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中國與歐洲各國的經貿關係(3 / 3)

(三)曲折前進的中德經貿關係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在冷戰的國際背景下,西德與中國之間基本不存在雙方政府的經貿關係,隻是東德與中國之間保持著各種經貿交往和合作關係。1972年西德與中國建交後,兩國經貿關係的發展總體良好,但是西德與中國的經濟貿易發展過程也不是一帆風順的。

1.西德與中國的經貿迅速發展(1972―1988)

1972年西德與中國建交時,兩國的貿易額僅為2.7億美元,1979年增長到21.9億美元。進入20世紀80年代,隨著兩國高層領導不斷互訪,相互認識不斷加深。而且中國的經濟、政治體製改革,也為兩國的經貿合作製度化創造了前提條件。西德的工商界,特別是一些大公司對同中國的長期合作發展信心增強,因此兩國經濟貿易關係穩定、持續發展,貿易額逐年上升。1985年西德與中國的貿易額增至31.41億美元,1986年為45.5億美元,1988年達49.18億美元,遠遠超過1984年兩國總理商定的目標――1990年爭取兩國貿易額達到40億美元。

與此同時,由於西德對進口中國紡織品和化工原料等部分商品的限製有所放鬆,中國對西德貿易中的逆差逐步減少。西德廠商也開始在華投資,1988年達到35家。西德與中國的一些談判多年的大項目,順利達成了協議。如上海大眾汽車合營項目、寶鋼熱軋板機和連鑄機進口技術合作、中國購買“空中客車”飛機,等等。1985年西德政府第一次向中國提供5000萬馬克“財政合作”資金,1988年增至2億馬克,技術合作資金達6500萬馬克。此外,西德政府還為中國購買船舶提供專項貸款約3億馬克;為上海地鐵第一期工程提供軟貸款4.6億馬克。

在科技合作方麵,1978年10月,西德與中國簽訂了政府間科技合作協作,為兩國科技合作奠定了法律基礎和條件。西德政府對發展兩國科技合作較為重視,投入了較多的資金。為了滿足中國引進技術的願望,同時也為了通過大型項目的技術轉讓同中國建立長期穩定的經濟合作關係,西德政府把較為優惠的技術轉讓作為同美、日競爭的手段。1979年5月,兩國政府簽訂和平利用核能合作協定。11月,西德與中國商定共同在中國研製年產3000噸生物蛋白質的試驗裝置,並在能源、冶金、石油、地質等領域簽訂了10個專業技術合作項目的協議,組成了副部長級的科技合作聯委會。1986年兩國簽訂了海洋科技合作協定。到1988年,兩國的科技合作在廣度和深度上都有了很大發展,合作的渠道逐步拓寬,不僅有政府部門間的官方合作,還建立了科研機構之間的對口聯係,合作的形式亦從單一的交換資料和一般性的互訪考察發展到以共同研究、合作試驗、聯合勘察、聯合調研、聯合設計、聯合舉辦學術討論會以及雙方科研機構之間的對口合作。

20世紀80年代中期開始,兩國在西藏和台灣問題上不斷出現摩擦。西德與中國經貿關係因而走向低穀。

2.20世紀90年代中國、德國經貿關係的恢複與發展1990年10月德國重新統一後,對華政策仍然以“高壓促變”為主。直至1992年下半年兩國外長互訪後,中德關係才明顯好轉。1992年12月,德國議會取消了過去限製對華合作的“製裁”決議。次年1月28日,德國聯邦安全委員會開會,作出了不批準出售給台灣潛艇的決議,隨後外交部發言人重申德國堅持“一個中國”政策。

在中德關係史上,這年是一個比較重要的年份。1993年9月,德國政府推出新“亞洲政策”,中國被列為該政策的重點。據此,德國主管經濟的“東方委員會”將亞洲和中國事務獨立出來,創立了“亞太委員會”,該委員會之下又單獨建立了一個“中國工作組”。11月,德國總理科爾第三次訪華。在同李鵬總理的會談中他強調,他這次訪問是要賦予德中關係以“新的質量”,加強同中國在政治、經濟和文化三個領域的合作,是德國外交政策的一個重要目標。中國領導人表示,中國、德國在世界上都有重要影響,又都處在曆史發展關鍵時期,雙方應抓住這一曆史機遇,在坦誠對話中增進了解,在相互信任中加強合作,在平等互利中發展關係。科爾表示,中國一貫支持德國統一,采取了與其他國家不同的態度,德國不會忘記這一點。德國政府將堅持“一個中國”政策,不與台灣發生官方關係,不售台武器,毫無保留地支持中國在台灣問題上的立場。訪問期間,雙方簽署了總金額達28億美元的20項經濟合同、意向書和貸款協議。

此後,中德兩國雖然在西藏問題和人權問題上仍數次發生爭論,但雙方的經貿關係的發展一直保持良好狀態。雙邊貿易額從1989年的49.9億美元增到1995年的137.1億美元,占中國同西歐貿易總額的27%,占歐盟15國對華貿易的34%。2002年雙方貿易額進一步上升到278億美元,幾乎相當於英、法、意三國的總和(298.8億美元)。德國不僅是中國在歐洲的最大貿易夥伴,也是中國在歐洲的最大出口國。雙方還達成了一係列大型合作、合資項目,涉及交通、電信、化工、能源等領域。其中突出的項目有:上海廣州地鐵、上海大眾和長春一汽、揚州客車、上海磁懸浮超高速列車、若幹電站等。德國除每年提供軟貸款的財政合作和無償援助性質的技術合作外,還結合大項目提供特殊的軟貸款或混合貸款。這種財政合作對促進改革開放、改善基礎設施、扶貧、環保、培訓人員以及大項目合作起了積極作用。

德國對華直接投資也增長較快。1992―1993年在中國吸納的外國直接投資中德國所占的比例僅為1%,而在1996―1997年間,這一比例提高到4%。年均投資項目300多個。考慮到官方數字隻計算那些實際轉入中國的投資,而沒有計算德國公司在中國的投資和再投資,德國在華實際投資還要高得多。比如,如果僅僅把大眾汽車公司在長春和上海的投資計算在內的話,那麼德國對華投資就將比官方數字高出一倍。應該指出的是,雖然迄今德國對華投資規模仍與其經濟實力不相稱,但其效果卻優於其他國家。

這主要是因為德國對華投資有下述特點:

①德國對華投資的行業基本上都是德國工業中占優勢的行業。如機械、電子、化工等。

②德國企業對華投資的數額較大。

1981―1993年德國企業對華投資的項目有578個,平均每個項目德方投資485萬美元,而同期全國平均每個項目外商投資僅為127萬美元。

不僅如此,德國投資項目的資金到位率也較高。如上海大眾公司正式成立於1985年3月,德方半年內即投資6000萬美元,使第一條裝配線於當年便順利竣工。

③德國投資項目較多地具有引進外資的帶動效應。

據統計,到1994年底,為上海大眾汽車公司配套而來華投資或轉讓技術的外國公司共有169家。當“桑塔納”轎車銷售占到中國轎車市場的一半時,許多外國公司如奔馳、福特、豐田等著名公司也積極與中國國內汽車廠家洽談合資項目,力求保住和擴大其在中國轎車市場的占有份額。

④德國投資企業比較注重產品質量和職工培訓、管理。

德國在華企業一般由德方人員負責生產管理,采用德國工業標準,對產品質量要求十分嚴格。為使中國職工適應德國設備操作和管理規範,他們不惜花費巨額資金,建立現代化培訓中心、培訓公司及維修站人員。21世紀開始的幾年,中國與德國的經貿關係發展勢態良好。正如2002年12月底施羅德先生在訪華時所說的,“好得不能再好”!隨著兩國政治關係的日益密切,中德的經濟貿易往來將會有更大的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