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章 上智部總敘(2)(3 / 3)

宋真宗時,有上書言官禁事者。上怒,籍其家,得朝士所與往還、占問吉凶之說,欲付禦史問狀。王旦自取嚐所占問之書進,請並付獄。上意浸解,公遂至中書,悉焚所得書。已而上悔,複馳取之。公對:“已焚訖”,乃止。此事與文貞相類,都是舍身救物。)嚴震嚴震鎮山南,有一人乞錢三百千去就過活。震召子公弼等問之。公弼曰:“此患風耳,大人不必應之。”震怒,曰:“爾必墜吾門!隻可勸吾力行善事,奈何勸吾吝惜金帛?且此人不辦,向吾乞三百千,的非凡也!”遂命左右準數與之。於是三川之士歸心恐後,亦無造次過求者。

(評:天下無窮不肖事,皆從舍不得錢而起。天下無窮好事,皆從舍得錢而做。自古無舍不得錢之好人也。吳之魯肅,唐之於(由頁),宋之範仲淹,都是肯大開手者。

西吳董尚書潯陽公份,家富而勤於交接。凡衣冠過賓,無不延禮厚贈者。其孫禮部青芝公嗣成,工於詩字,往往以手書扇軸及詩稿贈人。尚書聞之曰:“以我家勢,雖日以金幣為歡,猶恐未塞人望,奈何效清客行事耶?且縉紳之家自有局麵,豈複以詩字得人憐乎?將來破吾家者,必此子也!”後民變事起,時尚書已老,青芝公以文弱不能支,董氏為之破產。人服尚書先見。

弘治間,昭慶寺欲建穿堂。察使訪得富戶三人,召之諭以共建,長興呂山吳某與焉。吳曰:“此不甚費、小人當獨任之。”察使大喜。吳歸語其父,父曰:“兒子有這力量,必能承吾家。”此翁之見,與河陽公同。)蕭何 任氏沛公至鹹陽,諸將皆爭走金帛財物之府分之,何獨先人收秦丞相、禦史律令圖書藏之。沛公具知天下要塞戶口多少強弱處、民所疾苦者,以何得秦圖書也。

宣曲任氏;其先為督道倉吏。秦之敗也,豪傑爭取金玉,任氏獨窖倉粟。楚漢相距榮陽,民不得耕種,米石至萬,而豪傑金玉盡歸任氏。

(評:二人之智無大小,易地則皆然也。又蜀卓氏,其先趙人,用鐵冶富。秦破趙,遷卓氏之蜀,夫妻推輦行。諸遷虜少有餘財,爭與吏求近處,處葭萌。唯卓氏曰:“此地陋薄,吾聞氓山之下沃野,下有蹲鴟,(芋也)。至死不饑,民工作布,易賈。”乃求遠遷,臻之臨邛,即鐵山鼓鑄,運籌貿易,富至敵國。其識亦有過人者。

董公漢王至洛陽,新城三老董公遮說王曰:“兵出無名,事故不成。故曰:明其為賊,敵乃可服。天下共立義帝,項羽放弑之,大王宜率三軍之眾,為之素服,以告諸侯而伐之。”於是漢王為義帝發喪,兵皆縞素,告諸侯曰:“寡人悉發關中兵,收三河士,南浮江、漢以下,願從諸侯王擊楚之弑義帝者!”

(評:董公此說,乃劉、項曲直分判處。隨何招九江,酈生下全齊,其陳說皆本此。許庸齋謂沛公激發天下大機括。子房號為帝師,亦未有此大計。

國朝盧廷選進士為楚臬,暴卒,良久而蘇,自言為項羽訟高帝事:高帝自遣九江王布弑義帝,而佯委罪羽,縞素發喪以欺天下後世。盧在漢即九江王也。事甚怪。)藺相如 寇恂趙王歸自澠池,以藺相如功大,拜為上卿,位在廉頗之右。廉頗自侈戰功,而相如徒以口舌之勞位居其上:“我見相如必辱之!”相如聞,不肯與會;每朝,常稱病,不欲與頗爭列。已而相如出,望見廉頗,輒引車避匿。於是舍人相與諫相如,欲辭去。相如固止之曰:“公之視廉頗孰與秦王?”曰:“不若也。”相如曰:“夫以秦王之威,而相如廷叱之,辱其群臣;相如雖駑,獨畏廉將軍哉!顧吾念之:強秦之所以不敢加兵於趙者,徒以吾兩人在也,今兩虎共鬥,勢不俱生。吾所以為此者,先國家之急而後私仇也。”頗聞之,肉袒負荊,因賓客至相如門謝罪,遂為刎頸之交。

賈複部將殺人於穎川,太守寇恂捕戮之。複以為恥,過穎川,謂左右曰:“見恂必手刃之!”恂知其謀,不與相見。姊子穀崇請帶劍侍側,以備非常,恂曰:“不然。昔藺相如不畏秦王而屈於廉頗者,為國也。”乃敕屬縣盛供具,一人皆兼兩人之饌。恂出迎於道,稱疾而還。複勒兵欲追之,而將士皆醉,遂過去。恂遣人以狀聞,帝征恂,使與複結友而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