趙振全等(2004)對我國1994年至2002年的季度數據進行經驗研究,發現我國金融業的信貸市場對經濟發展作用明顯,而股票市場對我國經濟發展的作用不明顯。李連發和辛曉岱(2009)通過對33個國家不同行業的非上市公司進行經驗研究,學者們同樣發現該類企業對外部融資需求程度,決定了金融發展對其投資增長的影響。
熊德平等(2012)通過對我國1978年至2009年的年度數據分析我國金融調控、金融規模對經濟增長的影響,該研究發現我國金融調控、金融規模發展都對我國經濟發展形成促進作用。
近年來,隨著學者們對金融發展同經濟增長關係的研究愈發的深入,有很多學者開始研究區域金融發展同經濟增長的關係。
殷孟波和賀國生(2001)對我國西南地區經濟、金融結構發展研究發現,我國西南地區經濟結構單一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該地區金融結構單一,從而對該地區非公經濟發展形成了負影響。劉湘雲和杜金瑉(2005)對我國珠江三角區域進行實證研究,發現該地區金融結構同經濟增長存在顯著相關關係,但我國珠江三角區融資方法的合理運用、金融資源優化配置等問題上存在許多問題。劉亦文和胡宗義(2008)通過1987年至2007年的數據,對我國東部、中部、西部進行經驗研究,並按金融資源對該地區經濟增長的貢獻率進行排序,得出東部>西部>中部,進而支持了“中部塌陷”理論。和平(2010)以“中部塌陷”為背景,進一步研究發現,我國中部地區在金融規模、金融結構都存在一定問題且區域內各省市的經濟發展水平參差不齊。
王天然等(2009)對陝西省的數據進行研究,發現該省金融發展同經濟增長不存在相關關係,作者認為造成這一結果的主要原因是由於該省金融業發展落後所造成的。張朝兵(2010)通過對山西1978年至2007年的數據進行經驗分析,發現該省金融發展對經濟增長影響,還是以銀行業金融機構為主導,其他金融機構發展對該省經濟發展的影響微乎其微。
通過對結論分析我們發現,我國金融業發展還處在相對落後的發展階段,金融結構、金融效率、金融規模等方麵都存在一定的問題,從而嚴重製約了金融支持經濟增長效果。尤其是西部欠發達地區,其經濟、金融發展水平相比其他地區更為落後,導致金融發展對該地區經濟增長供給不足,而落後的經濟又無法產生新的金融服務需求。
參考文獻
[1]談儒勇.中國金融發展和經濟增長關係的實證研究[J].經濟研究,1999.
[2]熊德平等.金融規模、金融調控與經濟增長——基於中國改革開放以來的實證研究[J].山西財經大學學報,2012.
作者簡介:伊畢熱恒(1986-),西藏拉薩人,碩士,就職於中國人民銀行拉薩中心支行,研究方向:金融監管;索朗次仁(1987-),西藏拉薩人,碩士,就職於西藏自治區投資有限公司,研究方向:投資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