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ongry老兄問我這個章節的問題,我雖然不知道是不是隻有你一個人看出來還是隻有你一個人願意說出來,總之我的解釋是:結構上沒有錯,隻是放出來的是寫好的,沒有放出來的是沒有寫好的,另外起點這兒上傳修改不方便,章節不能刪也不能插,所以隻能先這樣了,大家就將就看下去吧!當然更細的解釋如下:
開始寫書之後,生活中的點點滴滴都不由自主地被我與現在的所寫的書聯係了起來。前天到書城小轉了一圈,倒是沒有怎幺看書,書名卻看了不少,有一本書的名字叫《轉型》,封麵上還有兩行大字:一流企業在轉型,二流企業在執行。我一看就發笑,想當年我在的那些公司也是天天叫著要向執行型企業努力,雖然最後還是生產大起大落管理大開大放員工也是大進大出,結果最後企業的名聲還是一臭到底。
究其根本,是雖然都在努力想把事情做對,卻忘記了這件事本身的對錯。順水行船,不用費勁便可一日千裏,逆水行舟,那不但費時費勁也許到最後還是根本寸步難行。套句名言就是:重要的不是如何把事情做對,而是去做對的事。但於我想來這並不是一個二選一的選擇題,而是做事的過程:先選擇一件對的事,再努力把它做好!
寫書也是如此,先選擇一個好的題材,要新穎,要別致,要與眾不同,最好別人沒有寫過;然後要有好的故事情節來慢慢地展開故事,情節生動有趣,故事娓娓道來如行雲流水,卻又跌蕩起伏懸念叢生;讓人不忍掩卷一翻再翻最後想要買上一本擺在床頭當成枕頭……
但要做到以上這些卻不容易,有多少作者一輩子都隻寫了一本書或是一本書沒有寫完便撒手西去,究其原因主要是在寫的時候太重細節卻沒有把結構和寫作進度放在首要的位置,寫著寫著外部條件就不允許了,不是腦溢血就是口吐血,不是沒湯水就是沒墨水,雖然給留下了傳世之作,卻因為是半本,讓後人看到最後一頁時便開始感慨萬千遺恨不已,當然那些靠胡猜亂編續書為生的人則是另一番景象,他們自然是感激萬分了,多虧當年那家夥死得早,留下好大空白讓後人填補。
我的說法是:要是當年有電腦就好了,這些人一個月就可以寫個幾十萬字,省得讓紅粉知己黃臉老婆一起來幫著抄正,想想曹老先生和黃易先生的區別當然不是在作文水平上,而是所處的時代不同,寫作的工具也不同,外部環境也大不一樣。前者是天寒地凍手指筆尖同時僵硬地寫著紅樓夢,所以才寫了八十回就撒手西去。而後者坐在寬大舒適的房間裏,有空調有電腦有WORD,還有一個大TEAM來幫著一起寫,所以一年之內大街小巷的書店裏全是他的書,無怪乎我一同學感慨著說:這家夥哪兒是用筆來寫書,簡直是用流水線造書!
話又說回來,芸芸眾生之中盡多腹中有千言下筆無一字之人,所以電腦的普及是給這種人一個機會,可以好好地寫字了,也不至於耽心在三番四次地修改錯字的過程中把寫作的激情耗盡。
但還是有不少的作品寫到一半就沒有了,原因不外乎兩個:太不認真和太認真。聽起來矛盾,其實卻是事實。
多少人是為了過一把癮來寫幾個字發著玩呢?我想應該不少。這些人寫之前沒有細想寫的時候也沒有深思,所以寫到一半就寫不下去了,成了太監作品,這是太不認真的。還有一些作品是因為寫得太認真的,開始就把結構搞得狂大,開口就是幾百萬字,但在前十幾萬字的地方又寫得太細,最後發現如果按照這種寫法,那一本書根本寫不完,如果作者不出意外活得夠久,而且生活狀態沒有大的改變,那還有可能寫下去,但多半不太可能了!而我好象聽說有不少的寫手已經撒手西去了,於是長聲歎氣!
前者我不說了,後者就比如我最喜歡打的比方:拉麵!
我常說拉麵如寫書。寫書前的腹中醞釀腦力激蕩就如拉麵前先要和麵,量要合適,不能太多,也不能太少;要好好和,要和得均勻,不能濕一塊幹一塊的。麵和的多少和好壞就如書的題材和結構,這決定這本書的基本質量,但揉麵時的粗細就是書中的細節描寫,如果不夠細,那湯的鮮味無法進入麵中,讀者一看就過覺得沒勁,如果揉得太細了,吃起來也有勁有味,可是這揉麵的就苦了,什幺時候才能揉完呢?隻怕是揉到一半便放棄了!
所以我就先把寫好的放上來,中間沒有完全的可以慢慢加,好好改,但一定要快快地寫下去,不然我的幾百萬字還沒寫完就已經餓死了!
(2004.4.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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