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心愛的人愛了你十年,他為了你,可以不惜拋棄江山,不惜將青梅竹馬的未婚妻送上別人的床,甚至,他唯一的妹妹,因此過世。你說,莫央,離旭怎麼可能不恨你?你帶走了他的哥哥,害死了她的妹妹——當然,這或許並不全是你的錯。可你才是這一切的源頭。”

“你以為你不幸嗎?你以為你是最難過的人嗎?莫少卿,你不是!”孟繁貞淒涼一笑,“他可以為了你不要江山不要前途,隻為爭取有朝一日能站在你身邊,可是如今,在他可以與你白頭偕老的情況下,他卻居然決絕而去。”

“我不知道你們之間發生什麼,可是莫少卿,除非你真的讓他死了心,他才會舍得永遠不見你。”她沒有看莫央的表情,隻是拿了一封信遞給莫央,“他讓我交給你,他說,祝你幸福。”

莫央呆呆的。直到看到孟繁貞走到門口,卻見她又逆光側過身來,跟她說話:“莫少卿,我以為你可以讓他幸福,可是如今,我永遠不會原諒你。”

她走了,如一團火,帶走她所有的溫度。

那一封信躺在桌子上,依舊的一手娟秀的小楷,上麵隻有幾個字:吾愛,親啟。她像是入了魔,入了怔,隻好拿起來,慢慢的沿著折皺拆開,那些字一一映在她在眼前:

莫少卿:

我愛過一個女孩子,愛了很多很多年。愛到我停止心跳,停止呼吸,她也還會存在我的靈魂裏。

我曾經曆盡千山萬水走到她身邊,如今卻依舊隻能眼睜睜看著她千回百轉的回到別人身邊。每一次我自以為是的放手成全或是掠取挽留,都讓她受到無數傷害。

我總是在做不合時宜的選擇。

我曾經以為這輩子再也放也放不開她。或者說,再也不會放開她。

可是再次看到她對著她的阿年笑得那樣開心的時候,我就知道,她永遠也不會對著我這樣笑。這一輩子,我連一個舒心的笑意都沒有辦法給她。

是的,她不愛我。她不願意和我在一起。

我花了十年,才認清這個事實。

曾經無數的看她從我的世界裏離開的背影,我獨自嚐受每一次心酸與痛楚。可是這一次,由我來先說,由我,先離開。

唯一的一次,讓我來做決定。

莫少卿,我愛你。愛了很多很多年,愛到我停止心跳,停止呼吸,你也還會存在我的靈魂裏。

我將永不再回頭。

少卿,再見。

慕昭宇親筆

她的淚就一滴一滴泅開在棉質的信紙上,暈開墨漬,直到信紙上撒滿高高低低的淚痕,把那些文字,全部淹沒。

她伏在這個高雅茶廳裏,顧不得形象,哭得肝腸寸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