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烈心裏大為惱火,長這麼大,居然連一隻兔子都捉不到!他當即豎起強壯的長尾,而後狠狠的向地麵一抽,希望將兔子砸扁!
隻聽見蓬的一聲悶響,地麵重重的一顫,周圍的樹木紛紛落葉飄飛。
盡管林烈的這一尾快若閃電,但是除了地麵之外他卻沒有抽到任何東西。
林烈失望的轉過頭來,看看兔子還有影沒,可是這一看,他立刻樂了!兔子居然就橫身躺在他的尾巴旁邊!
原來,剛才那一尾抽下的力量太大,所引起的震蕩波太強,直接將大白兔給震暈了。
這下子,可惹得林烈心裏咯咯直笑。
“嘿嘿,今晚有烤兔子吃了!”
又用了不少時間,林烈得到了生火所需的所有工具。之後,他回到河邊,找了一塊空曠的地方,而後開始鑽木取火。
他將一根稍粗的木棍剝光皮,而後將一頭在石頭上磨圓,這根木棍就是鑽子,之所以選擇稍粗的,是因為這對於他的手爪來說比較方便。
他又找了根幹燥的粗木頭,用鋒利的爪子將之撕開,取其中之一作為基座。他在基座上挖了道槽,在槽子便放置一塊小木片,作為燃屑盤。到時,燃屑會從槽裏出來,並集中在燃屑盤上。
當一切準備工作做好之後,林烈便開始了。
他叉開腿坐在地上,將鑽子的一端放在基座上的槽子邊,而後用爪子開始搓動鑽子。
因為他前世為人的時候有過一定的經驗,所以前麵的步驟都很簡單。但是,最考驗耐心的一步來臨了,能不能成功,全看這一步了。
由於爪子不像人類的手指那麼靈活,所以剛開始的時候,林烈很吃力。但是習慣了之後,他的動作開始變得順利起來。
吱吱……
木棍與小孔的快速摩擦,發出了細碎的聲響。林烈越搓越快,在這種情況之下,若是突然中斷,那麼就得從頭再來。
生火不是件容易的事,需要耐心和毅力才能夠成功。
過了好一會兒,小孔終於開始冒煙,燃屑一點點的從槽子落在燃屑盤上,但這還遠遠不夠。
在他的繼續努力之下,煙霧越來越多,燃屑也越來越多。
林烈看時機差不多已經成熟,便停止了搓動,小心翼翼的將燃屑集中起來,放在幹燥的鳥巢之上,而後捏著鳥巢,慢慢的吹氣。
這是最後一個步驟,成功與否全看他的造化了。
呼……呼……
林烈剛剛開始非常輕柔,漸漸的加大力度,越來越用力,鳥巢之中的小小火星逐漸蔓延,開始冒出濃煙。
在他經過了好一會兒的努力之後,彭的一下,火焰直接竄了起來。
金黃的色澤照亮了他的雙眼,這一瞬間,林烈心裏十分自豪。
他終於生起了火堆。若是在白天,林烈會擔心生火會引起人類的注意。高高的煙霧一目了然,會成為信號,那樣的話人們或許會將他當做是迷路者,對他進行救援。這樣的事情,他可不想遇到。
不過現在天色已黑,他不怕人類發現這裏。
根本懶得理會那些鱷魚與大灰熊,林烈首先對那隻肥美的大白兔開刀!
他剝了大白兔的皮,祛除內髒,在河水中清洗幹淨。而後,他取出了之前去殺人蜂森林弄來的蜂蜜,將厚厚的一層蜂蜜塗抹在兔肉上。
還沒開烤,兔肉就香氣四溢了。
將兔肉架在火堆上燒烤,不一會兒,光亮的兔肉便開始轉變為金黃之色,蜜製烤兔肉的香味就在空氣中飄散開。油脂的香氣,與蜂蜜的香氣索繞在一起,誘人之深無法言喻。
聞著那陣陣飄香,林烈終於流出了作為哥斯拉以來的第一條口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