測字十法(1 / 2)

測字十法

何以直此十法?蓋一字之來必各有體,因其體之隱現不同,故其測之變化不定。邵子書曰:“認定用神。”又曰:“體立而後用行。”皆有深義。然測不立法,不足以示學者之權衡;字不加減,不足以開問者之蒙昧。是必乘除損益每一字到真機,流動變化數字於其間,則所問之事昭然在目,驗後豈不愉快?列法於左。

裝頭測法

字從太極出,各具首尾,各有結構。測字之法不離羲畫之理,生生化化,變幻萬端,因其所問之事而推之,據吾所觸之幾而斷之,百不失一。何以謂之裝頭?蓋其所問之事與所寫之字,雖隱露吉凶,而首猶藏,如神龍不見首;我則添筆於上而出之,燦如躍如,而字中之理全彰,故曰裝頭。

戊(茂)裏(童)(死、苑)古(罟、苦、居)兄(克、況、兌)亦(赤)日(春、皆、百)爭(箏、事)早(囗、草、章)冊(扁、掞)央(瑽、英)黽(蒨、黿、蠅)免(冤、冕)艮(痕、摐、食)合(答)屈(窟)魚(鯊、鼇)至(窒、台)見(寬、覓、覺)連(運、蓮)元(坃、完)塚(家、豪、蒙)山(巒、甗)目(眉、著、眷)足(蹇、促)可(河、奇、珝)皮(波、破)田(留、富、當)由(笛、囗、甫)令(零)巾(吊、幕、皞、席)比(庇、麗)其(箕)夋(戴、冀、翼)衣(裹、裳)金(釜、鑾)心(愁、忠)升(飛、升)貝(貧、貴、貪、)。

接腳測法

字如人之體,有冠必有履。測法因其所書之字察其善惡,如人之全身已現,但未舉足行動,因以囗囗之,故曰接腳。

采(悉、釋、番)千(秀、壬)立(產、童、音)裏(冘、墨、鋋)自(息、身)苑(葬)合(枿、會)。

穿心測法

凡字畫端正、左右俱全,而從中穿入數筆,以變化其字,謂之穿心;如衣裾之縫,其不從中而合。

文(吏)昌(量)鞋(難)維(棨)月(舟、用、冉、角)旦(裏、車、叟)弓(弗、嵒、費)。

包籠測法

包籠者,字之全體不動,而將筆周圍包裹之,另成一字。

稚(灊)韭(騑、殲、簽)貝(遺、測)矢(族、癡)由(會、遭)尹(倉、絺)裏(墨)玉(寶)牛(逄、遲)昔(翽、泬)辛(襯、幸)石(磨)弓(潑)主(囗)。

破解測法

破者,劈破。解者,解拆。將字之體段分開,從中加入數筆而成字,謂之破字。字之筆畫抉出,從旁標比、評論而成文,謂之解。破易而解難,破平正而解奇幻,觀後字可知。又,破與穿心不同。破必要分開,不若穿心字體不動也,解則隨意抉剔耳。

行(術、衙、衍)辛(章)共(莫、黃)衣(鸑、紘、哀、衷)颭(算)合(倉)苦(苗)璟(枿)罵(駟)田(古)隼(惟)香(查)敕(拐、架、枷)勳(賀)解(周、祥)哉(告、戎)乖(禾、比、千)稱(再、利)程(杜、和)鱸(田、申、爐、魚、火)琳(林、瑞、麻)膊(肘、傅、補)椒(叔、枝)伐(仁、義)忒(懿、戚)冒(昂、香)誌(喜、悲)宋(安、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