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落實擴大對東盟文化貿易的政策措施
正確處理發展文化事業和文化產業的關係,文化事業與文化產業既要有所區分,又有必然的聯係。文化事業是文化產業發展的基礎,文化產業是文化事業發展的動力。在發展麵向東盟文化事業交流的同時,大力發展文化產業,落實擴大對東盟的文化貿易政策措施。
改變以文化交流代替文化貿易的思路,改變以政府投入為唯一的投資方向,實行全方位、多層次、寬領域,以產業化、市場化、國際化為導向的對外文化貿易政策。執行國務院關於“擴大對外文化貿易”的有關政策,落實國家鼓勵和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的優惠政策,在市場開拓、技術創新、海關通關等方麵給予支持。按照國家文化出口重點企業和項目目錄,形成鼓勵、支持文化產品和服務出口的長效機製。重點扶持具有民族特色和長效競爭力的文化藝術、展覽、電影、電視劇、動畫片、網絡遊戲、出版物、民族音樂舞蹈和雜技等產品和服務的出口,抓好國際營銷網絡建設。支持動漫、網絡遊戲、電子出版物等文化產品進入東盟市場。鼓勵文化企業通過獨資、合資、控股、參股等多種形式,實現落地經營。辦好國家重點支持的文化會展,通過中國(深圳)國際文化產業博覽會、中國國際廣播影視博覽會、北京國際圖書博覽會,以及中國—東盟博覽會、中國西部文化產業博覽會等,推動廣西文化產品和服務向東盟國家出口。支持企業參加境外圖書展、影視展、藝術節等國際大型展會和文化活動。各級政府提高行政效能,推進“走進東盟”便利化服務。進一步簡化“走出去”人員出國(境)審批手續。並為企業提供便捷通關、結彙和出口退稅等相關服務。商務、外事、公安、外彙管理、海關、出境檢疫、稅務等管理部門,製定和實施支持企業“走進東盟”的具體便利化措施。撥出專項經費,獎勵文化產業出口的先進單位和優秀企業,獎勵東盟在廣西落戶的優秀企業,扶持東盟國家的文化企業在廣西建立總部。
(四)發展壯大“走進東盟”的文化企業
企業是市場的主體,廣西文化產業“走進東盟”主力是文化企業。一方麵,爭取中央政府和自治區政府加大對文化產業的投入,通過貸款貼息、項目補貼、補充資本金等方式,支持設在廣西的中國—東盟文化產業基地建設,支持文化產業重點項目跨區域整合,支持文化領域新產品、新技術的研發和大宗文化產品與服務出口,引導並鼓勵“走進東盟”文化企業積極利用中長期出口信用保險和海外投資保障經營權益;另一方麵,降低準入門檻,落實國家和自治區關於非公有資本、外資進入文化產業的有關規定,根據文化產業的不同類別,通過獨資、合資、合作等多種途徑,積極吸收社會資本和外資進入政策允許的文化產業領域,參與國有文化企業的股份製改造。
采取多種政策措施,培育一批有實力、有競爭力的骨幹文化企業“走進東盟”,增強我國特別是廣西文化產業的整體實力和國際競爭力。進而推動成長性好、競爭力強的文化企業或企業集團實行跨地區、跨行業聯合或重組,盡快壯大企業規模,提高集約化經營水平,促進文化領域資源整合和結構調整。引導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麵向資本市場融資,培育一批文化領域的戰略投資者,實現低成本擴張,讓文化產業進一步做大做強,為文化產業“走進東盟”創造物質條件。
(五)加大財政金融對文化產業“走進東盟”的支持力度
鼓勵財政金融機構加大對文化企業的支持力度。設立自治區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在采取項目補助、貼息、獎勵等方式扶持文化產業龍頭企業、重點文化產業基地、重點文化產業園區、重大文化產業工程、具有示範性或導向性的文化產品生產和文化服務項目的過程中,向文化產業“走進東盟”傾斜。倡導擔保再擔保機構大力支持文化產業發展、開發文化企業“走進東盟”的貸款擔保業務品種。支持有條件的文化企業進入主板、創業板上市融資。支持符合條件的文化企業發行企業債券。積極爭取國家文化發展專項資金、中國與東盟150億美元信貸資金等各類國家政策性資金的支持,有條件的市、縣(市、區)也要設立文化產業發展專項資金,充分發揮財政金融對文化企業的引導和帶動作用。
落實九部委《關於金融支持文化產業振興和發展繁榮的指導意見》和廣西9部門聯合下發的對應《指導意見》,金融機構根據文化企業的不同特點,推動多元化、多層次的信貸產品開發和創新。對於處於成熟期、經營方式穩定、經濟效益好的文化企業,優先給予信貸支持。支持企業開展並購融資,促進產業鏈整合,建立文化企業無形資產評估體係,為金融機構處置文化類無形資產提供根據。積極探索適合文化產業項目的多種貸款模式,對有條件的文化企業,商業銀行可以用銀團貸款等方式提供金融支持。完善授信模式,加強和改進對文化產業的金融服務。根據不同企業文化的實際情況,建立符合監管要求的靈活的差別化定價機製。建立科學的信用評級製度和業務考評體係,設立專家團隊和專門服務部門,主動向文化企業提供優質服務。
(六)完善稅收、土地等政策與法律法規,為文化產業“走進東盟”服務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關於支持文化產業發展的優惠政策、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成後中國與東盟國家的減免關稅的政策、國家西部大開發政策和相關優惠政策,凡是政策有明文規定的,要不折不扣地執行;政策規定有限度的,要按照最優惠的執行。加大稅收扶持力度,優化稅收服務,提高辦事效率,加強稅收執法監督,確保稅收政策最大限度地發揮作用,為推動文化市場和支持文化產業營造良好的稅務環境。
國務院批準的《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發展規劃》規定:“支持北部灣經濟區在符合條件的地區設立保稅港區、綜合保稅區和保稅物流中心,拓展出口加工區保稅物流功能。”《國務院關於進一步促進廣西經濟社會發展若幹意見》指出:“支持有條件的地方設立海關特殊監管區域,加快推進欽州保稅港區、憑祥綜合保稅區和南寧保稅物流中心建設。”“開展與東盟、港澳地區貨物貿易、人民幣結算試點,擴大邊貿中央財政轉移支付資金規模,國家級邊境經濟合作區享受國家級經濟技術開發區優惠政策,進一步加大國家對口岸建設資金的補助力度。”國家關於建立保稅港區、與東盟和港澳地區貨物貿易及人民幣結算、擴大邊貿中央財政轉移支持資金規模、邊境經濟合作區享受優惠政策、加大對口岸建設資金的補助等政策,完全適用於中國與東盟開展文化產品與服務的貿易活動。《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保稅港區管理暫行辦法》規定:“保稅港區可以開展下列業務:(一)存儲進口貨物和其他未辦結海關手續的貨物;(二)對外貿易,包括國際轉口貿易;(三)國際采購、分銷和配送;(四)國際中轉;(五)檢測和售後服務維修;(六)商品展示;(七)研發、加工、製造;(八)港口作業;(九)經海關批準的其他業務。”可以說這幾條都是廣西對東盟文化產業互動可以利用的優惠政策。也就是說充分發揮國家在我區設立的保稅港區的作用,將大大有利於廣西與東盟文化產業和文化服務相互交易,合作共贏。
實行廣西與東盟文化產業共同發展的土地優惠政策,搞好文化產業發展用地布局規劃,大力促進文化產業集聚。在國家政策法律許可範圍內優先安排文化園區、文化企業用地,對列入自治區重點建設項目的文化企業用地審批實行“綠色通道”。優先保證與東盟相關的文化產業園區如中國—東盟文化產品物流園、中國—東盟創意印刷產業園、廣西文化產業城等的建設用地。文化產業用地應納入當地的土地利用總體規劃和年度計劃,列入自治區發展規劃的重點文化產業項目,包括大型市場、總部基地、研發中心等文化聚集區的建設用地,要確保用地優先辦理有關手續,盡量使用存量建設用地和未利用土地。在舊城改造中,按城市規劃要求,優先保證被拆除文化設施的恢複建設。新建的城區、居民住宅小區和各類園區,應把文化產業設施建設納入城市總體規劃和近期建設規劃,並優先保證建設用地。
(七)在保護文化遺產的前提下結合與東盟的旅遊業開發文化資源
認真貫徹執行國家《文物保護法》、《文物保護法實施條例》、《關於加強文化遺產保護的通知》和保護非物質文化遺產的政策法律,以及自治區《文物保護管理條例》、《民族民間傳統文化保護條例》,依法保護好我國包括廣西的物質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尤其是極易流失的非物質文化遺產。處理好保護和開發的關係,保護第一,開發第二,保護是開發的前提,沒有保護就沒有開發;開發是為了更好地保護,開發為保護提供必要的物質條件和輿論環境。中國與東盟文化交流曆史悠久,廣西與東盟多個民族民俗相通、族源相近,近幾年來隨著中國—東盟自貿區建成、廣西北部灣經濟區的開放開發和中國—東盟博覽會、南寧國際民歌藝術節等活動年年在南寧舉辦,文化交流逐年頻繁,文化交易不斷增加,人員流動增多成為常態,廣西與東盟的多條旅遊熱線已經形成。廣西應抓住機遇,運用自由貿易區的政策,規劃開展與東盟各國在非物質文化遺產領域上的交流與合作,促進廣西與東盟文化旅遊產業多方麵、多層次、多領域的合作交易。一是用好平台,利用博覽會、民歌節、各種國際論壇,組織客源,參觀交流各國民族民間藝術;二是共同研發,廣西與東盟國家研究人員合作研究文化遺產,開發文化旅遊資源;三是你來我往,廣西民族民間藝術家、專業藝術團體走進東盟,東盟國家藝術家和藝術團來廣西開展商業演出,廣播影視、圖書出版、印刷複製等行業都可以互通有無,相互提攜;四是旅遊對接,通過中國—東盟交通大橋梁、信息大平台、物流大樞紐等建立,加強廣西與東盟文化旅遊合作,海內外旅行社之間接軌,還可以建立和拓展中國與東盟的跨國旅遊公司,打造國際性戰略性投資旅遊集團。
廣西自然遺產、曆史文化、人文精神資源豐富,以壯旅為代表的少數民族非物質文化遺產十分豐厚。廣西已有2000多處不可移動文物列為各級文物保護單位,40多個和近200個項目分別進入國家級和自治區級非物質文化遺產目錄。但是至今未有一項自然、文化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代表作進入世界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名錄。而東盟的世界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享譽全球,如柬埔寨的吳哥古跡,泰柬接壤的柏威廈寺,印尼的婆羅浮屠佛塔和普蘭巴南寺廟群,等等。廣西積極開展申報世界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有利於提高廣西自然、文化遺產和非物文化遺產的知名度和美譽度,有利於做好自然與人類遺產的保護,有利於廣西與東盟的文化交流與合作,有利於廣西與東盟旅遊對接、促進旅遊業的發展。20世紀末廣西申報世界遺產的工作啟動,2000年以後廣西的申遺工作走上正軌,直到2007年廣西申遺初見成效。國家文物局從全國申報世界文化遺產的129個項目中,遴選出廣西的興安靈渠和寧明花山岩畫兩項,但兩個項目均申報未果。從設立世界遺產項目、入選世界遺產的規則以及我國獲得批準的世界遺產項目概況和世界遺產評選的趨勢來看,廣西申報世界遺產工作必須走擴大申遺項目的內涵和外延之路,一是重視世界自然遺產的申報,把桂林山水作為世界自然遺產“中國喀斯特”第二期申報;二是將花山岩畫擴大為花山文化,花山文化包括花山岩壁畫文化、大石鏟文化、銅鼓文化、壯民族風俗、壯族民間文藝、壯族世居建築等,以及以弘揚花山精神為主旨而創作的大量的美術、文學、音樂作品,不僅有非物質文化,而且包含大量的物質文化;三是將廣西富有特色的申遺項目與外省區同類項目“捆綁”申遺,如廣西花山岩畫可與甘肅的賀蘭山岩畫以及其他省區的著名岩畫,廣西的龍勝龍脊梯田可以與雲南的紅河哈尼梯田,廣西合浦與廣東廣州、福建泉州等“捆綁”申遺。廣西可借鑒貴州兩次申遺成功的經驗,黨委重視,政府支持,部門操作,加強管理,各方協作,借助外腦,用智慧和力量推動申遺工作,使廣西申報世界遺產和非物質文化遺產的工作實現零的突破,為推動廣西文物和“非遺”的保護工作,開發廣西與東盟的文化旅遊資源增添新的活力。
(八)在深化文化體製改革中放大東盟元素
2003年以來,黨中央倡導的文化體製改革,從北京、重慶、浙江、廣東、深圳、沈陽、西安、麗江等試點省市開始,在全國範圍內推開。2005年發出了《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深化文化體製改的若幹意見》(中發[2005]14號),2007年1月8日廣西壯族自治區黨委、人民政府發出了關於貫徹這一重要文件的《實施意見》(桂發[2007]9號)。2011年5月出台的《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在“保障措施”一節的第二條“深化文化體製改革”中,明確提出:“按照中央確定的文化體製改革的‘路線圖’、‘時間表’和‘任務書’,進一步加大力度、加快進度,完成經營性文化單位的轉企改製,建立現代企業製度。”
廣西深化文化體製改革,要樹立以改革體製推動文化產業科學發展的理念,改變以文化事業代替文化產業、以機製轉變代替體製改革的舊習慣,改變黨委包攬文化、政府辦理文化、國家提供完全免費文化的舊思路。經過幾年改革,基本形成黨委領導、政府管理、行業自律、企業自主依法運營的科學有效的文化體製。形成有利於調動文化生產者積極向上、自主創新、富有活力的運行機製。通過對文化事業單位的轉製剝離,對文化企業的改造重組,建成運轉有力的以公有製為主體、多種所有製共同發展的文化產業新格局。以科學發展為主題,以加快轉變經濟發展方式為主線,形成產業結構和區域布局合理,統一、開放、競爭、有序的現代文化市場體係,培育實力堅挺的主導產業和帶動全局的骨幹文化企業與戰略投資者,打造一批著名品牌,推進規模化、品牌化、網絡化經營,發展新型文化業態,增強多元化供給能力,使文化產業成為廣西新的經濟增長點和支柱性產業。
深化廣西文化製體改革,要周密考慮和利用廣西麵向東南亞的特殊區位,緊緊抓住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建成和廣西北部灣經濟區大建設的千載難逢的機遇,以擴大開放推動深化開革。從宏觀上深化文化管理體製改革,建立麵對經濟全球化、與國際公約和東盟各國體製相適應的開放的文化管理體製,為廣西文化產業“走出去、引進來”提供溝通平台和體製保障;同時,新的管理體製不能離開中國特色社會主義的基本製度,能夠應對中國與東盟國家意識形態的差異,提升中華民族優秀文化的影響力和凝聚力,在對外文化貿易、招商引資中有所警惕和防範,保衛我國的文化安全和國家利益。從微觀上打破舊體製僵化、保守、思維定勢的束縛,以大開放大開發大繁榮的姿態,組建大型文化企業和產業集群,參與文化產業國際競爭,在競爭中深化文化體製的改革,使廣西文化企業與東盟國家的文化企業互助互利、合作共贏。同時,鼓勵中小文化企業改革體製,在國家政策法律許可的條件下,采取更靈活的體製機製,以旅遊業為橋梁,與東盟國家的文化企業合作經營,或者到東盟國家開辦文化公司、建造文化工程、開辦文化業務。
廣西“十二五”規劃中的中國—東盟文化產品物流園區和出版物發行網絡體係,中國—東盟數字出版基地(北部灣國家數字出版基地)、中國—東盟創意印刷產業園區等廣西與東盟相關的文化產業項目中,要采取多種形式、靈活多樣的管理體製。園區中的文化企業,可以采取股份製,由中方控股,或外方控股;可以由我國文化國企獨資,或東盟國家文化企業獨資;也可以由中方和外方民營企業合資,等等。標準是有利於解放和發展文化生產力,有利於中國與東盟的和平外交和互利共贏,有利於推動廣西文化大發展大繁榮。
(九)加強和改善對麵向東盟的文化產業的領導和管理
黨委、政府加強和改善對麵向東盟的文化產業的領導和管理,是形成和發展麵向東盟的文化產業新格局的關鍵。各級黨委的領導和政府的管理必須進一步解放思想,加強和改善對文化產業的領導和管理。
1. 牢固樹立統領文化產業的科學發展觀
各級領導堅持解放思想、實事求是、與時俱進,在科學發展觀引領下,實施工業興桂、文化強桂戰略。像重視硬實力一樣重視軟實力,像關注經濟發展一樣重視文化發展,像抓工業項目一樣抓文化產業項目。加快發展文化產業,文化主管部門固然首當其衝、責無旁貸,但不能夠把文化產業僅僅推給幾個文化部門。黨委把關定向、科學民主決策,政府宏觀調控、加強管理,人大科學立法、加強監督,政協積極參與、建言獻策,各部門、各行業、各團體、各種社會力量形成合力,大力支持文化產業,才能推動廣西文化產業迎頭趕上和超過先進省區,實現跨越式發展。
2. 長規劃,短安排,宏觀調控,微觀搞活
貫徹落實國務院《文化產業振興規劃》、自治區“十二五”規劃和《文化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圍繞“把文化產業打造成為重要的千億元產業、成為國民經濟和現代服務業中新的支柱性產業的要求”,“把廣西建設成為在全國有較大影響力的區域文化中心,成為對東盟文化交流的樞紐、中國文化走向東盟的主力省區,成為我國西部文化產業高地和北部灣文化產業圈,成為具有時代特征、壯鄉風格、和諧兼容的民族文化強區”。《廣西文化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提出了發展六大重點文化產業,實施七大重點工程,建設一批重點項目。各級領導一定要轉變觀念,認準目標,抓住當下千載難逢的多重機遇,乘勢而上,切實將廣西文化產業發展“十二五”規劃的實施列入重要議事日程,把本規劃提出的目標任務納入本地經濟社會發展總體規劃,建立相關的考核、評價和責任製度,作為評價地區發展水平、衡量發展質量和領導幹部工作實績的重要內容。在黨委宣傳部門協調指導下文化行政和主管部門具體組織實施,相關部門密切配合,確保各項任務落到實處。各地相關領導班子定期召開會議,重點協調解決文化產業重大項目和文化體製改革推進中的具體矛盾和問題,確保文化產業重大項目能夠做到“策劃儲備一批、招商建設一批、做優做強一批”。
3. 加大對麵向東盟文化產業的投入
麵向東盟的廣西文化產業不僅具有經濟增長、富民強桂、建設小康的經濟意義,而且具有和平外交、穩定邊防、營造國家和平發展大環境、擴大中華文化影響力的政治意義。因此,各級政府必須加大對麵向東盟的文化產業的投入。采取經濟手段,按照政治與經濟互動的規律,支持與東盟相關的文化產業基地建設、重點項目及跨區域、跨邊境產業結構的整合,支持經營性事業單位改製轉企和國有文化企業的股份製改造,支持文化領域新產品、新技術、新服務的研發,支持有中華民族特色和廣西本土特色的大宗文化產品和服務的出口。
4. 完善政策與加強立法
當今時代,由於“文化越來越成為民族凝聚力和創造力的重要源泉,越來越成為綜合國力的重要因素,豐富精神文化生活越來越成為我國人民的熱切願望”,文化產業作為國民經濟的新興產業和文化建設的新引擎,在經濟社會發展的地位越來越重要,因而從中央到自治區,出台了一係列關於加快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法規,但仍然存在不夠完善、不夠配套、不夠與時俱進的問題。必須進一步完善關於文化產業發展的政策,使各項政策相互銜接,成為一個完整的體係。加強文化立法,既要將部分法規經過修改充實和實踐檢驗,經過全國人大審議並通過上升為國家法律,又要繼續製定和補充有關法規,並製定與之配套的地方法規,形成發展文化產業的法律體係。各級黨委和政府應增強守法執法意識,加強製度建設,提高執法政策和法律的水平,依法加強對文化產業的領導和管理,加強對知識產權的保護,嚴厲打擊各種盜版侵權行為,促進廣西文化創新能力建設,保護廣西與東盟國家的合法文化交流和交易活動。在原有政策和法規的基礎上,研究和製定《廣西壯族自治區文化產業促進條例》等地方性法規。
5. 加強組織工作,發揮有關組織的作用
自治區文化產業領導小組和文化體製改革領導小組,在組織領導廣西文化產業的工作中,把廣西與東盟的文化產業互動發展,作為重點之一。指導廣西文化產業“走進東盟”以及吸引東盟文化產業項目落戶廣西有關政策的製定,支持廣西文化產業投資公司等重要國有文化企業領導班子的組建,督促檢查廣西與東盟相關文化產業重大項目的立項和實施,表彰和推廣廣西與東盟文化產業合作共贏、取得良好社會效益和經濟效益的先進典型經驗,協調廣西與東盟相關文化產業涉及的重大事項。
做好信息服務工作,掌握廣西與東盟相關的文化產業動態,建立中國(廣西)—東盟文化產業數據庫和統計製度,完善中國(廣西)與東盟文化產業聯動發展的統計指標體係,按照有關政策和法律規定,及時公布中國(廣西)與東盟相關文化產業發展的信息。
6. 加強“走進東盟”文化產業人才培養,為“走出去,引進來”的工作提供人力資源保障
加強廣西麵向東盟應用型語言人才和跨國經營管理人才的培訓,培養一支具有全球視野和國際化戰略思維、熟悉國際規則和法律法規、精通市場開拓和跨國經營管理、外語熟練的複合人才隊伍。建立“中國(廣西)—東盟文化產業人才庫”,大力引進留學、海外就業的文化產業專門人才。鼓勵境外文化企業聘用所在國專業人才,促進人才交流提升。發揮有資質的專業培訓機構和有條件的高校的作用,建立文化產業人才培訓基地,加強對全區各級相關部門人員的政策、業務培訓,提高麵向東盟“走出去、引進來”的戰略認識水平和科學管理能力。
麵向東盟的廣西文化產業發展新格局的設計和實施,是一項龐大的係統工程。這一新格局的建構和落實,不僅對廣西文化產業的跨越發展具有戰略性的意義,而且對於貫徹執行我國對東盟“睦鄰、安鄰、富鄰”、和平發展、共創未來的對外政策,加強我國與東盟國家優勢互補和人民的友好往來,提升我國包括廣西在中國—東盟自由貿易區的戰略地位,具有重大的現實意義;對於廣西適應經濟全區化和區域經濟一體化趨勢,更好地利用國際國內兩個市場、兩種資源,促進廣西經濟全麵協調可持續發展,構築廣西國際區域經濟合作新高地和我國沿海經濟發展增長新一級,建設廣西連接中國與東盟的大通道大樞紐大平台,是一項有力的舉措。廣西具有落實這一新格局的地理位置、地緣政治和曆史文化優勢,具有黨中央和國務院提供的政策法規和平台條件,具有與東盟國家合作辦好中國—東盟博覽會、中國—東盟商務投資峰會、泛北部灣論壇、中國—東盟文化產業論壇等大型國際會展與會議的經驗,具有舉辦“廣西文化舟走進東盟”、“走進東盟—廣西旅遊大篷車—美在廣西”、南寧國際民歌藝術節和東南亞風情晚會等的曆練,具有廣西藝術團體、出版產業、新聞廣播電視電影等與東盟密切交流的基礎。同時也應當看到,機遇與挑戰並存、優勢與困難同在。在國際風雲變幻和南海並不平靜的複雜情況下,廣西與東盟的文化產業合作可能會受到某些幹擾;文化產業的某些意識形態因素,也可以成為跨國經營的障礙;廣西周邊廣東、湖南、雲南、海南、貴州等省麵向東盟文化產業的蓬勃(下轉第5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