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年間,社會融資總量有如下特點:第一,新增人民幣貸款占比逐年萎縮,新增貸款額度受控製;社會資金需求旺盛,表外融資大幅增長。截止2012 年末,新增人民幣貸款、委托貸款、信托貸款、未貼現票據、債券融資占新增社會融資比重分別為52.0%、8.1%、8.2%、6.7%、14.3%,同比變動分別為-6.2%、-2.0%、6.6%、-1.3%、3.6%。而新增人民幣貸款占社會融資總量為27.9%,創2008 年以來單月新低,委托貸款(增2041 億元)、信托貸款(增2445 億元)、未貼現銀行承兌彙票(增2574 億)合計增長7060 億,占比43%創年內新高。第二,由於同業代付入表,擠占了票據融資的額度,在同業代付監管和信貸額度控製下,外幣貸款和企業債券融資繼續維持高位。
造成以上特點的主要原因有:在人民貸款和委托貸款方麵,因為其中包含了大量銀行中長期貸款的傳統需求大戶,如開發商和政府融資平台,在銀行傳統信貸投放以及委托貸款等變通渠道受限愈加嚴格的背景下,以銀行和信托為核心的影子銀行體係解決了上述行業大量的融資需求,這在數據上體現為信托貸款突飛猛進,傳統人民幣貸款和委托貸款占比持續下降。在信托貸款方麵,由於去年12 月末四部委聯合發布《關於製止地方政府違法違規融資行為的通知》(即463 號文),強調融資平台公司因承擔公共租賃住房、公路等公益性項目建設舉借需要財政性資金償還的債務,除法律和國務院另有規定外,不得向非金融機構和個人借款,不得通過金融機構中的財務公司、信托公司、基金公司、金融租賃公司、保險公司等直接或間接融資。這實際上限製限製了“影子銀行”體係的融資功能,將融資平台的融資需求趕入債券市場。預計2013年影子銀行融資規模將大幅減少。在債券融資方麵,《國家發展改革委辦公廳關於進一步強化企業債券風險防範管理有關問題的通知》(發改辦財金[2012]3451 號文),對發債主體的資產負債率、信用等級、擔保行為、資金投向等方麵都做了更強化的規定,保障債券融資規模的有序擴張。該通知為債券融資提出了指導性和規範性發展意見,對未來債市融資的發展有好處。總體來看,企業債、信托貸款、委托貸款表現強勁,金融脫媒化進程正在快速推進。盡管新增信貸仍是宏觀經濟最重要的晴雨表之一,但隨著直接融資和非傳統信貸渠道的重要性與日俱增,社會融資總規模對經濟形勢的指導意義將更為重要。對商業銀行而言,這意味著經濟增長去信化,銀行方可真正實現資本集約型增長,徹底擺脫頻頻出現的資本瓶頸;金融脫媒帶來中間業務機遇,降低對利差收入的依賴,進一步提升收入多元化水平。
預計2013 年社會融資總量將達到17.5 萬億,增幅為11%,同時13年債券融資仍將大幅增長,預計在3.5 萬億左右。
綜上,隨著2013年金融脫媒化的快速推進,預計今年貸款規模穩中趨降,增幅預計在10%-12%左右;銀行係統存款增速將繼續保持13.3%-13.5%左右的增長;而2013 年社會融資總量將達到17.5 萬億,增幅為11%,規模和融資渠道都將繼續擴展、豐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