冕是首服中最尊貴的,地位相比冠來說要高得多。冕的大致規格如下:上麵是木板,木板外包麻布,上麵是黑色,下麵是紅色。一般來說,隻有天子、諸侯、卿大夫才有資格戴冕。

所以,“冠冕”雖然連用,但二者之間卻有很多差別,並不都“堂皇”。

社交場合為何“先喝為敬”?

在一些社交場合尤其是一些宴會上,經常會聽到人們在喝酒時說上一句社交辭令“先幹為敬”。這並不是現代人的發明,這種勸酒方式是從傳統文化裏延伸出來的,在古代就已有之。

喝酒時,主人要先於客人飲酒,是為“獻酒”。主人先飲,包含了向客人暗示“酒裏無毒”,可以放心飲用之意。主人飲過之後,客人亦須飲酒以回敬主人,是為“酢”,亦稱“報”。之後,主人為勸客人多飲,自己必先飲以倡之,是為“酬”。客人在主人飲過之後也舉起酒杯暢飲,是為“應酬”,即以此回應主人的厚意。

這樣的禮俗延伸下來,就變成今天我們所見到的“先喝為敬”。現在在酒宴間為了勸客人飲酒,主人常會自己先幹一杯。

“二百五”的說法來自什麼典故?

日常生活中,人們常把傻瓜或處事隨便、說話不正經、好出洋相的人叫做“二百五”。這種說法來源於戰國時期,跟蘇秦有關。

蘇秦是戰國時最有名的說客,他憑借三寸不爛之舌,取得了很多諸侯的信任,身佩六國相印,一時間威風八麵。但他也樹敵很多,後來在齊國被人暗殺。對此,齊王很惱怒,發誓要為蘇秦報仇,可沒有證據,一時也抓不到凶手。於是他想出了一條計策,讓人把蘇秦的頭從屍體上割下來,懸掛在城門上,旁邊貼著一道榜文:“蘇秦是個內奸,現在已被人殺掉,真是大快人心。現在誰殺了他,請來領賞黃金千兩。”榜文一經貼出,就有四個人聲稱是自己殺了蘇秦。齊王說:“這種事情可不許冒充呀!”四個人都一口咬定是自己殺了蘇秦。齊王說:“好,那就算是你們四個人一起殺的吧。這一千兩黃金,你們四個人各分得多少?”四個人齊聲回答:“一人二百五。”齊王拍案大怒道“來人,把這四個‘二百五’都給我拉出去斬了!”

“二百五”一詞就這樣流傳了下來,從這個詞的來源看,用來形容那些傻乎乎、好出洋相的人,倒也貼切。

“石破天驚”不僅是意外?

“石破天驚”一詞,常見於媒體的宣傳上。例如:

“中國獲得2008年奧運會的主辦權,這個好消息如石破天驚般,瞬間傳遍全國,讓全國人民振奮不已。”

“改革開放的成果令人矚目,許多來中國的人都感歎中國二十幾年來發生的石破天驚的變化。”

這兩個例子乍看起來沒什麼問題,讓人意外的好消息、讓人意外的大變化,用“石破天驚”來形容似乎很妥當,但是“石破驚天”的含義不僅僅是意外。

“石破天驚”一詞出自唐代李賀的《李憑箜篌引》,其中說:“女媧煉石補天處,石破天驚逗秋雨。”大意是說,樂聲傳到天上,正在補天的女媧聽得入了迷,竟然忘了自己的職守,結果石破天驚,秋雨傾瀉,補天的石頭崩裂,瞬間大雨滂沱。《現代漢語詞典》(第六版)中對“石破天驚”這樣解釋:“形容箜篌的聲音忽而高亢,忽而低沉,使人震驚,有不可名狀的奇境。後多用來形容事情或文章議論新奇驚人。”

在上麵所舉的兩個例子中,意外的消息和變化並不能與“石破天驚”所表達的意境融合。但仍有人把“石破天驚”簡單地理解為“出人意料”。其實,在李賀的詩裏就已經說得很清楚了,“石破天驚”不隻是出人意外,還要有不能名狀的奇境,這是消息和變化永遠符合不了的,所以用“石破天驚”來修飾一些消息或者變化,就顯得有些四不像了。

“傻瓜”的說法來自什麼典故?

“傻瓜”常被用來責罵老實而不知變通的人,是個詞性偏貶義的詞。可是,為什麼人們把愚笨之人稱為“傻瓜”,而不叫“傻菜”“傻果”“傻豆”之類的呢?就“傻瓜”一詞的來源,我國著名曆史學家顧頡剛先生曾做過考證,他得出結論,“傻瓜”跟古代一個非常古老的部族薑戎氏有關。

在我國古代,秦嶺地區有一個地方名叫“瓜州”。《左傳·襄公十四年》記述了範宣子與薑戎氏的談話,其中有一句話:“薑戎氏,昔秦人追逐乃祖吾離於瓜州。”意思是說,昔日秦人追趕你們的祖先吾離,一直追趕到了瓜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