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代墓葬中腰坑的設置區域,有從中原地區的河南向周邊地區輻射的特點。河南、山西、河北、山東、陝西的一些商代晚期的墓葬內均發現有腰坑。同時一些地方不少墓葬除墓室底部有腰坑外,還有頭坑、腳坑和角坑等具有地方特色的遺跡現象。②
腰坑的內涵,從最初新石器晚期墓葬的腰坑內放置器物,經過商、西周、春秋時期,腰坑內放置的主要是殉人、殉狗或殉牲,到戰國以後又出現了完全殉葬器物的現象。這種變化大概反映了腰坑的性質從最初的產生,到商周時期在某些方麵已發生了一定的變化。腰坑最初產生時期的用意,大致可以從上述幾處新石器時代晚期墓葬中腰坑的設置情況有所了解,它們反映出原始宗教信仰的某些方麵,學者們對其用意進行了研究。淅川黃楝樹遺址的3座土坑墓,腰坑內放置一甕棺,內葬一嬰兒,墓室內墓主都為成年女性,“她們或因分娩難產,招致母子雙亡,出於親子之心,遂將其屍體同埋一墓”③。湖北省秭歸縣舊州河遺址的二號墓,墓底中部腰坑中放置一陶罐,罐內置一碗,碗中盛放一條草魚,陶罐上為人骨架,胸部覆蓋一件泥質黑陶缽,其位置正好與骨架下腰坑中的陶罐位置相對應。在湖北房縣七裏河、鄖縣青龍泉遺址內,也發現有的在墓主腰下挖有一坑,腰坑中都埋放陶罐(或陶釜)和陶缽,而且缽底都有意識地鑿穿一孔,仰蓋在陶罐(或釜)上。廣東封開縣鹿尾村新石器時代墓葬,墓底兩頭小坑及中間的腰坑內也放置隨葬品。這些石家河文化墓葬內腰坑設置,是為了放置隨葬器物和物品,反映了當時人們對靈魂的一些認識。器物底部有意鑽孔的行為,與仰韶、龍山等文化甕棺頂部開小洞,以便靈魂出入的作法一致,都是死者靈魂的出入通道,腰坑內放著的器物起到招引死者亡魂的目的。器物與棺中壙內的屍體“合二而一”,魂魄相聚。而甘肅永登蔣家坪馬廠類型土坑墓中腰坑內分層埋有豬、狗4隻,人骨1具,人頭1顆。“這與原始社會後期,可能是少數氏族顯貴害怕陰間的寂寞,並且出於某一種宗教信仰和風俗習慣有關,新石器晚期的墓葬中隨葬的豬頭、羊頭、人頭、豬下頜骨與少數民族“獵頭”的習俗相似,應是一種宗教意識的反映”。④
新石器時期這些不同文化墓葬內的腰坑,與商代墓葬內腰坑奠基的性質一致,區別是祭祀的方式或對象有所區別。進入商周時期,墓葬內腰坑的內涵發生了根本變化,不再以器物隨葬,而代之以狗或人殉葬,反映了腰坑的祭祀方式發生了改變。腰坑在商墓中的作用這一問題學者對其研究的頗為深入,認為使用腰坑的作用跟房屋奠基儀式性質相同。⑤在商墓腰坑中大量殉葬狗或人,與新石器時代腰坑的性質不同。商墓中在墓中建造腰坑,肯定是有其特殊功用的。商代是“國之大事,在戎與祀”的奴隸製國家,地下的埋葬方式也反映的是地上的現實生活。腰坑在一定程度上也反映的是身份地位的懸殊,體現著嚴厲的等級製度。(作者單位:通渭一中)
注解:
①⑤王誌友:《商周時期的腰坑葬俗》,華中科技大學學報·社會科學版,2006年第6期。
②西北大學曆史係考古專業:《西安老牛坡商代目的的發掘》,《文物》,1988年第6期。
③長江流域規劃辦公室考古隊河南分隊:《河南淅川黃楝樹遺址發掘報告》,《華夏考古》,1990年第3期
④李玉潔:《先秦喪葬製度研究》,中州古籍出版社,1991年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