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聚合文化
這種文化強調集團內部文化的統一性、權威性、指導性,強調使命、願景、核心價值觀的統一,要求各子公司對集團文化的整體都要不折不扣地去貫徹和執行,所有的文化力都是向上聚集並且合為一體的,不允許有不同於集團文化的子公司特色文化出現。
2、主從文化
有些新組建的企業集團在進行企業文化建設和管理過程中,有可能形成具有明顯傾向性但又具備包容性的集團文化類型——“主從文化”。這種模式下,集團文化尊重子公司獨具特色的亞文化,但對於集團文化的核心內容要求子公司必須與其保持一致,子公司需要堅決執行集團的發展願景、核心理念,形成統一的企業文化氛圍、組織形象和優秀品牌。其好處在於,一方麵可以保持集團文化的共性特征;另一方麵各子公司也能充分發展企業文化的獨特性和創造性,深入挖掘子公司企業文化積澱以及子公司所屬行業、地域的文化特點,不斷塑造和培育獨具子公司特色的企業文化,以此來輔助集團主文化順暢實現文化的落地。
3、多元文化
這種文化模式下,集團允許下屬子公司建設自己的企業文化,並賦予企業文化新的管理內涵;集團文化所做的不是對各個子公司文化的替代,而應保障各子公司文化的自由性,並通過這種文化自由激發企業文化的創新,形成良好和諧的企業文化氛圍,本著“和而不同”、“兼容並蓄”的理念,將這些優秀的文化因子吸納到集團層麵,形成兼容並包的集團文化。
綜觀以上三種集團文化建設的模式,難說孰是孰非,孰好孰壞,應該說,適合自己的才是好的。就我個人來看,“主從文化”比較接近目前集團公司企業文化建設的實際,有可資借鑒的可能性。同時也不排除有選擇性地汲取“多元文化”中可用的東西。借鑒而不照搬。
四、集團文化引領下的文化對接、融合的相關構想
前麵已經提到,集團下屬子公司的文化均具有一些個性特征。集團成立於一些子公司之後這種現狀,是不可忽視的一個要因。所以,在推進集團企業文化建設時,應盡可能顧及有子公司先前已經存在的企業文化現象,探索子公司文化與集團文化的對接模式,尋求集團文化引領下的文化對接的合適路徑,避免造成子公司理念混淆,管理者和員工有可能產生某些逆反心理等情況,使集團的企業文化建設能夠有序、有效地推進。
對接中,在遵從集團文化引領的前提下,更強調宏觀統一,目標同一。既強調子公司與母公司文化的共性,又有益於子公司文化個性的發展,在與集團文化的核心內容和主基調保持一致的同時,能給予子公司一定的文化建設空間。符合集團現狀,也符合國資委的要求。
這裏可能有兩種(包括但不限於)情況:
一種是企業文化建設工作起步較早的或已經取得初步成效的子公司。主要應該做,而且要做好的是對集團核心價值的對接、融合。子公司應充分理解和把握集團文化的核心和導向,主動將自身原有核心理念進行對照和對應,並自覺地將其多年培育的文化基因和成果融入集團文化建設過程之中,形成集團文化在本單位植根成長的堅實土壤。一方麵使集團文化在本單位得以貫徹落實,另一方麵本單位原有子文化也能得到較好的延續和持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