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製約民營企業融資的因素分析及應對策略研究(2 / 3)

3.民營企業的本身實力弱。大多數的民營企業集中於勞動密集型行業和傳統的製造業上,其具有規模小和獲利能力不穩以及企業的前景不明等弱點,這也使得其整體的實力不強。

(二)外部環境的相關因素分析

其主要因素如下:

1.有關的法規以及經濟的政策對民營融資有限製。我國的主板證券市場主要是扶持國有的大中型企業來進行上市融資,並且《公司法》也嚴格對股份有限公司進行了規定,尤其是在申請股票上市和公司的股本以及開業時間等方麵的條件。眾多的民營企業受到了此種條件的限製,所以它們就會被股票市場拒之門外。而對於債券市場,如果要發行其公司的相關債券,那麼其就必須符合淨資產以及債券信用評級等方麵較為嚴格的規定。

2.民營企業的融資信用環境不佳。當前,我國的社會信用體係仍然滯後,所建立信用數據係統之間仍然是相互封閉著的,缺少較為完善的信用評估機構以及對沒有強有力的對中小企業的信用狀況進行必要的監測。信用體係的不完善,在一定程度上對中小企業的融資活動產生影響。比如有的企業缺失群體信用,盛行所謂的機會主義,沒有長遠的發展目標。在財務方麵上,人為地去操縱利潤比較多,導致其財務信息嚴重的失真,以及其經營的信息透明度也非常的差,有的隻是出於其短期的利益而考慮,這些都使得其整體的形象不好。

四、應對策略

(一)政府和監管當局方麵,要真正成為市場公平的維護者

在製度安排、政策支持等方麵應給予中小的民營企業扶持:一是要加強對中小型企業權益的維護力度,尊重和接受其合理的訴求;二是在財政上加大對其的支持力度,如對稅費進行減免,以及對其進行風險補償;三是強化信用係統的建立;四是推進信用擔保製度的建立;五是對其搭好資本市場的平台,建立起用產業引導基金和風險基金等,不斷地對企業的結構調整進行必要的引導,加強其技術的升級發展。有關監管者應從貨幣的政策以及其監管的政策等方麵體現出差異化,從而解決掉結構性的問題,此外,還要加快民間借貸立法,規範和引導民間資金進入融資市場。

(二)加快企業的製度建設

健全企業的治理結構,提高民營企業者的素質是解決融資困難的重要途徑。促進民營企業製度的現代化和實現合理化治理,也需要民營企業者積極地去改變管理模式,吸收現代企業的製度以及管理的方式,對其產權進行改革,把財務製度不斷地進行規範,建立起可以真正反映企業本身的營運模式,並在運營中形成確有成效的監督模式。

(三)對信息的披露製度進行完善

在不涉及商業機密下,公開經營的業績與其財務信息,主動積極的配合有關的管理部門,讓銀行盡可能多地掌握其信息,減少貸前的調查成本。另外,其應在社會的整體範圍之內建立起自己的信用,強化其信用體係的法製保障和其信用激勵或懲罰機製建設,從而建立起多層次的法規製度來確保其社會的信用程序。

(四)加強自我實力

對於傳統製造行業的民營企業和勞動比較密集的行業,一定要把自身處在產業鏈的低端以及產品的附加值比較低的情況去除掉,加強建設自己的品牌,進行名牌策略。要創造名牌,必須要尋求清晰的品牌定位,提供優質的產品和完善的服務,建立企業的良好信譽以及形象,突出自身品牌的核心價值,持之以恒地執行品牌戰略,提高其企業的核心實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