫作業的工廠溫度下降2—10℃,保證了暑期的安全生產。
(二)進一步改善煤礦井下的勞動條件。
經過三年恢複時期的努力,新中國煤礦井下的勞動條件比舊中國有了很大改善,但總的狀況還是較差的。為此,國家把有計劃地改善煤礦井下勞動條件作為重點。在“一五”期間,國營煤礦井下增加通風設備的投資達8298萬元。到一九五六年,全國國營煤礦的坑口中,已有95.75%采用機械通風;有93.4%的工作麵每人每分鍾的平均風量達到或超過國家規定的4立方米,有的達到7.86立方米。由於改善了通風,基本上解決了井下溫度過高的問題,大多數國營礦井溫度達到國家規定的25℃的要求,瓦斯事故也減少了91%。與此同時,大力進行了煤礦防水排水工程,采取了排除井下水,導散地麵水,堵漏、探水等綜合措施,使長期難以解決的礦山井下水患問題得到有效的解決。“一五”期間全國國營煤礦井下透水事故,比一九五○年減少64%。“一五”期間也采取了消滅礦山井下火災事故的有力措施,推行了黃泥灌漿、礦井自然發火預防、火區登記管理等辦法。國家用於滅火的投資,僅一九五四年到一九五六年三年間,就達474.4萬元。在一九五七年,消滅火災76處,恢複和解放煤量458.53萬多噸,防止了井下有害氣體。此外,“一五”期間大力推進了采煤機械化,各種機械化設備成倍增加,開始采用康拜因采煤,裝岩機增加8倍,井下工人勞動條件大大改善。
(三)解除冶煉工人的中暑、灼燙威脅。
“一五”期間,冶金工業在改善勞動條件上作了許多努力,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五六年,鋼鐵工業局所屬係統。為了防止冶煉工人的中暑和灼燙,在撥出的1088萬多元的安全技術措施經費中,用於防暑降溫的占59%。鞍山鋼鐵公司在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五八年,撥款175萬多元用於防暑降溫,通風機械由948台增加到1271台,從加熱、軋製到切斷的整個生產過程,全部實現了機械化、自動化操作,工人隻需坐在遠離高溫熱源裝有通風降溫設施的工作台裏操縱電門。全國勞動模範張明山創造的反圍盤,使小型鋼材的軋製實現自動化,根本上解除了操作工人的灼燙危險,成為當時全國聞名的技術革新成果。經過這番努力,全國鋼鐵工業工人中暑事故逐年減少。以一九五三年為基數,一九五四年減少84.7%,一九五五年減少60%,一九五六年減少90.2%,一九五七年減少95%。
(四)提高裝卸搬運作業的機械化水平。
減輕裝卸搬運工人的繁重體力勞動,采用機械化作業和降低人力扛包的貨包重量的措施,是國家在“一五”期間對港口碼頭和廠礦企業搬運作業進行的具有曆史意義的重要改革。
一九五六年七月,勞動部發布了《關於裝卸、搬運作業勞動條件的規定》,確定男工單人的負重量最高不得超過80公斤。大連、上海等港口均以80公斤做為搬運定額的計算標準。超過這一標準重量的貨件,應使用手推車、滑板等工具;500公斤以上的貨件,應使用絞車、滑車、起重機械等搬運。這一規定在全國碼頭業和廠礦企業試行後,受到搬運工人的齊聲歡迎。四川糧食部門將糧包改為75公斤為單位,得到國家的支持。自一九五七年開始,全國生產75公斤的麻袋,工人稱它是“解放包”。從一九五四年開始,交通運輸部門通過開展技術革新和技術革命,大力推行了小型機械化作業,掀起了“消滅肩、扛、挑,解放笨重體力勞動”的熱潮,裝卸搬運作業機械化操作比重有了很大增長。全國沿海六大港口的機械化裝卸貨物重量,如以一九五三年為100,一九五五年增加為485,一九五七年增加為780,一九五八年為960。吞吐量占六大港55%的上海港,一九五三年機械化操作比重隻有0.83%,一九五八年增加到39.68%。長江內河港口,一九五三年機械化裝卸比重不到l%,到一九五七年提高到16.4%。
(五)實行基本建設的機械化施工。
“一五”期間,國家對建築業最大的技術改造,是以機械化施工代替長期以來沿襲的抬、挑、挖、扛等笨重體力勞動。基本建設施工中,使用的挖土機、推土機、水泥攪拌機、塔式起重機、卷揚機等10種主要施工機械,有了很大的增長。以一九五三年十種主要施工機械的台數為100,一九五四年為150,一九五五年為180,一九五六年則增為250。國家的重點工程采用機械化施工的比重提高幅度更大,到一九五七年,土石方工程機械化施工已占60%,結構安裝工程已占80%,垂直運輸已占60%,混凝土攪拌已占90%。伴隨著基本建設工人勞動強度的大大減輕,勞動生產率也大大提高,建設工期大大縮短,工程進度加快。
三、改善勞動條件出現波折起伏
有計劃地改善勞動條件的工作盡管取得成效,但由於政治、經濟形勢變化的影響,也出現了波折和起伏。
一九五八年開始的“二五”計劃,提出了“積極采取措施,減少和消除幾種危害比較嚴重的職業病,特別應注意改造井下、高溫、野外、高空作業人員的勞動條件和婦女的勞動條件”的要求。但是,由於“大躍進”和“左”的錯誤思想影響,以及決策和宏觀指導上的失誤,不僅沒有取得成果,反而出現倒退。
據一九五七年對全國12個省市調查,粉塵濃度達到國家規定2毫克/立方米標準的已有800多個企業。經過“大躍進”,到一九六二年,對16個省市調查,粉塵濃度達到國標要求的反而下降到62個企業了。據江西、湖南兩省對155個有矽塵危害的大中型廠礦調查,一九五九年有51個廠礦矽塵濃度控製在2毫克/立方米以下,到一九六○年,這樣的企業僅剩下11個了。江西省10個鎢礦山在一九五九年以後的三年中,因矽肺病死亡的職工有500多人,比前三年增加了1.5倍。煤炭工業部所屬36個局、礦的1963個有矽塵作業的工作麵中,有1702個沒采取防塵措施,占86.8%。山東省洪山煤礦有的掘進工作麵矽塵濃度高達1400毫克/立方米,一九五八年以後入礦的采掘工人有71%得了矽肺病。在國民經濟恢複和“一五”期間,已基本得到解決的中暑死亡事故,到一九六○年又在全國各地不斷發生。
一九六一年,國民經濟實行調整方針。為了盡快解決矽塵危害嚴重的問題,一九六二年八月八日國務院批轉了勞動部《關於防止矽塵危害工作的情況和意見的報告》。報告重申各地區各部門必須進一步貫徹一九五六年國務院《關於防止廠礦企業中矽塵危害的決定》,要求在經濟調整中做到如下五點:(1)加強對防塵工作的領導,提高認識,堅定同矽塵危害做鬥爭、征服矽塵危害的信心;(2)恢複和繼續推行行之有效的防塵措施和方法,在礦山鑿岩工程推行濕式作業、噴霧灑水或幹式捕塵等綜合措施,工廠采取水磨石英、濕粉拌料、密閉防塵措施;(3)加強防塵設備的管理、維護、檢修,健全防塵管理製度;(4)必須添設的防塵設備和器材,要編入安全措施計劃,由主管部門審批積極解決;(5)勞動、衛生和主管部門要加強督促檢查,盡快使作業場所矽塵濃度降到國家標準規定的範圍。
一九六二年十二月,勞動部、衛生部、全國總工會、煤炭部、冶金部聯合召開了全國第二次防止矽塵危害工作會議。會議期間,周恩來總理親自聽取了全國矽塵危害嚴重情況的彙報,並做了“要力爭在三五年內解決我國工業企業中矽塵危害問題”的重要指示。一九六三年二月,國務院批轉了勞動部等5個單位的《加強防塵工作的報告》,並在國家原計劃撥給各地區、各產業部門的防塵經費以外,增撥專款1300萬元,集中解決矽塵危害嚴重的有色金屬礦山、煤礦、化工礦山、玻璃、石粉、耐火、陶瓷等232個企業改進防塵措施的問題。隨後,勞動部、衛生部、全國總工會又分別發布了《廠礦防止矽塵危害技術措施暫行辦法》、《矽塵作業工人醫療預防措施辦法》、《防止矽塵危害工作管理辦法》等規定,從技術上、管理上加強和推動防塵防毒工作的開展。
國民經濟調整期間,為了進一步加強全國防塵防毒工作,一九六五年十月,勞動部在大連召開了全國勞動保護工作會議。會議以貫徹周恩來總理指示“在三五年內解決矽塵危害”的精神為中心,加快全國防塵工作進度。在礦山,全麵推行濕式鑿岩、噴霧灑水綜合防塵措施;在機械鑄造行業,推行大連機車廠水爆清砂法;在陶瓷行業,推廣水磨石英等防塵技術。
經過三年調整,國家在改善企業勞動條件上取得了明顯的效果。據21個省、市和14個產業部門的統計,由國家撥出專款和自行安排的經費達1.39億多元。其中僅一九六三年至一九六五年,國家直接撥出的防塵專款就有4600萬元。全國有9400多個企業、5萬多個矽塵作業點采取了綜合防塵措施。據對6020個企業的3.97萬個塵點調查,矽塵濃度降至10毫克/立方米的作業點占40%,其中降至2毫克/立方米的占24.2%。國營、省營以上煤礦,基本上都恢複和實行濕式鑿岩。煤炭部所屬煤礦的2087個全岩、半煤岩掘進工作麵中實行濕式鑿岩的,由一九六二年占16%增加至一九六五年占94.2%。冶金部所屬金屬礦山在實行濕式鑿岩的基礎上,采取綜合防塵措施,在67個有色金屬礦中,到一九六五年已有66.2%的矽塵作業點矽塵濃度降到2毫克/立方米;江西下壟鎢礦有80%以上矽塵作業點的矽塵濃度穩定在2毫克/立方米以下,該礦自一九五八年以來,沒有新發生矽肺病。
經濟調整時期在改善勞動條件、治理塵毒危害工作上存在的主要問題是:一些廠礦和部門,存在等上級投資的思想,對防塵缺乏全麵規劃;非金屬礦山、隧道工程、小金屬礦、小煤礦、石棉加工等行業中,大部分矽塵作業點沒有采取有效防塵措施。據建材部的調查,在城鄉居民中約有5—6萬人從事石棉加工,連同他們的家屬有20多萬人接觸石棉粉塵,石棉肺發病率超過10%。對於這些問題,國家提出了具體解決措施。但正當組織實施時,發生了“文化大革命”,工作再次遭到衝擊和破壞。不僅如此,這次長達十年的動亂,還使許多廠礦企業經過十幾年建設起來的通風防塵設備被拆除毀壞,先進的防塵防毒技術措施停止使用,改善勞動條件的技術措施計劃不編了,經費沒有了。據機械工業部調查,在“文化大革命”期間,鑄造行業的1萬個塵毒點的通風密閉設備,有一半處於癱瘓狀態。
對這種狀況,盡管中共中央在一九七○年十二月十一日發出《加強安全生產的通知》,國家計委於一九七三年十月發出《關於防止矽塵危害和有毒物質危害工作的通知》,要求各地方、各部門訂出治理塵毒危害的規劃,並提取改善勞動條件的措施費用,規定“企業每年在固定資產更新和技術改造資金中安排百分之十至百分之二十(礦山、化工、金屬冶煉企業應大於百分之二十)用於勞動保護措施,不得挪用”。但由於動亂的幹擾和破壞,都難以實施。這樣就造成塵毒危害繼續惡化,患職業病人數急劇增加的局麵。一九七五年的統計,當年全國發現矽肺病已達16.5萬人,疑似矽肺病達14萬多人,比一九六三年增加了1倍;一九七四年到一九七六年的三年中,全國新發現矽肺病人占全部已發現矽肺病總人數的54%。
四、改善勞動條件的新進展
粉碎“四人幫”之後,在中共十一屆三中全會路線、方針的指引下,國家又把改善勞動條件、防止塵毒危害工作重新提上了重要日程。
一九七八年十月,中共中央發出《加強勞動保護工作的通知》,提出“必須迅速扭轉許多企業塵毒危害嚴重,矽肺病和職業中毒日趨上升的嚴重情況”。同年九月,由國家計委委托國家勞動總局會同衛生部在北戴河召開的第三次全國防塵防毒工作會議,重申了加強塵毒治理的有關政策規定,提出要集中力量解決危害嚴重的矽塵及鉛、苯、汞危害,力爭盡快解決企業常見的塵毒危害問題。為此,國家增加了防塵防毒、改善勞動條件的專款,由每年的2000萬元,增加到5400萬元(一九八一年國民經濟調整後,這項專款每年為3000萬元),進行重點治理項目試點。會議對全國6000個大中型企業,提出結合企業改造基本消除塵毒危害的要求;對在建或準備建設的120個重點項目,提出堅持做到“三同時”,不符合安全衛生要求的不準施工和投產。但是,由於曆史欠帳過多,國家資金嚴重不足,這一階段的工作起色不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