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單單是貓,狗跟鼠類也是天敵。人們常說狗拿耗子多管閑事,恰恰說明狗有這本領和愛好。
黃鼠狼隻剩下一條尾巴值錢,其他也是一無是處。肉根本不能吃,一股狐狸肉似的腥臊味,皮也做不了什麼。長相跟它有幾分相似的貂,那就不一樣了。
同樣是動物,個頭也差不多,差距怎麼就這麼大呢。
狼毫聁三六九等,東北黃鼠狼尾巴製成的狼毫為上品。
明朝時的東北稱建州衛,還沒有滿洲這一說。東北每年給朝廷的貢品就有黃鼠狼的尾巴,當然進貢時必須整個進,不能把尾巴砍下來進貢。
既然是貢品,一般人當然無福消受,隻有富貴人家才能買得起一隻真正的狼毫筆。不過市麵上到處充斥著各種狼毫,大多是用獾毛、兔毛治成的。
況且喜歡用的紫毫筆是野兔頸項上的硬毫,也不算便宜,但終究還是正宗貨。他喜歡寫隋唐小楷,隋唐時期,紫毫幾乎就是唯一實用的毛筆。至於羊毫筆,隻有到了清朝才出現,明朝時沒有羊毫這一說。
況且拿起這管劣質的狼毫,上下左右目測,筆管也不夠直,筆毫雖然還沒化開,但撚動筆鋒,已經看到許多雜毛。
他心裏歎口氣,也罷,給剛學寫字的孩子用,估計幾天就會弄壞,買好的也是浪費,等他們有了一定基礎,再換好一些的毛筆吧,起碼得用真正的紫毫啊。
他先在一張紙上調好筆鋒,也試用一下墨,更要試試紙的滲透性。這是一個書家在創作前必須做的準備。
適應之後,他開始揮毫寫字,如他先前已經無數遍背臨一樣,瀟瀟灑灑寫出一篇千字文。
“哥,你怎麼能寫的這麼好?跟印出來似的,不,比這上麵印的還好看。”蕭妮兒驚呆了,她不懂書法,但字好看不好看,不懂的也能看出來。
況且微微一笑說,字跟印出來似的,可不是誇獎,書法家講究的是個性,字被人說成印刷品,簡直就是諷刺了。
不過,蕭妮兒有一點沒說錯,況且寫的字的確比印出來的墨卷本好很多,畢竟這種大路貨選用的就是很一般的拓印本,屢次在木版上拓印後,失真太嚴重了。
“咱們何必買這些,你幹脆寫上幾十本就行了,不但省錢,還比這些印出來的好。”蕭妮兒說道。
況且心看一眼蕭妮兒,笑吟吟的,沒開口。
“不,我說錯了,該打。”蕭妮兒在自己臉上輕輕打一下。
“你說錯什麼了?喂,別玩自虐啊。”況且憐惜地摸摸蕭妮兒的麵頰。
蕭妮兒雙眸微閉,一臉陶醉,同時嬌軀微震,胸膛起伏不定。
“喂,你說錯什麼了?沒錯啊。”況且急忙撒手,這當口可不能玩火,那等於是自焚。
“哦,我是說這一本貼這麼厚,抄錄幾十本,不要寫到猴年馬月?”
“字就是這麼練出來的。隻是這筆跟紙都太差了,明天讓他們帶點好一些的來,我抄錄也等於是練習寫字嘛。”況且很是得意。
千字文是一千個不同的漢字組成的文章,不僅絕無重複的字,而且上下連貫,文意暢通。
梁朝散騎常侍周興嗣的這篇文章,可以說是文字學上的極限挑戰,其後一千多年,再無人敢嚐試此舉,使得他獨霸這一領域。
據說周興嗣當年立誌要做這件事後,嚐試了多年都未能實現,後來在一個夜裏,忽然靈感迸發,有如天助,一口氣寫出了千字文。
等到早上時,他才發現自己一夜間頭發雪白,容顏衰老。但他並不後悔,能做到這等前無古人後無來者的事,縱然馬上死去也值了。
戰國時的奇人伍子胥,也是一夜間白頭。不過,伍子胥那是愁的,周興嗣卻是耗盡了心血,所以伍子胥過後還能活很多年,周公卻是幾年後就壽盡辭世了。這也是所謂的命定。
況且暗暗歎道:所有創造都會付出代價,但也因此造福後人。
況且每次看到這篇千字文,都會想到這個典故,如同麵對一座不朽的豐碑,心頭激蕩,不由得在心中暗暗膜拜。
此刻,他再次陷入神思之中。
蕭妮兒推了推他,說道:“哥,你怎麼了,我看你怎麼有點犯傻了呀?”
“沒有沒有,我是在琢磨這千字文的奧妙。”況且頭都不抬,依舊沒有恢複原先的神態。
蕭妮兒隻好撅起嘴站到一邊去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