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淺談魯山縣黨群幹群關係(2 / 2)

針對魯山縣黨群幹群存在的矛盾和問題,筆者認為應從思想教育、幹部體製、權力製約、管理的透明度上著力解決:

思想教育方麵,對黨員幹部和群眾要有正確的教育引導,切實有效地發揮農村黨員的先鋒模範作用。抓準農村黨員特別是年輕黨員在生產、生活及思想中的矛盾,立足於解決實際問題,增強教育的生動性,讓黨員愛聽,使思想政治工作入腦入心。

完善幹部的選拔任用製度,改革政績考核辦法。要改變在少數人中由少數人選拔幹部的做法,特別是要改變一把手說了算的做法,擴大選才的範圍,增加民意的成份,讓群眾公認的同誌走上領導崗位,而不是搞任人唯親,搞近親繁殖,培植小圈子,更不能以此謀取私人一己之利。要從製度上創造幹部對上負責與對下負責相統一的條件,特別是要對他們服務的廣大群眾負責。在此基礎上,改革幹部的政績考核內容、標準和辦法,糾正片麵追求GDP的錯誤做法,增加政績考核的社會指標、人文指標和環境指標,發揮好政績考核這根指揮棒對於引導和規範幹部行為的作用。

加強對各級領導幹部的監督製約,需要全體政府人員共同完成,上級對下級的監督、同級之間的監督、群眾對領導的監督機製等,除此以處,還要加強對下屬執法行為的監督製約,防止在執法過程中出現知法違法的情況。在行政權力行使的過程中,應當對行使人員加強檢查,監督行政人員遵守法紀,同時,強化各級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法紀觀念。上級對下級的考查要注重發揚民主,走群眾路線,實行領導和群眾相結合的考核方法,保證考查不走過場,形成以考查監督權力的機製。

提高管理透明度,理順民意表達的渠道。為了保證各種有效監督形式能夠真正發揮作用,各級管理機關要提高管理透明度,實行黨務公開、政務公開、廠務公開、村務公開。“給群眾一個明白,還幹部一個清白”。要理順民意表達的渠道,讓群眾的意見有地方表達,有人聽取、有人重視。

解決黨群幹群矛盾是一項係統工程,需要做很多工作,涉及政治、經濟、文化和社會多方麵的改革。除了上述幾點之外,各級領導幹部還應該加強新知識、新技能的學習,注意探索和總結行之有效的領導方法和領導藝術,改進工作作風,提高管理水平等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