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理來說,我們每一個人都有嫌疑,但是沒有想到的事,我的嫌疑最先被排除了,根據他們所說,百鳥是一個為人正直的家夥,再加上偵探的這個身份,所以1號包房裏的我們幾個,完全被排除在外,但是也有倒黴的事情,所有人都把希望寄托在我的身上,然後讓我逮捕凶手!
我也沒有想到,剛才好讓我抓間諜的艾倫,現在居然自己先死了!
這真是讓人悲傷的事情。
不過也沒有辦法,既然責任落到了我這裏,我立刻讓所有人回到房間當中,我們幾個人開始從屍體調查起來。
結果經過一係列的調查,發現這個房間裏很是古怪,在現場幾乎沒有留下什麼有價值的東西,但是留下了太多的線索!
比如說,我發現了所有人的指紋,以及很多細節。
姑且從最重要的事情說起,那就是凶器和傷口,相反,凶器反而是沒有指紋的東西,另外傷口這一點,也是古怪的地方。
艾倫是被亂刀刺死的,但是傷口卻是大小不一,用的力度也是完全不同,比如說,胸前的傷口比較深,幾乎是深到入骨頭,明顯是被一個力氣大的人刺入的,在靠近肋骨地方的傷口比較淺,力度也不準確,分明是女人刺進去的,總體來看,完全沒有規則,就好像是凶手一進門,就閉著眼睛,開始一頓亂刺,讓艾倫失血過多。
當然,作為偵探,我要做的就是詢問每一個人的口供,現在是晚上12點,我看到艾倫時候是8點左右,就是死者在這段時間裏死亡的,按照推理邏輯來看,這段時間裏對方的是活著的,我必須是縮小時間範圍,並且找出每一個人的不場證明,好在人數不多,用排除發的話,可以輕易的排除。
我索性從2號房間開始問起來。
李泰山一開始就承認了自己去過艾倫的房間,他說和艾倫以前認識,曾經想為艾倫做一個專題采訪,但是一直都沒有機會,於是在8點半左右,去了艾倫的房間,可是自己的要求被艾倫拒絕了,就回到房間裏休息。李泰山說話的時候,一直用手把這麵前的凳子,但是神色非常的平淡,由於自己一個人,無法做不在場證明。
3號房間的娜美對我的問話非常的反感,她聲明自己也是受害者,所以告訴我絕對不會從她身上找出任何一點的線索,但是娜美還是承認了自己去過艾倫的房間,但是和艾倫不認識,自己進入他的房間完全是進入錯了,那是9點三十分的時候,去喝了兩杯咖啡,然後回來的路途上,不小心打開了艾倫的房門,但是看見艾倫一個人站在了窗戶的外麵看著風景,當時艾倫隻是回頭看了娜美一眼,然後娜美說了一聲抱歉,就回到了房間裏,而不久之後,就被蒙麵客破門而入。她也沒有不再場的證明,唯一見證這一切的就是自己的小狗,但是明顯,哈士奇可不能當作證人。
4號房間的那對黑白無常也來過艾倫的房間,他們是艾倫酒廠的老客人,在夜晚10點40分的時候,兩個人聽得到隔壁的房間有聲音,好像是在播放音樂,於是就敲打牆壁,這時候才知道,隔壁住的就是就酒廠的老板,於是兩個人就去了艾倫的房間聊了一會,離開的時候是夜晚11點20,他們可以互相作證,但是由於是雙胞胎,所以說證明不可信。
5號的胖子在這裏是一個疑問!
他說自己沒有進過老板的房間,但是我的確是在房間裏發現了對方的指紋!
我決定從五號胖子入口,還有那個服務員,記得他說過沒有人來過!
當我把指紋擺放在兩個人的麵前時候,服務員最先低下了頭,說道:“抱歉先生,請千萬別投訴我,我的確是中途離開去了一趟衛生間,不是每時每刻都在門口的!”
我看了一眼服務員,問道:“你一共離開幾次?白天的不算從晚上開始!”
服務員解釋了一番,得知,一共隻有一次,就是晚上11點30的時候,那麼說,胖子唯一可能進入房間的時間就是這個時間。
我立刻去了胖子那裏核對了一下,胖子也承認中途去老板的房間一趟,但是去了幹什麼他根本就說不清楚,這麼說胖子是最後見到艾倫的人,艾倫的死亡時間被縮小的11點30分一直到12點之間。
然而,當我馬上認定胖子是凶手的時候,我發現事情沒那麼簡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