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改革紅利與“製度漏洞”(1 / 1)

改革紅利與“製度漏洞”

專欄

作者:觀其

讓製度保持一定的彈性,留有足夠的“製度漏洞”,充分尊重市場主體自我發展、自我修正的權利。這既是文化產業發展的需要,也是管理智慧、管理自信的體現。

十八屆三中全會《關於全麵深化改革若幹重大問題的決定》的一大亮點,就是進一步承諾和明確“市場化”的改革方向。“經濟體製改革是全麵深化改革的重點,核心問題是處理好政府和市場的關係,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市場決定資源配置是市場經濟的一般規律,健全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製必須遵循這條規律,著力解決市場體係不完善、政府幹預過多和監管不到位問題。”這一理論創新,對文化體製機製創新和文化產業發展而言,是莫大的改革紅利。

文化體製機製創新和文化產業發展,因其意識形態屬性,自當慎之又慎。“慎”是底線思維的體現,正如中宣部改革辦副主任高書生所言:“意識形態管理隻能加強不能削弱,這是文化體製改革的底線。”“慎”,不是因循固守,而是為了更好地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更自覺地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對此決不能有模糊認識。但是,“市場化”框架下,手段創新須跟上。

文化體製改革已經十年,文化產業政策上一些深刻而複雜的矛盾,已經到了不得不麵對和解決的時候了。比如,文化經濟發展與意識形態管理的矛盾,文化產業的經濟目標與文化目標的矛盾,區域性、地方性競爭與國家統一規劃之間的矛盾等等(參見上海交通大學特聘教授單世聯《中國文化產業政策麵臨的挑戰》,《文彙報》2013-11-04)。解決這些矛盾,就要“使市場在資源配置中起決定性作用和更好發揮政府作用”,拋棄“致命的自負”的集中統一的傳統管製思維。高度集中統一的文化管理體製,存在許多嚴重弊病,“主要表現在兩個方麵:一是政府包攬過多,管得太死。二是文化單位過於依賴政府,喪失了競爭能力與創造活力。從政府職能轉變的要求來看,少一點管製思維,多一點服務意識,是推動服務型政府建設的必然。整個社會在轉型,黨和政府管理文化的方式也要隨之轉型,與時俱進,不斷完善。拋棄管製思維,並不是說就不需要管理了,而是對政府文化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拋棄管製思維,必須樹立法治思維。一個公開透明的法治環境,是文化活動、文化創造必不可少的製度基礎。文化企事業單位必須依法辦事,政府管理文化活動也必須依法辦事,這樣才能使文化建設走上健康發展的道路”。(參見上海社會科學院研究員蒯大申《文化發展要拋棄管製思維》,《文彙報》2013-08-19)

管理轉型,釋放改革紅利,就是統籌“放”和“管”的關係,做到簡政放權和加強監管相協調,減少製度性交易成本。發展主體有權了,就要更加珍惜並擔責;管理部門放權了,就要更加善於科學管理、民主管理、依法管理。這涉及兩個方麵:

一是明確並堅持底線,盡量克製“管製”的衝動。我國文化產業正處於快速發展期和變革期,新探索、新現象、新問題層出不窮。隻要守住黨管意識形態不動搖、保證正確輿論導向的底線,隻要有利於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維護國家文化安全,就應當妥善把握市場創新與違法違規的邊界,留有足夠的“製度漏洞”,讓製度保持一定的彈性,充分尊重市場主體自我發展、自我修正的權利。這既是文化產業要素自由流動、清除市場壁壘、實現跨地區跨行業跨所有製發展的需要,也是管理智慧、管理自信的體現。我國改革的實踐也一再證明,治理越靈活寬鬆,越是責權利落到發展主體身上,發展的活力越大,治理效力也越大。

二是定大規矩、出大辦法。這也是“更好發揮政府作用”的應有之義。就宏觀治理而言,包攬過多,管得太死,不僅影響文化產業的創新活力,而且會因治理成本過高而導致治理的失序、失效和碎片化。規矩不在細,辦法不在多,而在於切實把管理寓於改革、發展之中。比如《決定》提出探索實行特殊管理股製度,就是意識形態管理的一大創舉。

手表能管住,時間管不住。“明者因時而變,知者隨事而製。”宣傳思想工作創新,重點要抓好理念創新、手段創新、基層工作創新,積極探索有利於破解工作難題的新舉措新辦法。落實習總書記在全國宣傳思想工作會議上提出的這一要求,需要管理部門和文化主體攜手發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