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保險是指國家通過立法強製實行的,由個人、單位、國家三方共同籌資,建立保險基金,對個人因年老、工傷、疾病、生育、殘廢、失業、死亡等原因喪失勞動能力或暫時失去工作時,給予本人或其供養直係親屬物質幫助的一種社會保障製度。社會保險具有法製性、強製性、固定性等特點,每個在職職工都必須實行的,所以,社會保險又稱為(社會)基本保險,或者簡稱為社保。社會保險按其功能又分以下種類。
養老保險:是當勞動者因年老喪失勞動能力時,由國家和社會保證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項目。
工傷保險:是勞動者在遇到意外傷害事故、暫時喪失或永久喪失工作能力導致收入中斷時,由國家和社會對其經濟補償,幫助其維持基本生活的社會保險項目。
失業保險:是由國家和社會在一定時期內向非自願性失業者提供基本生活需要的物質幫助,並通過轉業訓練、職業介紹等幫助其重新就業的社會保險項目。
醫療保險:是國家和社會為因患病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收入中斷的勞動者提供經濟幫助和醫療服務的社會保險項目。
生育保險:是指當女性勞動者因生育而暫時喪失勞動能力時,由國家和社會為其提供經濟幫助和保健服務的社會保險項目。
住房保險:又叫住房公積金,是指國家或社會幫助職工購置住房提供的一種經濟幫助。職工可以住房公積金進行貸款購房,或在購房時申請取出。
商業保險又稱金融保險,是指按商業原則所進行的保險。具體而言,是指投保人根據合同約定,向保險人支付保險費,保險人對於合同約定的可能發生的事故因發生所造成的財產損失承擔賠償保險金責任,或者當被保險人死亡、傷殘、疾病或者達到合同約定的年齡、期限時承擔給付保險金責任的保險作為。商業保險按其功能分以下種類。
財產保險:是指以物質財產以及同它相關的利益作為保險標的(保險對象)的保險。保險公司承擔保險標的因自然災害和意外事故而受損的經濟賠償責任。財產保險根據投保主體與投保對象,又分成許多種財產保險,與家庭有關的主要是家庭財產保險和個體工商戶財產保險。
人身保險:是以人的身體和生命作為保險標的一種保險。在保險期限內,被保險人傷殘、死亡或生存到保險期滿,保險公司給付保險金。人身保險又包括人壽保險、健康保險(醫療保險)、意外傷害保險及投資類型的保險,即分紅保險。
責任保險是以被保險人依法應負的民事賠償責任或經過特別約定的合同責任為保險標的的一種保險。責任保險的種類包括:公眾責任保險、產品責任保險、職業責任保險、雇主責任保險等。
2.辦理保險的步驟
1)分析需求,明確目的
首先要做的就是了解家庭經濟狀況,分析家庭風險種類,並明確保險目的。一般來說,產生保險的願望是在有了需求之後,所以首先應該確定保險的目的,比如選擇意外傷害險等。
2)了解機構,落實品種
現在保險公司很多,根據自己的分析判斷尋找一家最放心的最專業的保險公司,向對方谘詢需求範圍內最合適的保險品種、價格、政策等情況。
3)完善手續,及時付費
審視保險合同,詳細了解相關的條款內容,簽訂保險合同,選擇繳費方式,並開始繳費保險。首先,填寫保存資料必須真實、準確,不得隱瞞和虛報,否則保險公司有權解除合同。再有,投保以死亡為保險責任的保險必須征得被保險人同意並在保單上簽字。其三,投保人與被保人必須具有保險利益關係。其四,繳費方式選擇上需結合家庭當前和未來的現金流,如果家庭現金充足或收入高,可采用一次繳清;否則選擇分期繳納比較好,可減少家庭的負擔;及時支付保險費用,以免發生不必要的麻煩。
10.2.10稅收籌劃
1.個人所得稅
個人所得稅是對個人(自然人)取得的各項應稅所得征收的一種稅。我國法律規定了11項個人收入為應稅所得:
①工資、薪金所得5%~45%;
②個體工商戶的生產、經營所得5%~35%;
③承包經營、承租經營的所得5%~35%;
④勞務報酬所得20%;
⑤稿酬所得14%;
⑥特許權使用費所得20%;
⑦利息、股息、紅利所得20%;
⑧財產租賃所得20%;
⑨財產轉讓所得20%;
⑩偶然所得20%;
經國務院財政部門確定征稅的其他所得20%。
個人所得稅的費用減除問題有以下說明。
①工資、薪金所得,目前以每月收入額減除費用2000元後的餘額,為應納稅所得額,這一個稅起征額會隨著物價的上漲進行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