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電話應簡單扼要。
電話不是某人的專用物,不宜占用過長的時間。盡量長話短說,因為不知道何時其他的電話會再進來。為了縮短時間,打電話之前,最好事先寫好備忘錄。
一般人都以為聽電話的人才需要做備忘錄,從來沒聽說過打電話的人也要做備忘錄。而且也很少人這麼做。為什麼打電話之前要寫備忘錄?因為把想要告知對方的內容分類寫好的話,在電話中僅需:“報告的事情有三項,第一……,第二……,第三……”對方聽了,也會很清楚。相反地,如果事先沒有寫好備忘錄,臨時忘了這一項或是漏了那一項,不但交待不清,還會讓對方多花了不必要的腦筋和時間。
此外,對於談話的經過,除了可以準確的記錄之外,重要的資料,如電話號碼、年度營業額等,事先如果詳細整理的話,電話中不但可以隨時告知對方,也可以節省很多的談話時間。
4.回應是為了確定了解談話的內容。
交談中,回應是很重要的。因為電話中看不到對方的表情和一些微妙的情緒反應,所以會擔心對方有沒有在聽。不要覺得麻煩,在對方講到一個段落時,應當適當地回話,例如:“是”、“好的”、“我知道了”、“就這麼辦”等。如果默不做聲,會讓對方懷疑你把電話放在一邊。
彼此之間所要傳達的信息告一段落之後,雙方都須再度確認。這一部分,我們稱之為二度確認。
經常碰到的情況例如:“剛才和你提過的東西,先送七箱過來。”“好的,四箱。”“對,謝謝你了。”“好,知道了,馬上送去。”發生如此的錯誤,如果運用二次確認的話,即可避免類似的錯誤發生:“7箱,42個。”“42個?7箱嗎?好的,知道了。”
對於音量太小而聽不清楚對方談話的內容時,更需要再確認一下。
首先,讓我們來看一個錯誤的範例。“什麼?大聲一點!”這種說法,是相當沒有禮貌的。如果是:“抱歉,因為周圍很吵聽不清楚,能不能再說一遍?”這種說法,對方一定可以接受的。
如果漏掉了某一部分,隻要重複一遍對方的話即可。例如:“對不起,剛才是說……?”如此,不但可以減少產生誤會的機率,對方還以為是要做確認的工作。
日期和時間,也需要二次確認。確認的時候不是說“下個月十八號”,而是“下個月,十月十八號,星期三”。時間也是一樣,不是說“明天八點”,而是“明天晚上八點”。人名、地名亦是如此,有時因為口音的關係而寫錯字,導致對方在收到信件或書報、刊物時,造成不愉快。地名方麵,有時也會發生與自己所想的字完全不同的情形,所以必須要在事前多做確認。“王先生的大名是不是秦漢的‘漢’生活的‘生’?”“不,是翰林的‘翰’,旭日東升的‘升’。”清楚地向對方詢問,不但不會寫錯人家的姓名,同時也讓對方認為他受到了重視。
詢問地名,有時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所以必須問清楚之後再下筆。例如:“草屯鎮‘道鄉’路?道是不是道路的‘道’,而鄉是不是鄉村的‘鄉’?”“不,稻是稻禾的‘稻’,香是香水的‘香’。”“哦!知道了,原來如此。”在教人走路時,哪裏該轉彎或是該怎麼樣,因為自己平時經常在這個範圍內活動,覺得很自在,別人就不是這樣了。所以,稍微漏掉了一個細節,對方可能就無法到達目的地。而不知道路該怎麼走的人,也應在不惹火對方的情況下,盡量問清楚才是。
處於傳送訊息狀態的電話,我們稱為通話;而當通話途中,傳入了第三者的聲音時,則稱之為私語。
例如:“張先生嗎?請稍等,我幫你轉給A先生。”“A先生,張先生的電話。”此時,A先生如果大意,不管對方是否聽得到自己的嗓門,就說:“傷腦筋,你跟他說我不在。”這種話若被對方聽到了,一定會很生氣。
要說出對方公司的全名。平常我們稱呼別人時,都會在名字後麵加上先生或小姐作為尊稱。但對方如果是公司時,就常常省略不稱呼全稱而造成對方的不愉快。因此,無論對方是人或是公司,我們都應稟持尊敬的態度稱呼他。不嫌麻煩地把對方公司的全名都說出來,才不至於讓對方認為我們沒有禮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