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逐
北京的天氣越發壞了。
霧霾和狂風沙塵都在毫不退讓的爭奪這座城市的領導權,布滿歲月痕跡的窗戶在呼嘯地風聲中搖搖欲墜,不住發出刺耳‘刺啦’聲。曹凱正在一臉不耐煩地指使應莎莎想辦法關嚴那扇令人心煩的窗戶。
我厭惡地合上了眼,曹凱從來不是個令人滿意的女婿。好吃懶做、貪得無厭、窮的叮當響還有一身惡習,他那張臉讓我萌生不出一個好的形容詞。不過,他和我的女兒也算相配,都不是什麼好東西。想到這兒我不自覺得‘哼哼’冷笑了兩聲。
“老不死的瞎哼哼什麼。”莎莎並未刻意降低音量的嘟噥傳入了我的耳朵。
“應莎莎你要不會說話就別說,這是咱爸。”應倫一手端著藥和水,一手半強迫的把我拉著坐起身。“爸,起來吃藥。”
我並不願意吃藥。如果是應莎莎或者曹凱遞來的藥,我也許會磨嘰上幾個小時,或者幹脆把藥偷偷丟掉。但我無法對應倫說不。
——盡管他是我兒子。
也許是他在我記憶中永遠保持解說和命令的句式總是讓我身不由己的下意識服從,也許是因為我已經老到喪失了拒絕他的勇氣。
是的,我又老又衰弱。
兩個月前我在廚房給自己煮方便麵,熱氣騰騰的香味折磨著我的饑腸轆轆。可是當我端起鍋準備把麵倒進碗裏時,手仿佛不是我的,它不顧我的強烈意願自己無力地垂了下去。滾燙的方便麵灑了一地。我還沒來得及心疼剛煮好的方便麵,自己也在一陣眩暈中跪在了地上。
真奇怪,我並沒有燙傷,也許是鬆弛皮膚上密布的皺褶幫了我。正巧回到家的應倫扛起我來到了醫院,胃裏一個不小的陰影讓應倫和應莎莎兩人在瞠目結舌後紅了眼眶。
可憐的孩子,我感動之餘感歎。在此之前我的人生安逸並且無趣,沒有工作每天隻是在市中心享受眾人喧囂我獨靜。父母並不太管我,隻是給我一口飯吃,後來他們死去,沒有留下一分錢,我以為自己在中年的時候終於不得不去工作了。但爸爸有兩套市中心的房子,我住著一套,賣掉了一套。世道不一樣了,這已經居住了數十年的房子也有人搶著花大價錢來買。我雖然不上進,但還懂得節儉,也沒什麼惡習,所以靠著那一套房子錢就這麼活到了現在,其實再活十幾年也不是什麼難事。但應倫和應莎莎的媽媽死的很早,應倫尚好,有自己的工作,盡管隻是個最底層的公司職員並且一分錢沒給過我。應莎莎就糟透了,好不容易交錢上了大學,還因為被曹凱那小子搞大肚子肄了業。懷著七個月的身孕跑到夜店玩了兩宿流了產,之後兩個無業遊民就恬不知恥的住在我家蹭吃蹭喝。這兩個孩子平時雖然時常忤逆我,雖然我看見他們時常會恨得牙癢癢,但此刻我想自己應該拿出做父親的氣魄。
明確的表示自己不會接受治療,隻要兒女環繞膝下的度過生命最後一段就滿足了。聞言應莎莎啊一聲後率先恢複了燦爛,眉開眼笑的打電話給曹凱報喜去了。應倫仍然麵無表情,我隻看見他側了臉長長舒了口氣。
——可憐的我。
從那天之後,我就再也沒有離開這張死過我爸爸、媽媽和我老婆的床。我知道,自己終有一天也會死在這張床上,像他們一樣。
我有一個兒子,一個女兒。可我病到已經記不清他們兒時的樣子。
好像我們初次謀麵,他就是叫著我‘爸爸’的年輕職員一樣。我和應倫這樣說起時,他不屑一顧的說我真是太老了。而我和應莎莎說起我對她的記憶隻剩下那個違背我意願嫁給曹凱的混蛋姑娘時,她冷笑著回擊我。我對你僅剩的印象就是老不死三個字。
無論如何,不情不願也好他們依然在為我端茶倒水。我老了卻還沒有糊塗,我知道他們才不是什麼刀子嘴豆腐心。他們不過是都在惦記著我這間在市中心的老房子罷了。
狂風敗下陣來,留下沙塵和霧霾分享這座城市和任意宰割的人類。窗外的天是昏暗的黃色,像是小孩兒尿濕的床單。
吃過藥後從身體裏麵湧來的惡心感讓我不住幹嘔,劇烈的咳嗽讓我有些神誌不清。模糊的碎片在我腦海裏像是摩擦起靜電般向著對的那部分飛去,嘩啦啦的整理響聲中,我又一次看見了那些曾讓我喜悅讓我悲傷,如今無一不被時間洪流所帶走的畫麵。
那都是些年代久遠的事了。
我的爸爸死在了他一生熱愛的百家樂台子上,屍體被丟到我們家門口時隨之而來的還有一群不知是真是假的債主——我的爸爸當然欠了錢,哪個賭徒不欠錢。但是否欠了這麼多人,是否欠了這些人口中的那些錢,我和媽媽這種孤兒寡母自然無權決定。他們推搡熙攘地衝進我家,媽媽試圖用單薄的身軀做些無謂反抗,而我因為驚懼瑟縮在牆角大氣也不敢出,隻是默默地看著他們連摔帶拿破壞了家裏的全部物什。很快,他們和進來時一樣再次潮湧而出,有幾個人還回頭看了看一片狼藉的屋子,露出滿意的笑容。
我哭著問媽媽,為什麼沒有人來幫我們?她歎口氣說,因為我們是弱者。
難道不是弱者才應該被幫助嗎?雖然疑惑不已,但我並未繼續追問。年幼的我已經懂得,這是我長大過程中一定會經曆的‘社會體製’。
原本尚且算得上溫馨的家就這樣被毀之一旦,隻留下撫摸牆壁怔怔垂淚的媽媽,眼淚留了過多而痛到睜不開眼睛的我。還有已經冰涼僵硬的爸爸。
那天是我第一次見識到人性初露端倪。在一群無恥墮落的小流氓地趁火打劫下,在我尚且壯年的賭徒爸爸屍體旁,沒有美好,沒有溫暖。
我以為這就是全部了。
後來我上了學,有了喜歡的女孩。上帝眷顧,巧合之中我發現她就住在離我家一個街區遠的小院裏。
我們在一起了,我對她發誓我愛她,我會和她永遠在一起,她美好如天使般的笑顏從此隻為我一人綻放。每天放學我們手拉手一起回家,早上早起半個小時接她一起去上學,有時候她也會給我帶一份牛奶,就連在課堂上她也時常向盯著她出神的我回眸一笑。
——我發誓這一切在我腦海中的想象裏是那麼栩栩如生。
每天放學後我跟在她後麵十米的地方,她回家的步伐時而悠閑時而緊張,馬尾辮有節奏的一甩一甩,目送著她進了自己家的房門,我才會轉身回家。這條路總是短暫的讓我扼腕嗟歎,但並沒關係,第二天早上我可以早早地站在她家附近的早點鋪旁邊,等待她的出門。這樣的日子過了大半年,我們從未說過話,我也從未靠近過她,但並不影響我跟在她身後的快樂,和我愛她。
現實總是不盡人意嘛,我這樣安慰自己。
那天回家路上她突然跑了起來,我下意識跟在她身後大步跑起來,卻不想她猝不及防地停下了步伐,然後轉身看向無處遁形的我。
“你是廣播裏那個變態殺人狂嗎?”她板著小小的臉問我。
我從沒有離她這麼近過,她被冬天寒風揚起的圍巾幾乎要碰到我的臉。緊張讓我說不出話來,有些慌張地擺了擺手,我把頭搖的像撥浪鼓。
撲哧一聲,她笑了起來,眼角微微挑起,嘴唇還在抿著。笑的比春暖花開還要漂亮:“我認識你,你和我是一個學校的,是不是?”沒給我回答的機會,她又繼續說,“既然你不是變態殺人狂,你為什麼要跟著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