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強製性(2 / 2)

傳統的家庭養老功能弱化。目前我國的農村養老依然著重於家庭養老,但是勞動力流動大,農村家庭出現空巢現象,這很大程度上弱化了家庭的養老功能。一方麵,工業化和現代化的加快發展,農村勞動力逐漸轉移到城市中發展,家庭凝聚力削弱,成員之間的互助能力越來越小。另一方麵,農民收入增長相當緩慢,家庭養老難以有效的滿足養老的需求,這就導致了農民的養老問題既缺乏家庭的保障,又沒有可靠的經濟方麵支持的“雙困難”。

基於這些問題,建立新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具有重大意義的。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是加快建立可覆蓋城鄉居民的社保體係的重要的組成部分,對於確保農村居民的基本生活,實現農民的基本權利,有效實現農民的減貧和縮小城鄉的差距維護社會的穩定有著重大的意義。加快健全具有我國的特色的養老保險體係,對於保障和改善民生具有重要意義,有利於實現全麵建設小康社會。

三、新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的強製性

當前在我國的農村社會養老保險體製中存在著一些問題,目前的保險製度,是采取政府引導支持,農民自願的原則,但自願選擇的保險製度存在著“保富不保貧”的傾向。個人自願繳納的費用受當前農民的收入水平的製約。在經濟發達的地區,保險製度覆蓋率較廣,參加者多是一些較富裕的居民;不發達的地區居民尤其是那些貧困居民缺乏投保意識或沒有能力投保,這就不能享受到相應的社會養老保險,而這些人恰恰是最需要進行保障的人。普遍的一些年長者的投保意識淡薄,不能清楚理解社保的意義,不能讓社會養老保險產生真正的保障意義。

針對這一問題,要加大對新農保的宣傳,讓更多的人對新農保有清晰的認識,積極參與。在當前的經濟情況下,年老者很少有自願參保的,進行強製性要求,讓他們參保,對個人自願費用的水平適當降低,能夠讓更多應該享受參保的居民享受到這一政策所帶來的實惠。通過現階段的強製措施,逐步引導農民參保,讓居民能夠主動參保,真正享受到國家保障政策的意義。

四、結語

新型農村社會的養老保險是一項重要的惠民政策,保證其規範有效實施,讓我們農村居民能夠享受到真正的實惠,促進我國社會的現代化發展,社會穩定發展,快速實現奔小康。

參考文獻:

[1] 錢文亮.中國農村社會保障法律製度[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07.

[2] 薑鬆餘.我國農村社保製度建設和發展探索[D].四川大學,2007.

[3] 張馥厚.農村基本養老保險資金供款中的政府責任及其可行性研究[D].浙江大學,2008.

[4] 齊海濤.論我國農村社會養老保險立法的完善[D].對外經濟貿易大學,200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