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國產業工會的建立與發展(1 / 3)

中國產業工會的建立與發展

產業原則一直是中國工會的一項基本組織原則。它包含兩個方麵內容:一是將同一企業、事業單位中的會員,組織在一個工會基層組織中;一是按同一國民經濟部門或性質相近的幾個國民經濟部門,建立全國性的和地方的產業工會。

一、中國產業工會的由來

中國工會從產生之日起,就強調按照產業建立自己的組織。一九二二年第一次全國勞動大會,在全國總工會組織原則的決議案中提出:“把一種產業中的各種工人聯合於一個工會之中,則爭鬥力就異常雄厚”,“凡能采用產業組合的,都應一律應用產業組合法去組織工人”。實行產業組合法,工廠、企業中逐步以統一的工會,取代行會組織和職業工會,並出現了全國性的產業工會聯合組織:中國海員工會聯合會、鐵路總工會。一九二五年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在組織問題的決議中,進一步強調按照產業組織工會的必要性。決議指出,舊式的行會組織將工人的勢力分裂和削弱了,“最好的組織是產業工會”。建立這樣的工會,“當工人與資本家衝突或罷工時,隻有一個工會包括該產業機關所有一切工人,他們就可以為自己的利益很快地作出決議,並且可以馬上堅決的起來奮鬥”,“鐵路、海員、礦山、紡織及其他新式產業,絕對須采取產業組織”。

第二次全國勞動大會以後,產業工會有一定發展。一九二六年,在鐵路總工會指導下進行活動的有60多個鐵路工會組織。海員工會在香港設總工會,在廣州、上海、汕頭、中山、天津等地設分會。此外,礦山、紡織、五金、印刷、郵政、運輸碼頭工人等行業,在一些城市或地區也建立了產業工會。第三次全國勞動大會指出,在產業落後的中國,各種產業雖在幼稚時代,“但就各地組織發展上看來,除鐵路、海員已有全國組織外,其餘皆有進行全國組織之可能。全國總工會今後應該注意這幾種產業工人之組織;發展到相當程度時,即組織全國各種產業總工會。這幾種產業總工會,確為全國總工會之基礎”。

一九二七年六月,在國民黨發動反革命政變以後,第四次全國勞動大會提出,要將各分散的工會集中起來,組成革命的戰鬥團體,領導全體工人階級,反對壓榨工人的剝削階級,消滅國內外一切反動派。為實現這個任務,必須采取聯合的組織形式,“在各大城市聯合產業性質相近的工會,組成當地各種產業總工會。盡可能將得力人員、工作職權及經費集中在這些產業總工會”。大會在組織問題決議案中提出:“目前中國的工人運動迫切需要全國各產業總工會及健全的全國總工會進行領導。全國除海員、鐵路、郵政已有全國組織外,其他紡織、印刷、礦工、電報、金屬等工會,須於最短期內建立全國的總工會組織。中華全國總工會必須竭力健全各產業工會,以領導全國的工人運動”。

全國總工會根據“四大”提出的任務,在極其困難的條件下發展工人群眾的組織,尤其注意產業工人組織的恢複和發展。在上海陸續建立起紡織、印刷、金屬、郵政、海員、鐵路、市政等16個產業工會,並由這些產業工會和工會聯合會(區域組織)組成上海總工會。一九二九年第五次全國勞動大會再次提出,“首先要在產業工人如鐵路、海員、礦山、兵工、市政、紡織等建立下層的強固的工會組織”,“在全國各地同一產業的工會有相當發展時,立即組織全國各種產業總工會”。但是,由於國民黨政府打擊和破壞工人運動,致使曆次“勞大”提出的建立和發展全國產業工會的任務未能實現。就是已經建立和準備建立的產業總工會、產業工會聯合會,也被迫轉入地下,或被扼殺在繈褓之中。

在一九四八年召開的第六次全國勞動大會上,李立三作關於工會章程的報告,提出:“我們主張工會組織原則以產業為基礎”,“全國工人通通按照產業來組織,不能以其他任何原則來組織,這是最正確的最好的組織原則”。

一九四九年五月,中共中央政治局委員劉少奇在華北職工代表會議上作的關於工會工作的報告中提出:“無產階級的力量在於組織。”如何組織呢?“我想是否可這樣組織:也按各種產業,各種公司,凡有全國性公司的,就組織全國性工會,如全國的鐵路總工會、紡織總工會等”。“店員工會、碼頭運輸工會、文化教育工作者工會、政府機關工作人員工會,都可以各有自己全國性的總工會”。全國總工會貫徹劉少奇講話的精神,責成全國鐵路總工會籌備委員會、全國郵政及電信工會籌備委員會,盡快召開全國代表大會,成立全國鐵路總工會和全國郵政、電信工會,並決定成立紡織、煤炭、五金、食品、文化教育、出版、輕工業、店員等全國性的產業工會工作委員會。

二、中國產業工會的廣泛建立和發展

一九四九年十月一日,中華人民共和國宣告成立。中共中央要求工人階級迅速組織起來,首先把產業工人組織起來,以恢複和發展生產,解決工人生活中的迫切問題。在這種形勢下,與國民經濟各部門相對應的產業工會迅速興起。

一九四九年十月,劉少奇在文化、教育、藝術工作者座談會上的講話中,再次闡明按產業組織工人階級的原則。他說,工人階級的中堅部隊就是產業工人。三四百萬產業工人是最進步的、近代的。當前的任務就是把工人階級組織起來,組織到工會中來。要按產業來組織中國的工人,而不是以地域為界限。在全國範圍內,要使工人階級的組織大體上統一起來。有全國性的統一,才能比較好的係統的保障工人階級的生活,動員工人階級為國家的建設而努力。根據劉少奇的指示,全國總工會發出《關於進一步統一各地工會組織的通知》,要求在半年內,建立起鐵路、郵電、海員、紡織、燃料(或煤礦與電氣事業)、五金(包括軍工)、食品、教育工作者、出版印刷事業、搬運工人等10個或12個全國產業工會。

一九五○年四月,全國總工會召開全國組織工作會議,對產業工會的建立提出了範圍更大、進度更快的要求。會議決定建立22個全國產業工會。規定全國產業工會必須進行的全國統一性的工作為:(1)參加各產業部門的行政管理機關製訂生產業務的各項計劃,發動全國性的生產競賽與開展合理化建議運動,保證完成與超額完成生產計劃,並及時總結與交流經驗。(2)代表該產業部門中的全體工人、職員,與行政主管機關簽訂全國統一的集體合同,並按級領導和批準所屬工會組織與該級行政方麵或資方簽訂的集體合同及按時檢查與總結集體合同的執行情況。(3)協助行政或資方檢查安全衛生情況,向行政或資方提出對於安全衛生的設備及改造的建議,並監督其執行。(4)有計劃地進行職工的業務技術、文化等教育,培養幹部。(5)規定上述各項工作在全國統一的工作計劃,以及各個時期的工作重點與步驟。(6)有關產業統一性的工資問題與勞動保險工作。會議還對產業工會的名稱和組織範圍作了具體規定。

在全國總工會統一領導和安排下,一九五一年已建立9個產業工會全國委員會,7個籌備委員會,3個工作委員會。各大城市總工會按照產業工會的組織範圍,建立起一批市級產業工會。搬運、煤礦、紡織工會全國代表大會分別作出廢除封建把頭製度、對工人搜身製度的決議,為政府所采納。各全國產業工會從本產業特點出發,麵向生產,大力總結推廣先進經驗,開展社會主義勞動競賽,對完成本產業部門的生產任務,起了很好的作用。劉少奇對這些產業工會全國代表大會取得的成就表示稱讚。他認為,中國工人階級今天能統一集中起來,是一個進步,有了全國性組織,開了全國性會議,就會引導工人樹立整體觀念。

一九五一年十二月,全國總工會黨組第一次擴大會議對全國產業工會的過快建立進行了檢查。會議通過的《關於全國總工會工作的決議》指出,堅持產業原則組織工人和自上而下建立工會組織是必要的,但隻注意自上而下搭架子,而且過多過快過早地強調產業的集中統一,造成了產業工會與地方工會關係的不正常。一九五二年,全國總工會根據第一次黨組擴大會議精神,提出關於調整產業工會組織形式與地方工會領導關係的方案。調整的原則是,加強地方工會的領導作用,根據各產業集中與分散的實際情況,國家管理部門管理上的集中統一程度及全國工業發展趨勢,將現行產業與地方的關係調整為:(1)產業發展在全國已有一套垂直領導係統的,如鐵路、郵電、海員,以產業工會的統一領導為主,日常工作接受地方工會的領導。(2)產業相當發展,但還有一定地方性的,如紡織、電業、煤礦等產業工會,主要任務是解決產業統一性的問題,對下級組織的領導主要通過地方工會去實現。(3)具有嚴重分散的地方性產業,如店員產業工會,名義保留,實際上改為全國總工會的工作委員會性質的機構。(4)尚未成立產業工會的除必要者外,一般暫不成立。

一九五三年,國家進入大規模經濟建設的新時期。全國總工會提出,在新的形勢下,應該把建立健全產業工會擺到重要日程。因為經濟建設是按專業進行的,不加強產業工會就不能適應建設的需要,就不能和各工業部門密切配合,共同完成生產和工程計劃。因此,產業工會特別是幾個重要產業工會必須加強,全國總工會的領導重點也必須逐步地由地方轉向產業。當時,在全國總工會統一領導下,擁有23個全國產業工會,其中全國委員會10個,工作委員會8個,籌備委員會5個,都在積極地開展工作。

一九五三年五月,全國總工會秘書長賴若愚在工會七大的工作報告中提出,產業工會的建立,曾一度發生過盲目冒進的傾向,建立得過急過多,而在批評了這種錯誤之後,在少數幹部中又產生了忽視產業工會的思想。今後要根據國家建設的重點,產業發展的不同情況和實際需要,有計劃有步驟地加強產業工會。這次大會決定,將地方總工會改為地方工會聯合會。

一九五三年八月,全國總工會對已有的23個產業工會提出具體調整的意見:第一,煤礦、電業、二機、鐵路、海員、郵電等全國委員會不變,並逐步加強。一機、建築積極籌備召開全國代表大會,選舉正式的領導機關。五金冶煉與化學籌備委員會合署辦公,待條件成熟後分別建立五金冶煉工會和化學工會。教育工會不變。第二,食品與鹽業合並為輕工業工會,搬運工會改組為公路運輸工會,店員工會工作範圍縮小為僅管國營貿易公司的工會工作。農林工會的工作重點為國營農場和林業方麵。第三,撤銷民航、醫務、金融、地質、內河航運和新聞出版印刷等工會。第四,大力加強市、區域和某些省的產業工會,並首先加強重點產業工會,充實幹部,積累經驗,以逐步把產業工會工作健全起來。第五,大行政區一般不建立產業工會,但根據實際需要,可以建立某些產業工會或產業工會的督促檢查機構。這樣,全國性的產業工會將保留15個,較調整前減少8個。據統計,一九五三年全國共有15個產業工會全國委員會,76個大行政區產業工會機構,141個省和自治區產業工會和79個市縣產業工會。

一九五四年,各產業工會貫徹以生產為中心的方針,廣泛開展各種形式的勞動競賽,積極配合行政完成生產任務。不少產業總結推廣了一些適合本產業特點的先進生產經驗,有力地促進了生產的發展。對此,全國總工會主席賴若愚提出,幾年來,產業工會做了許多工作,是有成績的。隨著工會工作轉向生產,隨著勞動競賽的發展,隨著工會工作的深入,加強產業工會已成為工會組織的普遍要求。否則,工作就很難提高,很難深入。他要求,各產業工會要根據實際情況,逐步地把自己的工作係統地建立起來。各省市工會聯合會,應當幫助各產業工會解決工作問題、幹部問題、財務問題,把產業工會的工作係統地建立起來。

一九五六年一月,全國總工會七屆四次執委會議作出《關於加強產業工會工作的決議》。《決議》指出,目前,全國正在進行偉大的社會主義建設和社會主義改造。在這個時候,進一步貫徹組織工會的產業原則,就能夠使國民經濟中同一部門的職工在全國範圍內聯合起來,加強職工對完成各該部門計劃任務以及完成整個國民經濟計劃的責任感;就能夠深入地總結和推廣先進生產者和先進企業的生產經驗,不斷地把社會主義競賽推向新的高潮;就能夠使工會各個組織和相應的行政管理機關緊密地相互配合進行工作,並且便於吸引廣大職工群眾參加改造各級行政管理機關的工作;就能夠使各個工會組織更確切地根據國民經濟各部門的特點及職工群眾的具體需要,有效地組織工資、勞動保護及文化、物質生活服務工作。決議提出,爭取在一二年內把已有的和應該建立的產業工會都健全和建立起來,並根據這個要求,來改進地方工會的工作方式。一九五六年內,除鐵路、二機、海員、郵電4個產業工會已實行係統領導外,要求電業、石油、鹽業、重工業、一機、煤礦、紡織、林業、公路運輸9個產業工會對所屬工會或大部分工會組織實行係統領導,建築、農林、水利、輕工業、商業、教育5個產業工會對一部分地區的下屬組織實行係統領導。還將恢複民用航空、地質、財政金融、醫務4個產業工會。為了加強領導,使工會更接近職工群眾,必須把組織範圍過於龐雜的產業工會劃小。在基層組織較多,而行政又設有一級管理機構的地方建立產業工會的省、自治區、直轄市、縣、路區、航區、礦區、林區、鹽區委員會,作為產業工會的中間環節,領導所屬基層工會的全部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