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地方政府融資平台發行的“城投債”類別雜亂。自從1994年財稅改革之後,地方財政收入就逐漸無法與其支出相匹配,地方政府幾乎沒有多餘的財力來滿足突如其來的投資需求,麵臨著籌措配套資金的巨大壓力。於是各級地方政府紛紛采取了城市投資公司(或稱地方融資平台)的運作模式,即以土地注入代替現金作為城投公司的資本金,然後以土地作質押從銀行獲得貸款,將獲得的貸款投入到各種基礎設施建設項目中。地方政府的融資平台公司就成為其籌集資金的一個重要渠道,而發行“城投債”是投融資平台公司的第一選擇。“城投債”又稱為“準市政債”,是由政府投融資平台公開發行的企業債券或中期票據,它的信用主體實質上是地方政府,籌集到的資金主要用於城市路網建設項目、市政基礎設施及公共服務等建設項目。債券一般是由隸屬於地方政府的城市建設投資公司來公開發行的,其用於償債的資金主要來自於財政補貼,由此,我們發現融資平台的償債能力與其隸屬的地方政府財政狀況有著十分密切的聯係。
(3)融資渠道單一,容易產生信貸風險。自2009年第四季度以來,在中央政府的大力扶持下,地方政府的投融資平台步入了快速發展的階段。在2012年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的數量達到高峰,其數量相當於前20年數量的總和,已經累計超過8000家,這些投融資平台公司以政府信用作為擔保同時在多家銀行進行借貸。目前,政府投融資平台的主要融資渠道集中在銀行信貸方麵,融資的信貸風險比較集中。截至2012年底,各級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的貸款餘額高達6萬億元,其負債率大多超過了80%。在高額的貸款資金中,銀行信貸在政府融資結構中占絕對比重,這種情況在對某市投融資平台資金來源的實際調研中也可以得到證實。在負債率偏高的情況下,資金鏈很容易斷裂,為維持運轉,融資平台不得不繼續拆借銀行資金,這導致銀行的信用風險進一步加大。隨著借債規模的不斷激增,目前不少投融資平台可用資產已經減少,再融資能力已經大幅下降。
(4)投資結構不合理,償債風險壓力大。地方政府的債務融資問題積累了一係列的金融風險,影響了社會公信力,此外,地方政府對於“形象工程”、“麵子工程”有著強烈的投資衝動,這就與投資約束不足形成了矛盾,從而整體上降低了政府的投資效率和經濟發展質量,加劇了經濟發展的結構性矛盾。一些投融資平台的業務過於寬泛,一些本來可以由民營企業去做的事情也統統由投融資平台來包辦代替,對民營企業的投資產生了明顯的“擠出效應”。同時,一些公益性項目的限製使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所麵臨的結構性風險更加突出。目前,政府投融資平台公司的投資重點仍然集中在城市基礎設施建設方麵,遠遠大於對其他方麵的投資;隨著城市化的發展及土地出讓收入的增加,地方政府的土地收儲整理用款也占據了相當大的比重;而投融資平台在支持企業發展方麵的投資微乎其微,企業自身發展,特別是中小企業的發展仍然麵臨著較大的資金短缺問題,不利於地方工業的發展。
由於大多數投融資平台與地方政府密切聯係,因此財政收入就成為其償還負債的關鍵因素。這樣一來,土地出讓收益、稅收返還和政府的還款承諾就成為了地方政府投融資平台建設資金的依靠,通過相關數據可以發現,一些準公益性和公益性資產在地方政府投資性資產中占較大比率,由於其缺乏充足的流動性,因此投融資平台存在較高的償債風險。
參考文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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