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節 晚清仿製現代步槍的嚐試(2 / 2)

1896年,督辦軍務處令江南製造局將快利步槍和湖北槍炮廠製造之1888年式毛瑟槍進行性能比較。對比結果認為:“鄂槍實在優於滬槍。”1898年,清政府“飭各軍改練洋操通用小口徑毛瑟槍,以歸一律”。因此,江南製造局1901年停造快利槍。從研製到停產累計產槍11605支(其中馬槍10支),最高年(1898年)產1980支。四川機器局、金陵製造局也曾少量製造。

20世紀初,西歐各國步槍口徑向7毫米以下方向發展,以增加戰士隨身攜帶槍彈數量。1903年清政府議定將步槍口徑由7.9毫米改為6.8毫米,委托德國毛瑟廠設計樣槍。1904年完成設計,定名1904年式毛瑟槍。德國6.8毫米M1904式毛瑟步槍和7.92毫米M1898式毛瑟步槍結構基本一致,隻是為適應6.8毫米步槍彈作了部分改造,該槍重量輕,後坐衝量小,精度高,結構合理,動作可靠。後因清政府采購官員認為該槍後坐衝量較小,精度比7.92毫米口徑步槍高,更加適合中國軍人體格,因此少量采購了一批試用。

1903年四川總督錫良奏準擴充四川機器局,於1904年購德國蜀赫廠日產1903年式6.5毫米槍50支之機器一套;1904年代理兩廣總督岑春煊亦奏準廣東製造西局擴建新廠計劃,購德國力佛廠日產1903年式6.5毫米毛瑟槍25支之機器一套。機器購回後,兩局皆根據陸軍部意見改按6.8毫米1904年式毛瑟槍進行製造。廣東製造西局(後改名為廣東兵工總廠即廣東兵工廠)於1907年最先試製成功,廣東兵工廠依照德國6.8毫米M1904式毛瑟步槍為藍本進行仿製,其產品被清政府陸軍部命名為“光緒33年式步槍”,1912年(即民國元年)廣東兵工廠對1907年式步槍加以改進,稱元年式步槍。以後廣東兵工廠及四川兵工廠於1919年先後將1904年式步槍口徑改為7.9毫米,使之與國內槍彈共用,稱為元年式7.9毫米步槍。元年式步槍同M1904式構造完全一致。後來,北洋政府陸軍部計劃以此型步槍列裝全國軍隊,原因是“此槍對於中國軍人體格,尤為適宜”,下令漢陽兵工廠和四川兵工廠先行製造此槍,當時漢陽兵工廠雖然做好了造槍的準備,但因故未造,隻有四川兵工廠製造元年式步槍。四川機器局(後改為四川兵工廠)於1910年起開工製造。四川造與廣東造的不同點是:廣東元年式的槍管長度為736毫米,四川造則為744毫米;廣東造瞄準基線長為654毫米,四川造則為659毫米;廣東造彈膛長為41.2毫米,四川造則為40.1毫米,其餘構造完全相同。同年江南製造局(後改為上海兵工廠)亦改製該槍成功,被命名為“滬六八步槍”。除元年式步槍外,中國亦進行了1898年式毛瑟槍的製造。廣東製造西局於1906年仿製7.9毫米1898年式毛瑟槍。江南製造局於1907~1908年也曾仿造1898年式毛瑟槍,共生產1000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