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螢火之光(2 / 2)

怎麼會這樣?

她是個離過婚的女人,自認定力還可以。她那個前夫郝仁軍,仗著有一個當官的老爸,玩什麼都不怕火大,學生時代便有了一個傲人的稱謂——郝大少,花錢如流水,追女如換衣,大學四年,就談了四任女友,足可見這個花心大蘿卜是多麼的言副其實,所謂登徒浪子紈絝子弟莫過於此。當然,這些都是鬱筱夢後來知道的,如果當初知道郝仁軍的真麵目,殺了鬱筱夢十遍,她都不會嫁給郝仁軍,更不會聽那些媒人吹得天花亂墜。

當初她決定離婚時,經曆過苦楚、迷茫、無奈、絕望,失眠和內分泌失調隨之而來,越來越離譜,白天困頓的要死,夜裏卻跟打了雞血一樣鬥誌昂揚。知道躺著也睡不了,她索性不躺了,幹脆起來做家務,打掃衛生。父親鬱有德那一百個平方的十年老房裏,被她打掃的跟五星級賓館一樣,光可鑒人。她用了整整一年的時間,才擺脫離婚的陰影。

調節過來後,鬱筱夢的身上,用於樂樂的話來說,就是發生了巨變。

鬱筱夢變了,她不再是當初那個將婚姻當做一切的小女人,她變得獨立自主要強,她將自己曾經那麼喜歡的休閑風格的衣服統統扔掉,美容院養生館裏經常能看見她做保養的身影, GR裏看到的鬱筱夢,永遠是精神幹練的,有公司職員議論她,說她離婚後反而比沒離婚的時候要漂亮要明媚,她的設計越來越出色,坐上總監後,GR女裝在市場的占領份額一路上升,她成了GR的一塊招牌一塊寶,有獵頭出高價挖她,卻被她婉拒,她喜歡GR,她不舍這塊見證了她從跌落穀底再到上升高峰的地方,GR也從來沒有給她上過束縛,每一季的衣服,都按她的想法全盤去做。

都說女人要拿自己當公主,可對她鬱筱夢來說,她要拿自己當女王,她已經曆涅槃的劇痛。

隻是,她不再相信愛情了。

她不相信這世間還有一種東西,叫做愛情,她也不相信,她會再次遇到真正的愛情。作為一個單身媽媽,她唯一的想法就是做好自己的工作,照顧好女兒,還有就是當女兒情竇初開的時候,她告訴女兒一定要擦亮眼睛,辨清對方。

這個世界上,如蔣一澍或郝仁軍那樣的男人,真的太多!

她也不相信,自己會再一次心動。

見到林葉柏時,那隻是一種惺惺相惜,或者說是同病相憐,再或者,是因為害怕寂寞。

至於何煦……鬱筱夢沒有想過。她和他的世界,差的太多太多。

可是為什麼?為什麼剛剛想到他的那一瞬,心竟然會莫名的溫暖起來?仿佛有人持了燭火在身旁守候著。

這個人,是何煦?不,不會的!她兀自搖頭。

難道……自己真的愛上了那個小氣自大又無禮的男人?

鈴聲響起,打破一室的沉靜,鬱筱夢回過神來,父親鬱有德的號碼赫然顯示在手機屏幕上,她接起,掛上電話時卻滿臉煞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