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7章 文夕事件(十一)(1 / 2)

焦土抗戰一說,在抗戰中最早由李宗仁提出,他曾發表《焦土抗戰論》,正式提出這一完全抗日的主張,隨後發表一係列文章,明確提出:“舉國一致,痛下決心,不惜流盡最後一滴血,更不惜化全國為焦土,以與侵略者做一殊死之抗戰。”

其實這種主張,在我國古代早已有之,古時候打仗不是也講究堅壁清野嗎,所以並沒什麼好說的。可是,正如俗話說的那般,歪嘴和尚念經,把好好的經給念歪了。放火燒城原本是為了抵禦敵寇,不得已而為之的舉動。可曆史上長沙的這場驚天大火,卻燒的莫名其妙。當時小鬼子距離長沙還有數百公裏,並且根本就沒有跨過國軍外圍的防禦陣地,卻不知怎的,長沙守軍突然間就自己亂了陣腳,在11月13日淩晨時分放起火來。

最令人氣憤的是,在燒城之前,城中的居民沒有得到半點預先警示,很多人還在夢中,就被活活燒死,其他人及至從夢中驚醒,還以為是日軍打進城來了,正準備奪路逃命,但烈火已經臨門,大多數的街巷已被煙火封住。

熊熊大火中逃命的人們,在擁擠和混亂不堪中,有的被人群踩死,有的被汽車壓死,有的被大火活活燒死。一位60多歲的老太太被大火逼進水缸後慘死。一位帶著孩子的母親躲進水缸避火,雙雙被活活煮死。30多名餘太華金號員工躲進防空洞,全被烤焦致死。淒厲的哭喊聲,恐怖的嘶叫聲,連同建築物燃燒時的爆炸聲,交織成為一個悲慘世界。

由於著火當日的電報代碼是“文”,大火又發生在夜裏(即夕),所以此次大火又被稱為“文夕大火”。文夕大火在長沙城肆虐,足足燒了五天五夜,事後統計,經濟損失約10億元,全城建築90%以上被焚毀,長沙自春秋戰國以來的文化積累毀於一旦,地麵文物毀滅到幾乎為零,長沙作為中國少數幾個2000多年城址不變的古城,文化傳承也在此中斷。而因這次大火死亡的人數也成迷,有人說3000餘人,有人說30000餘人,莫衷一是。

長沙城無端被焚,作為一省主席的張治中,自然有不可推卸的責任。雖然細數起來並非事出無因,並且他也得到了蔣介石的授權,但敵人尚在數百裏外,就自亂陣腳,導致了如此大的損失,卻也是大大的不應該。

當時蔣介石聞訊之後,極為震怒,表示這一切皆是自己用人不當所致,又說,“文白(張治中字)不知責任重大,猶以為普通罪過,尚思推諉卸責,此表示無能無知之事小,而對於革命與廉恥之事大…”隨後,蔣介石親赴長沙,據有關資料顯示,蔣介石登上天心閣,看到全城幾近焦土一片、片瓦無存時,頓時麵紅耳赤,頭上青筋暴起。又對陳誠和張治中說道:“長沙焚毀,精神上之打擊,千百倍於戰敗之痛苦,可恥可悲,莫此為甚。”

並且在大火過後,小日本也來湊熱鬧,他們利用飛機在空中拍照,將大火後所拍攝的長沙景象的照片空投進長沙,上麵印著“請看是誰在殺人放火”,以圖動搖軍心。

事後,蔣介石為平息民憤,著令俞濟時的二十軍開來長沙,並於二十軍軍部特設軍事法庭,派賀國光為審判長,拘押長沙警備司令酆悌、長沙警察局長文重孚和警備二團團長徐昆於軍部特務排。兩日後,審判結果出爐,酆、文、徐三人被判死刑,即刻槍決,並由原先的“縱火罪”改為“辱職殃民罪”。張治中被撤職查辦,後經人斡旋,調去了軍事委員會當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