但此時“斯德哥爾摩”號所處水域還沒有起霧,天氣雖然昏暗有雲,然而陽光卻不時撥開雲層照射在海麵。在船橋上當值的是三副喬安生,這是一個極有責任心、工作也很細致的青年職員。他一直小心翼翼地觀察著前麵的航程上的動靜,船長拿騰遜就守在身旁,也未能分散他的注意力。進入當夜9時,喬安生約摸估計了一下:離南塔角燈塔船還有80公裏的航程。於是他眼睛一眨不眨地緊盯著雷達熒屏。10時30分,突然屏幕左角出現一個小小光點。他知道,這表示在距離19公裏的前方正有一條海輪駛來。

再說“陀裏亞”號,在晚上11時20分鍾多一點,卡拉美船長也看到熒屏上出現的一個小光點,也同樣知道有一條船正向著自己駛來。他同二副佛蘭齊尼算了一下,此時兩船的距離約為27公裏。於是,在大約相近的時間裏,兩條相向駛近的船上的指揮員們都密切地注意著熒屏上對方光點的漸漸明亮與擴大。

兩條船中,“斯德哥爾摩”號比較靠近海岸,南塔島在其左舷方向。“陀裏亞”號則離岸較遠,它的左舷方向是廣闊的洋麵。當然,按常理,這兩條船的安全交會是毫無問題的。可是,為了增強安全係數,卡拉美船長仍命“陀裏亞”號把航線再往左調節4度。不過,令卡拉美疑惑的是,當熒屏上的亮點越發明顯時,卻聽不見對方來船的霧角聲,而在這樣的霧夜之中,漆黑如磐,卻不響霧角,真是一件不可思議的事情。他自己的船,則一直響著霧角。

在“斯德哥爾摩”號上,也存在著同樣的疑惑;咱們的霧角尖銳響亮,可傳至很遠的洋麵,可對方卻何以悶聲悶氣,一聲不發地朝咱們駛來?更令人不解的是,當雙方通過熒屏發現隻有8公裏的距離時,卻都尋不見對方的燈光。其實雙方此時都是大開著指示燈的,按照常理8公裏的距離,完全可以發現,卻怎麼也發現不了,依然是開初的霧漫漫,夜沉沉……當時,“斯德哥爾摩”號左舷上的紅燈大開著。他們也多麼希望看到來船左舷的紅燈啊,因為隻有這樣,兩條很快就交會的海船才會按照國際航行守則的規定:以左舷相向而過,以避免碰撞。

過了一會兒,船橋上的電話響了,呆在“斯德哥爾摩”號船頂上守望觀察的船員向三副喬安生報告:“左前方200發現燈光。”這時,喬安生用肉眼也觀察到了一個暗紅色的亮點,在左前方不到32公裏處。喬安生立即下令舵轉右方。這樣好使來船可以清晰地看到本船左舷的紅燈。可是,就在這時,來船的紅色燈光忽然消失,隨即代之而起的是一片綠色……這是怎麼一回事?喬安生心裏頓感不妙。因為這顯示出本船麵對的是來船的右舷。換言之,就是來船正撥轉船頭向著本船船首衝來。這情形,就好像是在高速公路上西側行駛的車輛突然橫到東行車麵前來了。

喬安生當即作出反應。他將引擎間聯絡通訊器的把手從“前進”位置果斷地扳到“全速後退”的位置。此時,船長拿騰遜正呆在自己艙裏。他明顯地感到一陣由引擎改變轉向而引起的震動,立刻趕到船橋上來……這是“斯德哥爾摩”號一方的情況。

在“陀裏亞”號一方的船橋上,此時的情況也完全一樣:來船何以不鳴霧角,卻突然出現在眼前?眼看著對方的燈光迅速變亮,放大……猛然間,一名船員高聲喊道:“它轉過來了,撞上來了!”其實,此時對方的船——即“斯德哥爾摩”號正在采取緊急避讓措施,但在“陀裏亞”號看來,“斯德哥爾摩”號乃是全速地搶到自己的航道上來,並拚命撞來!卡拉美船長當機立斷,發出命令:“趕快躲開!急速左轉!全速後退!”

孰料此時已躲閃不及,隻聽得“轟隆”一聲巨響,“斯德哥爾摩”號那無比堅強的鋼角已攔腰插入“陀裏亞”號的船身,猶如一支尖矛射中大鯨魚一樣。

兩船互相絞纏在一起,在漆黑的海上擦出星星般的火花。這時,“斯德哥爾摩”號的“全速後退”才真正發揮作用——它“吭哧吭哧”地艱難地從對方船身中拔出鋼角……於是,“陀裏亞”號擺脫羈絆,也全然失去控製,開始搖晃下沉。

“見鬼!”卡拉美船長隻來得及咒罵出這一聲,便迅速指揮船員放出救生艇與舢板,緊急援救本船的1134名旅客。“斯德哥爾摩”號自然也參與了大援救,將對方的旅客轉移過來。此時,兩船探照燈大開,人聲鼎沸哭喊喧嚷,猶如炸開鍋一般,附近有五六條過路船聞訊趕來,也參加救助行動……7月26日上午10點正,“陀裏亞”號完全沉入海底。最後清點人數,該船死亡43人(多半在撞船瞬間便已喪命)。船長卡拉美痛不欲生,抱著與船共存亡的決心準備隨船自盡,在最後一分鍾才被船員生拉活扯地拽上救生艇。

那麼,此次臨近紐約港時才發生的撞船事故責任在誰呢?兩家輪船公司相互控訴,而提出的證據又都證明自己無罪,於是隻得在庭外和解。可是,到底誰是肇事者呢?難道真如卡拉美船長所咒罵的——“撞到鬼了”?

奧克蘭島的神秘海洞

公元1886年5月4日這天,各種大大小小的船隻像往常一樣在澳大利亞的麥爾幫邦港裏來往穿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