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0章 做人處世,瀟灑就是如此簡單(1)(3 / 3)

“小姐,謝謝!您使我想到應該認真反省一下自己的價值。好,現在讓我送您回去。”

心靈處方:

大人物之所以高大,是因為你自己在跪著;你仰慕他們頭上的光環,卻忽略了自己的生活與價值。

這條小魚在乎

有這麼一個故事。

在暴風雨後的一個早晨,一個男人來到海邊散步。他看到沙灘的淺水窪裏,有許多被海浪卷上岸來的小魚。它們被困在淺水窪裏,回不了大海了,雖然近在咫尺。被困的小魚,也許有幾百條,甚至幾千條。用不了多久,淺水窪裏的水就會被沙粒吸幹,被太陽蒸幹,這些小魚都會幹死的。

男人繼續朝前走著。他忽然看見前麵有一個小男孩,走得很慢,而且不停地在每一個水窪旁彎下腰去——他在撿起水窪裏的小魚,用力把它們扔回大海。

終於,這個男人忍不住走過去:“孩子,這水窪裏有幾百幾千條小魚,你救不過來的。”

“我知道。”小男孩頭也不抬地回答。

“哦?那你為什麼還在扔?誰在乎呢?”

“這條小魚在乎!”男孩兒一邊回答,一邊撿起一條魚扔進大海。“這條在乎,這條也在乎!還有這一條、這一條、這一條……”

今天,你們在這裏開始大學生話。你們每一個人,都將在這裏學會如何去拯救生命。雖然你們救不了全世界的人,救不了全中國的人,甚至救不了一個省的一個市的人,但是,你們還是可以救一些人,你們可以減輕他們的痛苦。因為你們的存在,他們的生活從此有所不同——你們可以使他們的生活變得更加美好。這是你們能夠並且一定會做得到的。

在這裏,我希望你們勤奮、努力地學習,永遠不要放棄!記住:“這條小魚在乎!這條小魚也在乎!還有這一條、這一條、這一條……”

心靈處方:

勿以善小而不為,勿以利小而不做;積小善終成大德,積小成大功。記住,在你麵臨困難時,最大限度做你所能做的。

仇人

6歲時,媽跟別人打駕,賊凶。晚上,趁著月光,為了報仇,我去拔光了別人家已帶了花的辣椒苗。幾天後的夜晚,我家一塊已齊腰的玉米苗被別人全部斬斷。拔光別人家的辣椒苗後,回家來向奶奶表功討賞,一向仁慈的奶奶抓了一根棍子劈頭蓋臉地朝我一陣猛打,直到我答應每次見到跟我家有“仇”的人,該叫爺的都要叫爺,該叫嬸的都要叫嬸,奶奶這才住了手。

秋後建房,爹被石頭砸了腳,可“上梁”的那天,很多跟我家有“仇”的人都來幫忙,看到娘一臉內疚,他們說:“娃兒平時喊人喊得可好,不看大人麵,也看娃兒麵哩。”

人是相互作用的,你表現出一分敵意,他有可能還以二分,然後你則遞增為三分,他又回來六分……,把敵意換成善意,你會有多麼大的收獲。

心靈處方:

一棒驚醒夢中人,同時也讓我們明白:要想得到別人的尊重必先尊重別人。

良臣與忠臣

貞觀六年(公元632年),有人告發魏征,說他偏袒自己的親戚。

唐太宗派禦史大夫溫彥博去調查此事。經了解,是告發的人心術不正故意陷害,並非事實。溫彥博向太宗報告說,雖然魏征沒有偏袒行為,但既然他被人告發,表示他應該也有可責備之處,才會惹來是非。

太宗令溫彥博轉達魏征說:“魏征你曾給我數百條正確的進諫,功勞實在不小,最好不要因為這種小事減損你的美名。從今以後,你最好檢點你的言談舉止。”

過了幾天,太宗見到魏征,問:“在外邊聽說我有什麼不是的地方嗎?”

魏征答:“前幾天陛下令溫彥博向我宣詔,告訴為臣說:‘需要檢點自己的言談舉止。’這話便值得您再三深思。臣聽說:‘君臣同氣,義均一體。’我未曾聽說過被人誣告,隻光我反省言談舉止,而不處罰誣告的人,那是不公道的事。如果君臣上下都這樣做,那麼國家的前途就很難以預料了。”

大宗聽了,表情肅然地說:“先前我說了這句話之後,馬上就覺得太不合宜了,心中也深深地懊悔。請你不要因為這件事情,就退避不進諫言。”

魏征趕緊下拜說:“臣以身許國,根據正道來做事,絕不敢對陛下有所欺蒙。但希望陛下讓臣作良臣,不要作忠臣。”

太宗好奇地問:“忠臣與良臣有什麼區別嗎?”

魏征回答:“良臣可以使自己身獲美名,可以使君主得到崇高榮耀,子孫傳世,福祿無疆;而忠臣空有流世美名,卻使自己身受誅戮,讓君主陷於大惡之地,甚至家國淪喪。以此而言,良臣與忠臣相去太遠。”

太宗說:“我希望你能盡一個良臣的職責,盡心地輔佐我。而在你的勸諫之下,我也不會忘記國家興亡的根本大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