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23章 柏拉圖與烏托邦(6)(1 / 2)

十二、有關城邦的建設與土地分配

城邦建設基於克裏特海島的地理特征。在城邦的公有製基礎上,土地分配權和所有權屬於城邦,而公民通過繼承、世襲擁有土地使用權。

城邦建設必須以土地為依托。對話中,克萊亞斯提出了“克裏特殖民地”,所以必然圍繞克裏特海島的地理特征進行描述。整個國家被合理劃分成5040塊,從城市中央向外輻射的12個部分。城邦中央為克洛提、亞宙斯和雅典娜的神廟。一個像雅典阿提卡市場那樣大的市集占據城邦中心的位置。市政廣場(廳)是城邦很大的建築,用以滿足公民大會的需要。

城邦土地實行公有製,每個公民都擁有自己的一份,主要通過繼承、世襲世代擁有。但土地最高支配屬於城邦。土地不能出售,公民也不會變成奴隸。所以也不會出現聚斂土地的壟斷階級。這樣的土地配給製度顯然有助於土地合理使用、人口的穩定和城邦安定。

十三、有關財富的分配

財富對這個城邦的人是沒有快樂可言的。而除此之外,任何野心、夢想、情感等個人事物都在這個城邦無處可尋。公有製的極力執行必然導致城邦人的痛苦生活,而這與柏拉圖建立理想國的最初目的是相悖的。

財富積累在城邦中是違法的。這讓我們很難想象其執行的嚴格性。為此必須做好這樣一些工作。首先,控製金銀的占有量,任何公民不得擁有金子和銀子。城邦的貨幣將以官鑄的鐵條、鐵塊的形式取代通常使用的金銀貨幣,任何人都不得獲得或積攢自己土地自然收獲四倍以上的財物,否則多餘的部分以充公抵扣。其次要消除貧富差距,由於每個公民都擁有一塊土地,同時不允許荒廢,這樣也已經成為可能。再次,由於製訂了維護城邦穩定的法律,對財富的欲望將為之消弭,一切違背城邦需要的追求將被勒令禁止。財富和權力不是令人快樂的,而內外紛爭和黨派傾軋也不複存在。

這個夢想美好的國度,如今讓我們看起來卻如此失望,因為在這裏做不成任何事:想攢錢致富或想攫取政治的人將受到懲罰;想創造些智慧性的作品,諸如音樂、詩歌和繪畫,不是嚴加限製,就是遭到整齊劃一的刪除,毫無創新性可言;想追求愛情、安逸地生活,卻隨時可以發現有別的男性公民合法地睡在自己妻子的身旁;保衛國家的事情除非是在外敵入侵的情況下才可能發生——因為城邦已經放棄了開墾疆土。柏拉圖給以我們的承諾似乎成為妄言,“生活快樂、友好相處”隻是他的一廂情願罷了。

十四、有關社會體係

公有製的施行和等級製度的實行,顯得矛盾和可笑。理想國極力追求公有以削弱人們之間的差異,卻將等級劃分得十分嚴格,以區別人與人的不同。集體與私人在兩種製度的施行下也顯得模糊起來。

至善至美是柏拉圖的追求,但經過他設想的理想並非至善至美。政治體係也相當保守刻板。這種企圖用限製發展的策略避免惡性競爭顯然是不合理的。柏拉圖的聰明之處在於他了解人的弱點,而失敗在於對人弱點的封殺。

公有製與社會等級的同時存在顯然是柏拉圖自我矛盾的所在,同時也是他與當時政治製度的矛盾。建立在私有製基礎上的公有製顯得荒謬起來。

作為一個私有製基礎上的公有製城邦,統治階級的身份也是矛盾的。在城邦統治集團由全民大會擔任。在全體城邦居民中存在著四個階級,他們各自履行著不同的榮譽和義務。階級差別既不能太大又不能太小。男人和女人一視同仁。這些在當今仍是難以實施的。

婚姻“公有”,必須符合城邦的利益。對於婚姻的權力,當事人是沒有的,屬於全體公民。決定婚姻的最後權力並不在他們自身而在於城邦的元老院。婚姻的追求在城邦的利益的對比下顯得過於微弱可憐。

外來居民和奴隸允許進入城邦作為城邦居民,他們應補充進本地人不屑從事的手工勞動和商貿活動;至於奴隸,他們既是個人財產,更是國家財產。作為國家基層勞動者,他們被分配到土地上勞動,交賦貢以保證城邦的物質需求。

十五、也談城邦的極權主義本質

在理想國,統治集團由督察員、元老會和公民大會組成。“秩序”和“正義”是城邦中的至高原則。做為一個集權統治,“個人意識”沒有生存的空間。這是一個多麼矛盾和混亂的集體,為後人留下的除了集權的引誘外,便是世人的長歎!

柏拉圖理想國作為一個極權的城邦。其統治集團自然十分龐大,政權機器也是相當複雜的。核心組成部分是:37位法律督察員、元老會和360名公民大會代表,其他管理機構和人員包括:祭司、女祭司、城市管理會、法官及陪審員。產生原則為世襲製與推舉製相結合的方式。統治集團監管最大表現是:城邦中人約束自己的行為也監管其他居民行為,而成為“自律製度的受動者”。使城邦事物處於優良引導下是管理者的工作要義,他們的另一重要任務是使城邦發展有條不紊,確保公民和社會體製得到監督和保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