路虎沿著海岸線朝盤龍嶺方向駛去。
透過車窗,卓樂看著夜幕下波光粼粼的海麵,海潮湧動的聲音隱約傳來,舒緩卻澎湃。
路旁昏黃的燈光、幽暗的樹影落在他身上,忽明忽暗、交替輪換。
光影流動中,記憶的片段便如一張張照片在腦海不斷閃現。
繁雜、淩亂、無趣,偶爾夾雜些溫情。
那些在常十八眼中炫酷熱血的江湖往事,在他看來實在是乏善可陳——在江湖混了十幾年,那些事早就司空見慣到近乎麻木了。
打打殺殺、出生入死的江湖路,在卓樂七歲那年,三爺從荒郊野外將餓得奄奄一息的他救回來開始,便已經注定。
刀光棍影、喋血街頭,燈紅酒綠、紙迷金醉。
如果這是一場荒唐浮華的夢,便總會有醒來的一天。
出來混,遲早是要還的。
縱然僥幸躲過江湖中的仇殺報複,又如何規避官府律法的處罰懲戒、化解普羅大眾的排斥歧視?
“如果可以選擇,我想做一個好人。”卓樂想起第一次說這句話的時候,盤龍嶺上百花爭豔的絢麗芬芳。藍天白雲、陽光暖融,那個如今已無法想起模樣的女子站在花叢中含笑嫣然。
想起四年前讓常十八拋擲硬幣那晚,他似乎急著去做一件很重要的事情,現在卻始終無法記起究竟是什麼事。
2012年12月21日,那個預言中的世界末日,他到底經曆了什麼?
在醫院蘇醒過來,他的右手、右腳便成了這個樣子。
殘存的記憶中,似乎是他被幾十人襲擊報複,一場慘烈戰鬥後的結果。
記憶模糊、零碎、紛亂。
醫生說這是頭部受創造成的局部性失憶,有可能永遠都無法恢複。
卓樂在醫院躺了兩個月後,以聚眾鬥毆罪獲刑五年,自此消失於江湖。
三個月前減刑釋放,他無意再涉足江湖,隻想安穩度日,了此殘生。
吃過牢飯加上手腳不便想找工作自然不易,遭人白眼、工友排擠更是常態,換了幾份工作,直到大半個月前遇上蘇穎,才在燒烤店安了身。
他沒有再去找三爺,即便餓死街頭,他也不想再回到過去那種生活——事實上,他也回不去了。
“養沒有用的廢物還不如養條狗。”這是三爺的用人原則。
手腳雖殘,傲骨仍存。可以憑能力掙飯吃,又何必讓人當狗看。
“這麼多年拿命去拚,當年的救命之恩也該還清了。”卓樂閉上眼,此時車子已經駛進盤龍嶺,環山而上,窗外一片漆黑。
可是,真的能還清麼?
“你的命是我給的,我隨時可以拿回來。”曾經三爺如此說過,目光淩厲、臉色陰沉。
今晚三爺既然派人來找他,想來絕不是為了喝茶敘舊、把酒言歡。
該來的總會來。既然避不開,那就坦然麵對。
車子在半山腰停了下來,此處山勢平緩,有一座始建於唐貞觀年間、曆朝皆有修葺的神龍廟,規模宏偉、香火鼎盛,一年四季香客絡繹不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