另據1936年兵工署楊繼曾的報告,山西閻錫山的西北實業公司所轄衝鋒槍分廠及汽車修理分廠均製造捷克式輕機槍,但改為發射日式6.5毫米槍彈,1934年時兩廠每月共造200餘挺,因無專門設備和檢驗樣板,材料亦無標準,故質量較差。1937年11月太原淪陷後,在陝西城固和四川廣元繼續生產。當時,由於6.5毫米槍彈缺乏,又改回7.92毫米口徑,後期則以鋼軌為材料,最高月產量亦達300挺。
1937年以後,生產捷克式最多和質量最好的當屬21廠,即原金陵兵工廠。
一般來說,在國民政府所屬的正規軍隊中,捷克式等輕機槍理論上的裝備標準為每個步兵班1挺,在班組中擔任火力支援任務,掩護步兵班中的步槍手衝鋒。
中國人民解放軍從誕生之初起,其武器來源就以戰場繳獲為主,因此當年的工農紅軍幾乎是與敵人同時裝備使用捷克式輕機槍的。很多捷克式輕機槍還跟隨紅軍一起完成了兩萬五千裏長征,最終到達陝北。
抗戰爆發後,捷克式輕機槍在新四軍、八路軍中得到了更廣泛的應用,並將它發揮得淋漓盡致。打得日軍魂飛膽喪。如新四軍抗日“第一仗”——韋崗戰鬥,就有捷克式的功勞。在八路軍中,甚至還有“一挺捷克式完成一場伏擊戰”這樣的奇跡。到解放戰爭期間,隨著繳獲武器的日益增多,解放軍的裝備大大改善,加拿大的“勃然”、美國的勃朗寧等新式輕機槍日漸增多。但是由於捷克式發射國內使用最廣泛的7.92毫米步槍彈,因此成為一種普及性的基本裝備。
1950年,朝鮮戰爭爆發後,捷克式仍然在抗美援朝戰爭中“打滿全場”。但是在所有裝備捷克式ZB-26的軍隊中,能利用捷克式ZB-26的特點,把步兵突擊組概念運用得出神入化的不是裝備ZB-26最多的國軍和英軍,而是在戰爭的漩渦中逐漸成長起來的人民軍隊。因為ZB-26更適合遊擊戰。機動,不停地機動、穿插、包圍、分割、殲滅。隻要有充足的子彈,捷克輕機槍可以伴隨部隊前進的步伐,在任何地方叫響。在解放戰爭中,在抗美援朝戰爭中,人民軍隊就是靠著手頭那些從對手手中繳獲的為數不多的捷克式或者其他輕機槍,創造了一個又一個的奇跡,打敗了一個又一個比自己強大得多的敵人,取得了民族解放戰爭的勝利。
正因為如此,作為叱吒中國戰場的一代名槍捷克式輕機槍在那些為了新中國成立而浴血奮戰的指戰員心中有著無法取代的地位。甚至到了後來一提起輕機槍,幾乎所有的人都認為輕機槍指的就是捷克式輕機槍。至此,捷克式輕機槍作為叱吒中國戰場的一代名槍,在中國國人心中留下了永久的身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