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麵的媒體一片嘩然,連主流媒體都淡定不了,三百年來,雖然國外的媒體時不時的有因為不實報道而被名人告上法庭,但國內還從未出現過。
從某些方麵來說,國內媒體是無冕之王,他們控製著輿論,連皇家和執政黨都不敢隨便得罪他們,隻能想辦法和他們打好關係,盡量通過他們來引導輿論。有時候皇家和執政黨被逼急了也隻能讓宣傳部和文化部對他們進行“整改”,“整改”完了大家還不是照樣該怎麼寫就怎麼寫,想怎麼報道就怎麼報道,完全不痛不癢。
當然他們也不會太過,太過了逼得皇家和執政黨使出“非常規”手段,誰也討不了好,大家心裏都有數,把握著那個度。可這次南方傳媒的報道雖然有點歪曲事實,但也沒有超過那個度啊,居然就被這楊木告上法庭了,這是破天荒的第一次啊。
楊木這一大招放出來,大家都被鎮住了。馬上就有記者聯係熟悉的律師,谘詢康熙大帝留下的《大清法律大典》中是否有關於這方麵的法律。
楊木看下麵一片混亂,淡定的結束了新聞發布會。
楊木早就和王律師通過氣了,雖然康熙帝為了民眾的知情權而對最早的“媒體”禦史們做出了最大的寬容,允許他們對執政者做出監督,報道執政者和皇家的各種弊政、醜聞。但在《大清法律大典》中,對普通民眾的隱私權和名譽權還是很看重的,在《大清法律大典》中對此做出了詳細的規定,很不巧,楊木正在普通民眾的保護範圍之內。
楊木上次被媒體逼得在家關了半個月的禁閉可不是白關的,隻是上次雖然想到了可以通過法律來製止媒體,但當時的她還是一心想要低調,所以沒有行動。
之前的三百年人們一直陷入一種法律的盲區,媒體也形成了一種畸形的繁榮。
最開始時,因為禦史是官,而且禦史大多數時候罵的都是皇帝和權貴,偶爾有百姓被禦史罵了,大多數百姓出於民不與官鬥的心理,沒有人去追究,少數想追究的看到皇帝和權貴都乖乖挨罵了,也不敢追究。導致康熙帝留下的對普通民眾隱私權保護的法律成了一紙空文。
三百年過去,國內的媒體被慣壞了,他們大肆報道執政者和皇家的各種醜聞、弊政,礙於康熙帝留下的法律,執政者和皇家對他們也無可奈何,隻要不會動搖國本,他們也懶得和媒體計較;因此當他們麵對普通民眾時更加囂張,普通民眾看到連執政者和皇家都拿他們無可奈何,也隻有更加忍氣吞聲,誰也沒有想到到康熙大帝其實對媒體也做了限製的,這限製明晃晃的寫在《大清法律大典》中,隻是由於慣性,沒有人想到利用它來保護自己。
隱私權這三個字在過去的三百年中一直被媒體踐踏在腳下,連王律師最開始接到楊木的電話都勸她算了,直到楊木提到普通民眾的隱私權和名譽權,王律師才恍然大悟,興奮得喋喋不休,謝謝楊木提醒了他,還說這下終於找到限製這幫無法無天胡編亂造的媒體的辦法了。聽得楊木好生無語,在楊木原來的世界,媒體哪敢這麼囂張,這也算洛水所說的“弊政”之一了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