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兩邊不時出現一些大的賓館酒店,你知道我們的財力是達不到那個水平的。
我們已經偏離了我們來時走過的主路,也不知道拐了多少個彎兒,身在何處。
我們現在所走的這條路上,人流很密集,路兩邊擺了很多小攤,賣各種我們所能想到的小東西。這使得本來就不寬的路變得更窄了,我們時不時地要避開迎麵而來的人。
我正艱難跋涉,阿誌附在我耳邊,用我也剛能聽清楚的語氣對我說:陸新,陸新,剛才有個穿短裙的女的和我蹭了一下,我手碰到她屁股啦。
聲音裏透著興奮,使我不得不轉過去看他的臉,我不知道怎麼跟你們形容,這麼說吧,你在路上撿了一百塊錢的表情是什麼樣,他這時候就是什麼樣。當然,錢是真的,而且失主也不來找。
我隻是“哦”了一聲應付一下,如果這種事情發生在我身上,那麼我肯定也會竊喜,但我不會這麼直白地向我的朋友描述,而且是以那麼一種猥瑣的形式描述。
當然,阿誌對我這麼說,說明了他把我當朋友,我很欣慰。事實上,我也是把他當朋友的,要不我也不能和他一起出來,你說對吧?
但是,我卻一直固執地認為有些事情就該自己埋在心裏,比如說碰了女人屁股一下。要麼竊喜,要麼悲傷,反正是沒有必要告訴別人的,哪怕是親人。
所以我們的性格也就可以總結為:阿誌隻是騷;我悶,而且騷。
我們逐漸走過了擺滿小攤地那條路,右轉之後,路開始變寬,兩邊都是燒烤店,座椅都擺到了路上。
其實我們在小攤那一條街上穿行的時候,就已經聞到了孜然和烤肉的味道。可以說,我們是順著味道拐彎的。
這也說明了一個問題,我們又餓了。
我現在覺得一天吃三頓飯的安排是人類最愚蠢的決定之一,如果一天隻吃一頓飯的話,那麼養成了規律,不是飯點的時候也就不餓了。
可氣的是,我們依然很餓。
順著這條路,我們一邊走一邊聞味道,常言說“聞味道就聞飽了”,這話在此時的我,是期盼它能成為真理的,但實踐證明了,它不是真理,也不是謬論,而是一句屁話。
我們吃點啥?阿誌終於先我之前沒忍住饑餓,問我。
不知道,咱們這點錢是吃不了烤串的。我說。
我開始後悔拐上這條路了,因為這裏的食物在價值上是根本不能解決我們的饑餓問題的。
我不知道如何描述這種感覺。這麼說吧,就好比一個男人被一個女人的外貌所吸引,一切進展都順利,上床的時候卻發現,其實女人不是女人,解決不了生理問題。
我和他是一樣的無奈。
我們倒不如沿著小攤那條街一直走,雖然也饑餓,但總也缺少誘惑,畢竟襪子、鞋、衣服、玩具等等是不會喚起饑餓感的,但烤串會。沒準,我也可以像阿誌那樣幸運,碰了哪位女士的屁股,沾沾自喜一下。
但開弓沒有回頭箭,拐彎沒有回頭路,既然踏上了這條誘惑饑餓的不歸路,我們也就隻能不歸了。
在這條街的盡頭,有一個光著膀子的青年人在爐子旁烤著肉,看來他不是坐商。
有人過去買的時候,他就從旁邊拿出小圓餅,在爐子上烤焦,用刀橫著切開,把烤好的肉放進去。我還特別注意了顧客掏錢的數目,算下來大概三塊錢一個。
我告訴阿誌:我們可以吃這個,便宜。
阿誌沒和我說話,走到那人的爐子前麵,還沒開口,就被冒出的煙嗆著了。
烤肉青年一邊忙著手裏的活兒,一邊耐心地看著阿誌,直到他被嗆著的表情得以平複。
大哥,光買餅不要肉多少錢?阿誌問他,我不知道為什麼阿誌突然變得那麼節儉。
不賣!那人說了這兩個字就收回目光,不再看阿誌,而是忙著他的烤肉。
大哥,你就行行好,俺們沒帶多少錢,就賣給我們吧。我也過去求情。
不賣,不賣!他說話的同時又擺了擺手,好像趕蒼蠅似的要把我們趕走。
我們不再糾纏,離開了。
我心裏很不是滋味,第一次體會到人窮誌短的感覺,但沒有辦法,錢就那麼多。
從兜裏把所有的錢都掏出來數了數,54,我們的全部家當都在這裏了。
我把錢按幣值大小整理好,放回兜裏後,繼續往前走,阿誌卻拉住了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