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5章 聞一多之死(7)(2 / 2)

當沈醉連夜到看守所挑好人後,唐縱又突然命他放棄,說先到昆明看看再做計劃,於是沈隨唐飛抵昆明開始偵查案情。當案情真相大白後,“唐雖然向霍暗示已了解到這件事與警備總部的人有關,但霍仍然矢口否認。當時由於各民主黨派一致提出要求懲辦凶手,並保障民主人士生命安全,蔣介石才又派顧祝同到昆明查辦。與此同時,蔣還把霍揆彰叫到廬山去當麵詢問,霍才不得不承認是他部下幹的。蔣介石隻將霍撤職,並叫拿出特務營當連長的湯時亮和當排長的李文山兩人公開槍決,以了此案。實際上,這兩名宣布被槍決的人也是叫人冒名頂替的”。

在這之前,霍揆彰還準備利用李聞案件來一個借刀殺人,狠狠打擊一下雲南的地方勢力。為此,他一度放出風聲,說李聞案是雲南省前主席龍雲的兒子龍三所為,並立刻開始搜捕。龍三聞訊,連夜逃往昭通老家躲避,幾個與龍雲有關係的舊部如副官長楊立德等卻被捕了。但不管如何拷打審訊,這幾位舊部至死不承認,事情一時陷入僵局。唐縱怕如此做法會引起以盧漢為首的當地勢力怨恨,惹出意外事端,乃勸霍立即放人,另想辦法。霍聽從了唐的規勸,釋放了龍雲舊部楊立德等人,另從昆明監獄中提出兩個判了死刑而未執行的罪犯,頂替警備總司令部特務營連長湯時亮和排長李文山被槍決。“槍決前,他們先將這兩個替死鬼用酒灌醉,執行時沿途警戒森嚴,槍決後馬上掩埋。這時,真正的凶手,奉霍揆彰命令主持這一罪行的警備總司令部情報處處長王子民和湯時亮、李文山等十多人,連同他們的家屬二十多人,已由霍揆彰派專車連夜送到大理,交給了第二軍軍長兼滇西警備司令王淩雲。王淩雲把他們安置在大理後山無為寺內,用好酒好菜招待這些人。直到一九四七年,王淩雲部調往武漢改編為整編第九師的時候,王子民等人才由繼任的雲南警備總司令何紹周派人接收,繼續保護起來。”

沈醉事後從霍的參謀長劉一戈、參謀處長郭業儒和第二軍軍長王淩雲等有關方麵了解到,當時霍派部下殺害李、聞的目的,原來是想討好蔣介石,希望改派他取盧漢當雲南省的政府主席。因為霍是陳誠係中的重要骨幹分子,他從陳誠口中了解到蔣介石對與中共站在一條陣線的民盟的“鬥士”們一向恨之入骨,滿以為放倒幾個“鬥士”可以更加得到蔣的寵信,以便實現升官發財的美夢。想不到卻落了個雞飛蛋打的下場。霍在抗戰時任過洞庭湖警備司令,當時沈醉在常德軍統係統任稽查處長,與霍結識。霍因李聞案而被免職後,居住在長沙小吳門外新建的別墅“嵩莊”當寓公,沈醉曾前去探望。落魄孤獨的霍揆彰對沈談到李聞案時,隻認為時機還不到,幹得太早一點,才惹出一場麻煩。最後,霍無限感慨地說:“如果等到今天來幹,那就不是過錯而是有功了!”

沈醉在關於李聞案的回憶中,最後一句話是“解放後,湯時亮、李文山等才被清查出來,落入人民的法網”。(《軍統內幕》)

沈氏回憶錄的真實性到底有多大,尚待進一步研究證明,不過他說湯李二人在解放後落入人民的法網,那麼作為案發地與管轄區的雲南省的公安廳應該知道此事,並有訊問筆錄等材料留下。但後來雲南省公安廳向《聞一多年譜長編》的編撰者聞黎明提供的隻有王子明、單學修、吳傳雲、崔寶山等人的訊問筆錄與交代材料,而這些材料中沒有任何一人言及湯李二人在被槍決時於現場被替換之事。如真有此事,作為時任稽查處長,並指揮參與了整個案情的王子明不可能不知,落網後亦不可能不加以交代。或許出於慎重,聞黎明相信當時處決的就是湯李二人。

要真正弄清李聞案特別是兩個凶手的真相,隻要查一查湯李二人在解放後是否真的落網就可解決。如真的落入人民法網,替換之說自當成立;如果公檢法等部門皆不知其人有落網之事,那麼,可以認定當年被處決的就是真正的湯時亮與李文山二凶手。

當然,還有聞黎明所說的王子明與沈醉所提到的王子民疑為一人,若王子明就是王子民,那麼其人在解放後確實落入人民的法網,但他交代的材料中仍然沒有湯李二凶手被替換之說。這就從另一個側麵證明沈醉所言可靠性不大。但沈醉在書中又言之鑿鑿,難道是沈氏的老毛病又犯了,與廣大讀者耍起布袋戲,或搞起了軍統時代指雞罵狗、聲東擊西的“暗算”不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