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百萬德日戰俘的勞動改造(1 / 1)

百萬德日戰俘的勞動改造

專欄

作者:孫越

1945年5月,衛國戰爭結束,蘇聯收容了239萬德國戰俘。同年8月9日,蘇軍出兵中國東北和朝鮮等地,9月結束戰鬥,將近60萬日本關東軍又成為蘇軍階下囚。戰後,蘇聯推行戰俘強製勞動改造,將德日戰俘,像本國的刑事犯和政治犯一樣,送進古拉格群島強製服苦役。

1939年,蘇聯和德國根據《蘇德互不侵犯條約》,共同出兵打擊波蘭,當年便有大批波蘭戰俘被押解至蘇聯境內,1939年在蘇聯內務人民委員部之下,成立戰俘強製拘押人員管理總局(以下簡稱總局),直接管理戰俘。1941年6月1日,蘇聯人民委員會通過決議,規定被拘押在古拉格,或不在古拉格的戰俘,都應參加蘇聯工農生產勞動。該決議附件還規定了戰俘參加蘇聯工農業生產建設的具體領域、場所及其收入所得等管理條款。

1942年6月至1943年2月,斯大林格勒戰役爆發,德軍戰俘人數陡增,內務人民委員部首次為勞改營戰俘布置勞動任務。德國投降之後,總局進一步明確了戰俘被強勞的必要性,指出戰俘必須用在工業和建築業領域所付出的勞動,補償參與侵略戰爭給蘇聯國家和人民造成的損失。此外,還明確規定了戰俘勞動的保障機製,如每天勞動8小時,加班不得超過2小時,每月休息4天等。戰俘勞有所得,每月15-25盧布,少於蘇聯收入低下的工人,但是高於集體農莊和國營農場的職工。在礦山作業的戰俘,井下作業人員每月收入為100盧布,井上作業為50盧布。

1943年10月9日,蘇聯外交部副部長利特維諾夫在致外交部長莫洛托夫的信中明確說,蘇聯要求德國用戰俘的人力資源和火炮技術與生產,補償發動戰爭對蘇聯造成的損失。但是直到1944年10月,英美盟國內部對蘇聯要求爭議不斷。1945年克裏米亞會議,盟國雖然討論了蘇聯對德索賠條件,即蘇聯要求戰後10年內,每年應確保蘇聯得到“500萬具有不同嫻熟技能的德國工人(包括技術高度熟練的幹部)”,但最終將之擱置,直到1945年8月也未予通過。

蘇聯索賠計劃落空後,斯大林親自批準將外國戰俘納入蘇聯強勞製度體係,變相解決了蘇聯的對德索賠。

由於蘇聯戰後實際控製民主德國,便將大批德國技術專家押解至蘇聯的勞改營從事科研和生產。戰後,蘇聯各地雨後春筍般冒出來很多隱秘的勞改營,後來又在此基礎上,演化成一座座沒有名字、隻有編號的秘密城市,其中絕大多數,都是德國專家協助蘇聯做軍工項目研發的場所。這些秘密城市,日後成為蘇聯重要的軍工科研和生產基地。當年在這些無名小城工作的戰俘,生活條件優於其他勞改營的囚徒,但受到更嚴格的管製,有人甚至終身不能離開禁地。

還有,凡是二戰期間經由蘇聯軍隊“解放”的中東歐國家,包括羅馬尼亞、保加利亞、南斯拉夫、捷克斯洛伐克和匈牙利等,在那裏僑居和定居的德裔居民,都被作為戰俘和強製拘留人員押送蘇聯勞改營強勞。蘇聯還將上西裏西亞和東普魯士的德國居民強行拘押至蘇聯戰俘集中營。

1946年2月,日本戰俘開始從中國和朝鮮被押解回蘇聯強勞,全蘇戰俘集中營的人數達到222.8萬,其中歐洲戰場的戰俘有164.5萬人,日軍戰俘有58.3萬人,總人數已經超過了戰前和戰時被關進蘇聯古拉格集中營的正在接受強勞的本國刑事犯和政治犯,這些人僅有170多萬。

在戰爭結束前後的若幹年裏,烏克蘭煤礦開采者54%是勞改營的德國戰俘。那時,蘇聯除了地方小規模的熱力工業體係,以及內務人民委員部自有設施之外,所有煤礦的開掘及相關工程,均由勞改營戰俘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