上古時期——建章立製2(2 / 3)

世卿世祿 卿是古代高級官吏的稱呼。世卿就是天子或諸侯國君之下的貴族世代父死子繼,連任卿這樣的高官。祿是官吏所得的享受財物。世祿就是官吏們世代父死子繼,享有所封的土地及其賦稅收入,世襲卿位和祿田的製度在古代曾十分盛行。

平糴法 李悝變法時推行的重農抑商,平抑糧價的一項措施。規定由國家控製糧食的購銷和價格:政府在豐年以平價收購農民餘糧,防止商人壓價傷農;在災年則平價出售儲備糧,防止商人抬價傷民。李悝的“平糴法”取得了很好的效果,魏國實行後,獲利逐漸增強。

法家 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地一派。他們以在法律界及法理學方麵做出了卓越貢獻而聞名,並提出了一整套的理論和方法。主要代表人物有申不害、商鞅、韓非等。主張法製,反對禮治。

子夏 姓卜,名商,字子夏,後亦稱“卜子夏”、“卜先生”,春秋末晉國溫人,孔子的著名弟子,“孔門十哲”之一。他是係統傳授儒家經典的第一人。

私有製 也叫所有製,相對於公有製的經濟製度。在這種製度下生產資料進行個人或集體的排他性占有。原始社會末期,隨著生產力的不斷增加,新的生產工具或方法被發明,直接促進了相對剩餘產品的出現,對於剩餘產品的不公平分配就是私有製的最早形式。

一夫多妻製 是一種一個男人同時有多於一位妻子的婚姻習俗。始於母權製後期,為父權製婚姻形式的特點,是生產資料私有製的產物。

商鞅 (約公元前395年~公元前338年),又稱衛鞅、公孫鞅。生於戰國時期的衛國,今河南省安陽市。戰國時期政治家和思想家,先秦法家代表人物。商鞅通過變法,使秦國的國力得到了加強,為後來秦國統一六國奠定了堅實的基礎。

蕭何 (約公元前257年~公元前193年),生於西漢泗水郡豐邑縣中陽裏,今江蘇省豐縣。漢朝初年丞相,政治家。諡號“文終侯”。他輔助漢高祖劉邦建立漢政權,其後又製定漢律,為東漢政權的建立與鞏固立下了不朽功勳。與張良、韓信並稱“漢初三傑”,蕭何位居其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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魏文侯準備任魏成子為相。翟璜很不服氣,他對李悝訴說自己為魏文侯所做的一切。李悝耐心聽完,最後說:“您怎麼能跟魏成子相比呢?魏成子有千鍾俸祿,十分之一用在家裏,十分之九用於招攬人才,君主把他們奉為老師。您所推薦的那5個人,君主都任他們為臣,您怎麼能跟魏成子相比呢?”

翟璜遲疑徘徊後拜兩拜說:“我翟璜是淺薄的人,說話很不得當,我願終身做您的弟子。”

魏文侯後任魏成子為相,翟璜在李悝的開導下也沒意見了。

先秦法家三派及其法製建設

法家是先秦諸子中對法律最為重視的一派。先秦法家學派以法、術、勢三個派係成鼎足之勢。

法派以商鞅為宗,主張以嚴刑厚賞來推行法令;術派以申不害為宗,主張君主操縱臣下;勢派以慎到為宗,主張君主集權。

他們主張“以法治國”,提出了一整套理論和方法,為後來建立封建法典提供了理論依據。

商鞅是戰國時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是“法”派的代表。他應秦孝公求賢令入秦,說服秦孝公變法圖強,推行了一係列改革措施。

商鞅在秦國輔佐孝公進行的法製改革,分兩次進行。第一次主要是以剝奪舊貴族的特權為主;第二次是以廢除舊貴族賴以統治的經濟基礎為主。兩次法律改革中采取了諸多措施並影響深遠。

一是剝奪舊貴族的特權。一方麵,廢除“世卿世祿”製,規定除國君嫡係以外的宗室貴族,若無軍功,就撤銷其爵祿和貴族身份。另一方麵,獎勵軍功,建立軍功爵祿等級製度,擴大新興地主們的社會基礎。此外,取消“刑不上大夫”的特權,這乃是對舊貴族在法律方麵特權的剝權。

二是從法律上廢除井田製。廢除原來井田製的田界,確立封建土地所有製,國家按畝收稅作為財政的來源,從而廢除了舊貴族賴以統治的經濟基礎。同時,允許土地可以自由買賣。這一規定,更有利於封建生產關係的確立與發展。

三是頒布“連坐法”。所謂連坐,即因一人犯罪牽連親屬、鄰裏、同伍以及其他與之有聯係的人都要承擔罪責的刑罰製度。連坐的範圍很廣,有同居連坐、鄰伍連坐、軍伍連坐、職務連坐等。

並規定同伍有罪互相糾舉,獎勵告奸,不告奸者腰斬,告奸者受賞,匿奸者與降敵同罪。實行這樣一套嚴厲的管理體製,有利於中央對全國的管理,從而加強了中央集權製。

四是執法不分親疏。商鞅強調,立法必須嚴格執行。他規定:自卿相、將軍以至大夫、庶人,不分職務和身份的高低,凡不服從國王命令,觸犯國家法律,破壞國家製度的,“罪死不赦”。

秦國由於商鞅變法,改革比較徹底,推行新法比較得力,並建立了一套新的符合經濟基礎需要的行政管理體製和各項製度,所以秦國經濟很快得到發展,逐漸具備了雄厚的政治經濟實力,一躍而為七國之首,為後來秦王嬴政統一天下奠定了基礎。

申不害是戰國時期著名的思想家和改革家,法家思想的代表人物之一,以“術”著稱於世。他原是鄭國人,韓滅鄭後,申不害被韓昭侯起用為相,進行改革。

申不害主張以法治國,而韓昭侯又頗具雄心。於是,申不害在韓昭侯的支持下,提出了一整套內修政教的“術”治方略。

一是整頓吏治,加強君主集權統治。申不害首先向當時挾封地自重的俠氏、公厘和段氏三大強族開刀,果斷收回其特權,毀掉其城堡,清理其府庫財富充盈國庫。這不但穩固了韓國的政治局麵,而且使韓國實力大增。

與此同時,大行“術”治,整頓官吏隊伍,對官吏加強考核和監督,有效提高了國家政權的行政效率,使韓國顯現出一派生機勃勃的局麵。

二是整肅軍兵。申不害被韓昭侯任命為上將軍,將貴族私家親兵收編為國家軍隊,與原有國兵混編,進行嚴格的軍事訓練,使韓國的戰鬥力大為提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