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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人大法律評論》編輯委" 全部作品:
中國人民大學法學院《人大法律評論》編輯委 0 萬字 2019-01-28
在我國大陸,關於行政複議的概念基本上沒有什麼爭議。一般認為,行政複議,是指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認為行政主體的具體行政行為侵犯其合法權益,和行政主體之間發生爭議,依法向行政複議機關提出申請,由行政複議機關依照法定程序,對引起爭議的行政行為的合法性和適當性進行全麵複查、審議並作出複議決定的行政行為。
特別說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