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田中角榮訪華拒戰爭賠償

幕後

“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這是人們最熟悉的1972年《中日聯合聲明》條款,它免除了日本的“戰爭責任”。但在其背後,卻有一段鮮為人知的曆史。

上世紀60年代中期,隨著中蘇分裂、中美關係改善,中日邦交正常化進入兩國的政治議程。但日本政府擔心被要求戰爭賠償,因此作種種試探;而試探最為成功的是在野黨政治家——公明黨委員長竹入義勝。

1972年7月,田中角榮勝選自民黨總裁後組閣,大平正芳任外相,中國方麵期待“和式基辛格”,請竹入盡早來訪。竹入遂會晤大平、田中,要求得到政府委托,但遭拒絕。無奈之下,竹入與同黨一起拚湊了一份政府主張,7月25日秘密到北京。

據竹入義勝回憶:假戲真唱做“特使”很是心虛,所幸周恩來並沒有認真追問,自己也“沒能啟齒說出否認的話”。他著重提出三點要求:邦交正常化不能締結和平條約,因為與台灣已有和約,且外務省和自民黨多數都反對;要默認田中首相事前與美國協商;聽說中國不要賠償,請給予確認。他獲得了滿意的答複,並拿到中國的《聯合聲明要點》,史稱“竹入筆記”。

竹入在正式談判前假扮首相“特使”,得到中方草案。知己知彼的日本外交團隊在談判中壓住中國,不就侵略戰爭明確謝罪,甚至否認中方有權要求賠償,以至於周恩來怒稱“是對我們的侮辱”。但日本堅持:蔣介石政府已經“放棄”賠償,聯合聲明中不能出現“法律意義”的表達。

1972年9月,田中角榮和大平正芳訪華。隨後,《中日聯合聲明》發布,其中寫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宣布: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好,放棄對日本國的戰爭賠償要求。”但這份“友好”沒能經得起時間考驗。進入20世紀90年代,民間戰爭受害索賠案不斷出現,日本政府均援引此條予以拒絕。中國政府希望“妥善解決”侵華戰爭的遺留問題,並指明所放棄的“不包括個人賠償要求”。

其實,關於“友好”之說,談判時就發生過外交修辭學較量。中方的聯合聲明初案是“為了中日兩國人民的友誼”,日方返回的對案改成了“兩國國民的友好”。於是,中方二次草案也變作“兩國人民的友好”。

這裏有兩處一字之差:一是改用“國民”的概念,澄清日本國的共同體性質;二是不承認兩國存在有“交情”“友情”之謂的“友誼”,澄清若中國不放棄賠償要求就不能結邦交之好。從後來的回憶看,田中角榮和大平正芳的確是抱著“如果要求賠償就立即回國”的決心踏上訪華旅途的。

1987年9月,竹入義勝就假扮特使一事請求鄧穎超“原諒”,澄清當年拿給周恩來的並非“田中方案”。他承認這是多年的“一塊心病”,但又辯解:“我並沒有打算欺騙周總理……”摘自《財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