貸款還完在銀行廁所痛哭
首批房奴解放:紙上富貴?
“房奴”成為我國房地產發展進程中不少購房者身份的“簡稱”,或者說一語展現了這些購房者的真實生活,用詞準確、簡潔、生動。
我是1996年買房的,與現在的房價比較,當時商品房的銷售價格並不高,每平方米才一千出頭,七十平方米的房子買下來,總體花費也就近十萬元的樣子。不過,當時買房完全是衝動使然,自己手裏分文沒有,且父母也不知道。近十萬元的花費,一半是借了中學和大學同學的,一半是貸了中國建設銀行的。
這麼大的一筆錢怎麼還?要告訴各位朋友的是,我是買房後才進入一家國有企業(煤礦)的基層工作的,每月按期拿到手的工資僅有400元多一點。這點工資,拋開同學的借款隨時要還不說,就是一分不動全拿出來去按月還建設銀行的貸款還差一半以上,再加上平日裏還要油鹽醬醋煙酒茶地享受生活之樂,這豈不是要命嗎?錢要“殺”了我呀。
2012年前段時間,網上發布了消息說:一項調查顯示,31.8%的房貸一族已成“房奴”——月供占到了其收入的50%以上,他們在享受有房一族的心理安慰的同時,生活質量卻大為下降,不敢輕易換工作,不敢娛樂、旅遊,害怕銀行加息,擔心生病、失業,更沒時間好好享受生活。按此段文字的說法,回憶起我的經曆(月供占到了我收入的200%以上),我覺得1996年的我絕對稱得上是一個“房奴”中的“房奴”。
記得當時的還款壓力特大,感覺猶如身入絕境,叫天不應,哭地不靈。俗話說,置之死地而後生,這話真是沒錯。在看到單單依賴工資無法生存下去的時候,沒辦法的我隻好拚命想辦法,拚命想合法的賺錢之道。於是我開始在上班時間幫朋友販賣VCD之類的東西,開始幫別人寫各種各樣的文章,開始加班熬夜萬分瘋狂地為報社寫稿……
所幸的是,我隻與那家國有企業簽了三年的人事合同。在我工作“一心二用”、“三天打魚兩天曬網”的狀態下,不斷有“正義”之同誌向領導“舉報”我的“惡劣”表現。當時的科領導對我的實際情況比較了解,對我也比較同情,凡遇到有人“舉報”我,總是睜隻眼閉隻眼不予追究,為我開放綠燈。我當時無力感謝他們,心裏內疚得很。三年合同期滿後,人事科的領導(原是我中學時學校的一個領導)親自打電話給我,極其嚴厲地對我說:“你的聘用合同到期了,如果要繼續簽合同的話,你就必須來好好上班。不然,我們就與你解除合同!”我當時聽了,並未加思索,就立即告訴這位領導“對不起,我願意解除合同”。
之所以這麼痛快地解除合同,主要原因有三:一是我當時那樣的工作狀態,我自己都不滿意,不僅耽誤了工作,還害得科領導為我“受氣”,我對不起企業和領導;二是不斷有同誌“舉報”我,甚至越級“舉報”我,我害怕因此而影響了更多的人,尤其是害怕影響到對我好的人;三是當時的工資確實少,與其我提心吊膽、偷偷摸摸地賺“外快”,還不如痛痛快快“下海”,為還房款而光明正大、全心全力地去奮鬥。
一句話就解除了合同,當時有很多人不理解,直到現在我弟弟還說我當時不解除合同就那樣耗著也沒事,月月還是能拿到錢的,礦上不是有一些人不就那樣一直“堅持”到了現在嗎?但我不後悔。相反,我解除合同後,我立即風雨無阻地投入到了“賺錢的事業”中。當然可惜的是,我那時沒有任何本金,自身也缺少賺錢的智慧。所以,生活依然緊張,壓力依然巨大,日子依然艱難。
我流下了數不清的汗水,經曆了常人不易經曆的苦難,萬般辛苦五年後,也就是到了2001年,我終於把建設銀行的貸款還清了。在與銀行辦完手續後,我站在銀行的廁所裏痛哭失聲……(來源:中國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