博弈論可以分為合作博弈和非合作博弈,它們的區別在於相互發生作用的當事人之間有沒有一個具有約束力的協議,如果有,就是合作博弈,如果沒有,就是非合作博弈。
合作性博弈是指參與者從自己的利益出發與其他參與者談判達成協議或形成聯盟,其結果對聯盟方均有利。
非合作性博弈是指參與者在行動選擇時無法達成約束性的協議。人們分工與交換的經濟活動就是合作性的博弈。
兩家企業A、B合作建設一條汽車的生產線,協議由A方提供生產汽車的技術,B方則提供廠房和設備。在對技術和設備進行資產評估時就形成非合作博弈,因為每一方都試圖最大化己方的評估值,這時B方如果能夠獲得A方關於技術的真實估價或參考報價這類競爭情報,則可以使自己在評估中獲得優勢;同理,A方也是一樣。至於自己的資產評估是否會影響合作企業的總體運行效益這樣的“集體利益”,則不會非常重視。這就是非合作博弈,參與人在選擇自己的行動時,優先考慮的是如何維護自己的利益。
非合作博弈論最基本的分類有兩個:
一是按照博弈各方是否同時決策,分為靜態博奔和動態博弈。“囚徒困境”就是同時決策的,屬於靜態博弈。決策或行動有先後次序的,叫做動態博弈。但是,隻要局中人在決策時都還不知道對手的決策是什麼,也算靜態博弈。比方說工程招標,截止日期是10月1日,盡管有的投標者在9月上旬就投了標,有的到了9月下旬才投標,雖然決策時間有先後,但效果與同時決策並沒有什麼區別。
另一分類是按照大家是否都清楚各種對局情況下每個局中人的得益,分為完全信息博弈和不完全信息博弈。完全信息博弈指參與者對所有參與者的策略空間及策略組合下的支付有“完全的了解”,否則是不完全信息博弈。嚴格地講,完全信息博弈是指參與者的策略空間及策略組合下的支付,是博弈中所有參與者的“公共知識”的博弈。對於不完全信息博弈,參與者所做的是努力使自己的期望支付或期望效用最大化。
現實中的博弈多是不完全信息博弈,以軍事鬥爭為例,敵對雙方都盡量隱蔽自己的意圖,秘密地調動部隊,以期給對手以突如其來的致命打擊。而指揮人員必須在敵方情況不明了的情況下製定作戰計劃,這樣的決策過程就是一種不完全信息博弈。所以,在軍事鬥爭中,偵察員的作用是至關重要的。
在不完全信息博弈中最重要的是掌握信息,如果在掌握信息方麵處於不利的地位,那麼從總體上已經落敗了,在分析水平相同的條件下,必輸無疑;即便是分析水平較高,也不一定能贏。因此,占有信息是不完全信息博弈第一大事,誰在信息方麵落後了。那麼誰就先輸了一招。
博弈智慧
在不完全信息博弈中,如果各方在信息占有上是不對稱的,則占有較多信息的一方在競局中占優,因為他在分析計算時可以更明確。這就好比有人用魔術撲克和人打牌,他可以有辦法看出對方手中有什麼牌,自然是穩操勝券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