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忽略表外業務信息披露。從目前我國從已上市的銀行的信息披露情況來看,在表外信息披露中,大多數銀行隻披露了表外業務的種類、期初期末餘額等方麵的信息,忽略了表外業務的風險,並且表外業務披露不完整、不係統。
3.風險管理數據不能量化。隨著企業經營風險的不斷加大,企業經營風險越來越成為評價企業發展狀況的重要指標。國外大多銀行都對反映風險的指標進行披露,要求盡可能定量分析,操作和法律方麵的不易量化的風險,大多進行定性分析。而我國商業銀行在風險管理上經驗比較欠缺,難以收集量化的數據,無法定量分析,導致信息披露不完整。
4.對非財務信息的披露嚴重欠缺。目前我國商業銀行的會計信息披露主要還是以財務信息披露為主,而對銀行的非財務信息很少披露,對於銀行運營信息分析、風險分析、預測性信息、戰略分析等與銀行經營業務活動密切相關的信息均被忽略,而以上信息對於準確反映銀行經營情況有著重要的作用。
(二)會計信息披露的標準不完善
目前我國上市銀行執行的會計標準與國際標準有很大的差距,而非上市的商業銀行更是相差甚遠。尤其是在會計計量和會計判斷方麵,國際通行的做法是以公允價值作為計量基礎,而我國會計準則則是以賬麵價值計價,這其中有很大的不合理性。
(三)披露信息真實性嚴重欠缺
1.不能真實反映資產質量。由於銀行貸款分類的差異使得我國各個商業銀行之間的不良資產比率存在很大的不同。按照央行的規定我國部分商業銀行已經采用了五級分類的辦法,這一方法對於貸款壞賬的規定更加嚴格,對銀行不良資產比率的下降產生了很大的作用。但個別銀行仍在采用原來的四級分類方法,這一情況導致了真實的信貸資產狀況沒有被真實披露。
2.過多粉飾經營成果。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普遍存在過多粉飾經營成果的情況。由於我國對特定貸款不提取準備金,這大大地高估了資本充足率。我國的資產十分龐大,提取的準備金跟其十分不匹配。在我國商業銀行中利息的確認問題頻發,多次出現違規事件。按權責發生製計量模式下,逾期貸款計入應收利息的時限在不斷的減少,那些已經發生明顯的欠息現象但是尚未到期的貸款不包括在內。各個銀行紛紛高估利息收入,勢必造會成商業銀行的虛假盈利。
3.很少披露呆賬準備金提取情況。為了充分估計經營風險,各國商業銀行通常都要提取呆賬準備金來衝低風險,提取的呆賬準備金越多,其呆賬收回的風險也就越低。然而,我國各個商業銀行的呆賬準備金提取比例都很小,約為不良貸款的1%,對於委托貸款和拆出資金等情況往往不計提呆賬準備,這與實際情況很不相符。國際銀行業的普遍做法是按照貸款餘額的1%~2%提取一般準備金,在此基礎上還會根據貸款風險大小按不同比例提取特種準備金,並且這一情況會在會計信息披露中準確地進行披露,在我國這基本上被忽略了。
四、商業銀行信息披露的完善措施
(一)完善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
目前我國商業銀行會計信息披露的內容是不完整的,這一點必須要得到改觀。我國各個商業銀行應該充分重視對於會計報表的相關附注的披露情況,使得會計報表附注在信息決策中發揮出其自身不可或缺的作用。但是在披露中還要把握適度要則,注意以下幾點:第一,會計報表附注在整個信息披露中的作用加以限定,不能弱化會計報表自身的作用;第二,會計報表附注披露既要保證信息披露的充分性,又要注意信息披露的準確性;第三,一切從實際出發,在會計報表附注時要依照企業的實際情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