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本完成社會主義改造時期的工人階級和工會運動(3)(1 / 3)

三、職工物質文化生活的提高和勞動條件的改善

(一)改革勞動工資製度,提高職工工資收入。

工資是工人群眾生活的主要來源,是廣大職工和家屬最關心的切身利益。“一五”期間,工會各級組織對職工工資狀況進行大量調查研究,並積極參與協助政府製定工資政策和製定工資改革方案,向職工群眾宣傳黨的工資政策,協助政府、企業行政完成工資製度的改革,對促進生產,保障職工切身利益,發揮了重要的作用。

國家大規模經濟建設開始以後,現行工資製度中存在的混亂和不合理現象日益顯示出來,影響生產工人的積極性。一九五四年十二月,全國總工會召開全國工會工資工作會議,研究企業職工工資狀況和存在的問題。針對當時工礦企業職工工資製度不合理與平均主義現象比較嚴重,勞動定額缺乏根據,許多工人達不到定額,一些企業獎勵製度不結合生產需要,在勞動生產率迅速提高的情況下,工人平均工資反而呈下降趨勢的問題,會議提出:工會組織必須積極主動協助行政,認真對待和解決企業職工工資製度存在的問題,參與工資的計劃和調整,監督工資計劃和政策法令的貫徹。職工的平均工資下降趨勢一直延續到一九五五年上半年。據工會係統調查,武漢市39個國營、地方國營企業,一九五四年第四季度勞動生產率比一九五三年同期提高26.5%,而職工平均工資下降了4.8%;沈陽市51個國營工廠,一九五四年勞動生產率比一九五三年提高了9.3%,職工平均工資下降2.5%;天津市169個大型國營、地方國營企業,一九五五年上半年與一九五四年同期比較,職工平均工資下降了4.3%,其中生產工人下降7.37%。從地區上看,東北地區下降較多,京、津、滬等地下降較少。從產業看,建築、紡織、機械、輕工業下降較多。總起來看,這種現象主要由於勞動工資工作落後於生產發展,同時,這個時期日用消費品價格上漲,非生產人員盲目增加,工資基金使用不合理等原因造成的。因此,改革工資製度已成為勢在必行的客觀要求。為加強工會係統職工工資工作,一九五四年後,各地方工會及基層工會組織,相繼建立起工會的群眾工資工作。

一九五六年六月,國務院會議通過《關於工資改革的決定》,決定對企業、事業和國家機關的工資製度進行改革,並從一九五六年四月一日起實行新的工資標準。根據國家工業、農業發展情況,確定職工平均工資提高14.5%。要求各產業部門凡是能實行計件工資的,要在一九五七年全部或大部實行計件工資(比計時工資標準高4—8%)。七月,全國總工會發出指示,要求各級工會發動和教育群眾,監督企業行政正確執行國務院關於工資改革的各項規定。各基層工會隨即建立健全工資工作委員會,地方工會著手培訓工資改革積極分子,在職工中開展了廣泛的宣傳教育工作。通過這次工資改革,廢除已不適應需要的工資分製和某些物價津貼,達到了全國工資製度基本統一合理。同時,適當調整了產業之間、地區之間的工資差別,使絕大多數職工工資有了提高,高級科學技術人員和高級技術工人的工資有了較大提高。但在生產工人中,工資改革後仍有5—10%的人生活相當困難,需要給以經常性的救濟補助。

原私營企業工資製度一直是比較混亂的。資本主義工商業實現全行業公私合營後,新公私合營企業中工資大多高於國營企業。在這些企業中,資本家和資方代理人普遍支取高薪,男女不同工同酬。實行計件工資的工廠,勞動定額也不合理。因此職工要求進行工資改革。一九五六年一月,全國總工會和勞動部聯名給中共中央寫了關於公私合營企業職工工資問題的報告,反映由於工資混亂和不合理現象,引起職工內部不團結和對生產的嚴重影響。中共中央決定由全國總工會同勞動部、商業部、國務院第四辦公室召開會議專門研究公私合營企業工資改革問題。這個會議八月在北京召開。九月,中共中央批轉全國總工會《關於全國新公私合營企業工資會議的報告》,同意全國總工會的報告和代國務院擬製的《關於新公私合營企業工資改革中若幹問題的規定》。經國務院審定通過了上述規定。

新公私合營企業的工資改革,主要是改革不合理的工資狀況,逐步建立起社會主義的工資製度,使這類企業的工資標準和工資製度逐步向同一地區、性質相同、規模相近的國營企業看齊。對這類企業中職工、私方人員工資高於當地國營企業的不減,低的適當增加,但要求不要一次增加過多,應本著按勞付酬原則加以調整。公私合營企業工資從一九五六年七月一日起實行新的工資標準。隨著國營企業、新公私合營企業的工資改革,手工業企業在實現合作化的基礎上也進行了工資改革。通過改革,絕大多數手工業職工增加了工資收入。

通過一九五六年工資改革,從根本上改變了舊中國遺留下來的極為混亂的工資製度,初步建立起基本上反映按勞分配原則的比較完整的工資製度。企業內部統一了工資標準,整頓了變相工資,對不合理的職工福利加以改進,對技術水平較高的工程技術人員規定了技術津貼,對有特殊貢獻的高級工程技術人員規定了特別津貼。國營企業中基本上實行計時工資加獎勵的等級工資和計件工資製,其中實行計件工資的約300萬人,約占生產工人的40%左右,建築業達到78%。通過工資改革,職工平均工資有了較大的增長,重工業高於其他產業,企業幹部高於國家機關幹部,工程技術人員高於同級管理人員。同一九五二年比較,職工實際工資增長了30.3%。廣大職工是滿意的。但是這套工資製度過分強調全國統一集中,各類企業技術水平、管理水平相差懸殊,職工升級、定級均按全國統一規定,地方和企業無權機動,造成職工幹多幹少、幹好幹壞一個樣等弊端。

(二)發展勞動保險事業和職工集體福利事業。

隨著生產建設事業的發展,國家財政經濟狀況根本好轉,逐步擴大了勞動保險條例的實施範圍,提高了待遇標準。一九五三年一月,政務院根據全國總工會的建議,作出《關於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保險條例若幹修正的決定》。在實行範圍上由原來隻限於鐵路、郵電、航運3個產業和百人以上國營工廠企業,擴大到所有工廠礦場及交通事業的基本建設單位和國營建築公司。同時,適當提高勞動保險待遇和職工疾病醫療期間待遇標準,放寬養老條件,酌量增加非因工死亡家屬救濟費。一九五六年,經國務院批準,再次擴大實施範圍,先後在商業、外貿、民航、文化、農業、林業、地質、公路運輸、鹽業、水產、水利、糧食、石油等係統的國營企業裏實行勞動保險條例,部分區、縣以上集體所有製企業也參照實行了勞動保險條例。

一九五四年二月,政府決定把勞動保險事業劃歸工會統一管理,三月,全國總工會召開全國工會勞動保險工作會議,進一步明確勞動保險必須堅持為群眾服務、為生產服務的方針。強調工會勞動保險工作的經常活動,應抓住預防病傷、增進職工健康這一環節積極開展工作,應配合衛生部門分析研究職工病傷原因,提出預防措施和意見。各級工會要大力在職工群眾中開展安全生產教育和愛國衛生運動。要積極給病傷職工以具體幫助,辦好職工療養事業,重點發展基層的療養所,在衛生部門指導下,解決職工中肺結核等慢性病人的醫療問題。六月,勞動部和全國總工會聯合發出關於勞動保險移交給工會統一管理的通知,原勞動部管理的勞動保險業務均移交全國總工會接辦。有關勞動保險的一切業務,如批準企業實行勞動保險、監督勞動保險金的繳納、檢查勞動保險業務的執行、現行勞保法令的解釋、處理有關勞動保險事件的申訴、批準不實行勞動保險企業訂立勞動保險集體合同等,均移交同級工會接辦。全國總工會為全國保險業務的最高領導機構,工會基層委員會為執行勞動保險業務的基層單位,勞動部為全國勞動保險業務的最高監督機關。

為做好勞動保險工作,各級工會組織首先建立健全工作機構,培訓勞動保險工作幹部和積極分子,積極開展勞動保險業務活動。“一五”期間,各級工會培訓了數以百萬計的勞動保險積極分子,他們滿腔熱忱,全心全意為職工服務,成為廣大職工和職工家屬的貼心人。在此期間享受勞動保險的職工逐年增加,一九五六年達到741.7萬人(不包括百人以下企業簽訂勞動保險集體合同的職工),比一九五二年增加了411萬多人。在當時的條件下,由於實行低工資製,加上物價上漲因素,領取勞動保險金的比例,還是適當的。

這個時期各級工會和廠礦企業舉辦的職工集體福利事業,包括工人療養院、休養所、養老院、殘病院、孤兒保育院等也有很大發展。但開始時一般性療養院修建較多,地區分布不盡合理。一九五五年,對職工療養事業普遍進行了整頓。決定暫停一般療養院的發展,從國家的實際情況出發,職工療養院應以醫療預防為主,解決職工的疾病治療問題。為此,有計劃地發展了一批治療肺結核和職業病的療養院。各地充分利用溫泉、冷泉等自然資源發展療養事業。同時,在許多有條件的工礦企業中舉辦職工業餘療養,深受廣大職工的歡迎。到一九五六年,省、市工會舉辦的療養院有164個,共有床位61784張;工礦企業基層舉辦的療養院(所)有1286個。職工療養院(所)一般都建在海濱、湖畔、山麓等風景名勝地區,工礦企業的職工業餘療養所也是選擇當地自然條件較好的地方。參加療養或治療的大都是職工中職業病、慢性病或因工負傷的患者,同時,選送那些在生產上、科學實驗中有重大貢獻的勞動模範、先進工作者到療養院休養。四年間,先後有80萬職工到療養院治療或休養。基層職工業餘療養所是職工不脫離生產而利用業餘時間進行療養,參加療養的人數更多,也最受歡迎。

隨著國民經濟發展,就業人口逐年增加,工資提高,勞動保險的實行和集體福利事業的興辦,職工生活有了明顯的改善。國家機關、企業、事業單位每年支出的附加工資和各項福利費約20億元,加上國家用於社會福利經費中職工享受的部分,總共達到職工工資總額的25%以上。國營工廠企業中普遍建立的企業獎勵基金,一般用於職工集體福利的約占50%,有的企業達到80%以上,用來解決職工住宅、舉辦職工療養事業、托幼組織及職工食堂等與改善職工生活密切相關的事業。一九五三年到一九五六年間,由國家或企業投資修建職工住宅達8000多萬平方米。工廠企業中普遍建立起得到企業補貼的職工食堂,有些企業還為患職業病、慢性病的職工建立營養食堂。在女職工多的工廠企業,尤其是輕工、紡織係統的工廠,都積極舉辦婦幼保健事業。為幫助工礦企業辦好托兒所,各地工會大力為企業培訓保育人員,把無條件單獨舉辦托幼園所的小企業單位組織起來,聯合舉辦托幼組織。到一九五六年,全國已有8000多個工廠企業辦的托兒所,受托兒童22.2萬多人,比一九五二年分別增長了8倍和5倍。企業中還建立起8200多個女工哺乳室。一些基層工會還組織職工家屬在職工居住區舉辦托幼園所1770多個。

(三)積極幫助職工解決實際生活困難。

從整體上看,這個時期職工生活有了明顯的改善提高,但仍有相當一部分職工生活中存在許多急待解決的問題。職工住宅問題就是一個突出的問題。一般產業的職工至少有50%住房相當緊張,有些地區和礦山職工居住條件更加惡劣。地方政府和企業采取降低民房租金、發放住房補貼,或動員群眾自建公助修建住房以緩解矛盾,但仍難根本解決問題。職工或家屬疾病醫療也是影響職工生產、生活的一個比較突出的問題。工廠企業職工因病缺勤一般都在5%以上,礦區工人患矽肺病或其他職工病的也在5%左右。工會係統曾對全國職工生活狀況進行普遍調查,全國職工中約有5%的人由於收入低、負擔重或因長期患病使生活處於相當困難的境況。有60%左右的職工遇到生育、疾病、喪葬或其他意外事故時缺乏承受能力,需要給以幫助。一九五五年底,全國總工會組織力量用了近半年時間對職工生活基本情況和存在的問題進行係統調查。各地方工會也進行這方麵的調查研究。中共中央對工會係統做的這項工作給以很高評價。指出:深入群眾,調查職工生活困難情況,解決了一些可能解決而又必須解決的問題,從而進一步密切了黨和工會組織同群眾的關係,提高了職工政治覺悟和生產積極性。這一經驗是值得推廣的。全國總工會對改進職工生活困難補助、辦好互助儲金會及改善職工食堂、托兒所管理問題的意見,是可行的。對職工住宅、房租、勞動保險、物資供應和福利經費等問題,由全國總工會召開勞動保險、生活住宅會議,提出具體解決方案交國務院審議。

一九五六年五月,全國總工會在北京召開全國工會勞動保險、生活住宅會議。會議分析了職工生活中存在的問題,研究解決問題的辦法,交流了工礦企業防病防傷、自建公助職工住房以及辦好職工集體福利事業的經驗。會議代國務院草擬了《有關當前職工生活中若幹問題的決定》。會議認為,目前職工群眾生活中許多可以解決的問題長期得不到解決的主要原因是官僚主義。周恩來總理接見了出席會議的代表,詳細詢問了職工勞動保險、疾病醫療、住宅及其他有關職工生活方麵的問題。他對某些領導人員不關心群眾生活疾苦的現象提出了嚴肅的批評,要求全國總工會同有關部門擬定解決當前職工生活困難問題的具體方案。通過這次會議和輿論宣傳,職工生活問題進一步引起了各級黨、政領導機關和社會的各方麵重視,消除了一些工會組織不敢抓職工群眾生活的思想顧慮。

為解決職工生活中存在的問題,各級工會都做了大量的工作,並協助和督促企業進一步辦好集體福利事業,在基層普遍整頓健全職工互助儲金會的工作。依靠這種職工群眾自願結合的互助經濟組織,解決職工生活遇到的臨時困難,增強職工互助友愛精神。對那些短時間無力解決的嚴重困難戶,經過群眾評議給以長期固定的補助,以保證其基本生活的需要。對一般困難戶給以定期的或季節性的補助救濟。許多有條件的地方,工會還把職工家屬組織起來從事副業生產。對約占職工總數5%左右家庭生活十分困難而長期欠債無力償還,掙紮在貧困線上的職工,全國總工會決定動用一部分勞保基金予以救助。從一九五六年八月到年底,先後拿出6036多萬元撥交各地工會為職工還債。同時,還撥款對329萬多職工進行困難補助。這對當時生活處於困境的職工自然是一個及時的幫助。但由於還債或救濟的麵過寬,思想工作沒跟上,部分職工助長了向國家伸手的依賴思想。一九五六年工資改革後,職工實際收入有很大提高,職工中生活嚴重困難的麵大大縮小。國家、企業和工會還通過各種渠道對有困難的職工給以生活上的補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