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不隻是“六法”(2 / 2)

謝赫正是以其“六法”為標準,將三國至南朝齊時期的27(或說28、29)位畫家分為了六品進行了品評。

對於這“六法”的掌握與靈活運用,確實能反映出畫家的繪畫功力、技巧和對繪畫材料、繪畫語言的掌握程度,以及對客觀物象的體悟深度等,若能六法盡該,眾美兼擅,繪畫方能力臻上品。謝赫“六法”涉及中國繪畫筆墨問題、色彩問題、結構布局問題以及臨摹創新問題,為中國畫的創作與批評確立了一套相對完整且行之有效的理論,也大致指出了此後中國畫發展的審美理念、審美標準和發展路向。

謝赫提出的“氣韻生動”雖然是針對當時占主導地位的人物畫而言,但由於其包含的豐富意蘊,逐漸延伸擴展到山水畫和花鳥畫的領域,成為中國美學的重要審美範疇,也成為千百年來中國藝術和審美追求的理想。

謝赫提出繪畫“六法”之後,曆代畫家和理論家在此基礎上,相繼展開相關的延伸論述,如南陳姚最著《續畫品錄》;唐代張彥遠在《曆代名畫記》中逐條征引,並加以分析論述;五代荊浩則加以發揮,提出了“六要”;宋代劉道醇又提出了“六要”“六長”等。雖各有創見,但都沒有超越謝赫“六法”的範圍。對謝赫“六法”的研討成為我國繪畫理論中的重要專題,並以此為繪畫創作和批評的準則,至今仍具有不可忽視的意義。

謝赫《古畫品錄》亦首開中國繪畫記錄、品評著述之濫觴,此後,曆代不乏記錄和品評繪畫的著述,如南朝陳姚最撰《續畫品錄》;唐代張彥遠撰《曆代名畫記》、朱景玄撰《唐朝名畫錄》(又名《唐畫斷》)、張懷瓘撰《畫斷》;宋人郭若虛撰《圖畫見聞誌》、劉道醇撰《宋朝名畫評》(又名《聖朝名畫評》)、米芾撰《畫史》、鄧椿撰《畫繼》;元人湯垕撰《畫鑒》、夏文彥撰《圖繪寶鑒》;明人李開先撰《中麓畫品》;清代則有黃鉞的《二十四畫品》、張庚的《國朝畫征錄》、蔣寶齡的《墨林今話》等。正是這些著作的記載和論述,尤其是和難得的留存作品相互映照,使今人對中國畫的學習、研究與傳承、創新成為可能。這些著作的文獻價值、文化含量、美學意義及其現實意義是難以估量的。

如今,除了被謝赫列為三品的顧愷之尚有畫作(抑或其摹本)傳世外,謝赫所記錄、品評的畫家之畫作早已芳蹤難覓,正是由於謝赫的《古畫品錄》的珍貴記錄和品評,使得那20多位藝術家的藝術風采得以穿越荒荒油雲、寥寥長風,不被時光塵封、歲月湮沒,為今人所知,從而提供了古今交流與對話的可能。

尤為難能可貴的是,作為“古今繪畫”的記錄者和品鑒者,謝赫撰寫《古畫品錄》不為政治權勢和社會地位所幹擾,把晉明帝列為第五品的第二人,這種公平、公正、公開的客觀態度和學術思想及人格的獨立精神是值得後人學習的。

以謝赫之《古畫品錄》為宗,以謝赫之治史品藝態度為範,體悟往聖先賢之跡之心,品評當代繪畫之作之人,記錄古今,鑠古融今,與古人同行,與時代俱進,創造當代的“畫品錄”,對當今的美術發展也更有裨益。

注釋:

①謝赫,姚最.《古畫品錄、續畫品錄》之《古畫品錄》[M].北京:人民美術出版社,1959:1.

②謝赫,姚最.《古畫品錄、續畫品錄》之《續畫品錄》[M].北京:人民美術出版社,1959:10—11.

作者單位:北京服裝學院藝術設計學院

(責任編輯:曹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