8.足頂角測定法
囑患者在站立位拍足部X線側位像,把第1蹠骨頭、內踝、跟骨結節三點連成一三角形,頂角95°為正常。扁平足時可增大至105°~120°,高弓足可減少至60°。跟骨側的角正常為60°,扁平足時減少至50°~55°,高弓足時可增大至65°~70°。
9.足內、外翻試驗
檢查者一手固定小腿,另一手握足,作極度內翻或外翻活動,引起同側疼痛時說明內或外踝骨折;引起對側疼痛時,則屬側副韌帶損傷。但需與踝關節部位複合損傷相區別。
10.跟骨叩擊試驗
患者仰臥或坐位,檢查者以拳叩擊跟骨,若有疼痛發生,說明有跟骨骨折或踝關節損傷。
11.提踵試驗
患者站立位,先作健側60°及30°兩個提踵動作,然後則在患側作同樣動作,若患足不能作30°提踵,而隻能60°提踵,則說明該足跟腱斷裂,因跟腱隻能作30°以下的動作,並可使足尖站立,而60°動作則為脛後肌和腓骨肌的協同作用。
神經功能檢查法
神經功能檢查在骨傷科中相當重要,不僅因為脊柱、四肢損傷常伴有神經的損害,而且在診斷骨傷科疾病時,常需與神經係統方麵的疾病相鑒別。神經功能檢查應與全身體格檢查同時進行,應在病人的充分合作下,根據病史和症狀,有重點、有係統、認真細致地進行,並將檢查結果按精神狀態、運動、感覺、反射等項目依次記錄。
(一)肌力檢查
1.肌容量
觀察肢體外形有無肌肉萎縮、攣縮、畸形。測量肢圍(周徑),根據病人情況(成年人或兒童),規定測量的部位。如測量兩肢體應取相應的同一水平的重量;測量腫脹時取最腫處;測量肌萎縮時取肌腹部。通常測量大腿周徑取髕上10~15cm處;測量小腿周徑取小腿最粗處。通過肢體周徑的測量,可了解腫脹程度或肌萎縮程度等。
2.肌張力
在靜止狀態時肌肉保持一定程度的緊張度稱為肌張力。檢查時令病人肢體放鬆作被動運動以測其阻力,亦可用手輕捏病人的肌肉以體驗其軟硬度。如肌肉鬆軟,被動運動時阻力減低或消失,關節鬆弛而活動範圍大,稱為肌張力減低;反之,肌肉緊張,被動運動時阻力很大,稱為肌張力增高。
3.肌力
指肌肉主動運動時的力量、幅度和速度。檢查及測定方法如下。
(1)肌力檢查:肌力檢查可以測定肌肉的發育情況和用於神經損傷的定位,對神經、肌肉疾患的預後和治療也有一定價值。在作肌力檢查時,要耐心指導患者,分別作各種能表達被檢查肌肉(或肌群)作用的動作,必要時檢查者可先作示範動作。對於小兒及不能合作的患者尤應耐心反複地進行檢查,對於尚不能理解醫者吩咐的幼兒,可用針尖輕輕地給以刺激,以觀察患兒逃避痛刺激的動作(例如擬觀察腓骨肌肌力時,於足內緣給以刺激,腓骨長肌肌力存在則足外翻),可判斷其肌肉有無麻痹。懷疑肌力降低時,根據需要可行肌力測定。握力器是測定前臂指屈肌的最簡單肌力測定器。肌力測定一般不用任何特殊設備,僅通過肘關節運動加以阻力(對抗)的方法,囑患者作抗阻力運動,就能大致判斷肌力是否正常、稍弱、弱、甚弱或完全喪失。例如檢查股四頭肌肌力時,囑患者坐椅上(或仰臥於床上),患者膝關節屈曲,小腿下垂,醫者手置小腿下段前方,一麵囑患者伸膝,一麵施以對抗力觀察其力量強弱。此時,如股四頭肌肌力甚弱,則再囑其仰臥於床上消除肢體重力因素,觀察小腿能否作水平的伸膝活動,檢查患者握力時,醫者可將自己的2~5指並攏成圓錐形,囑患者用力握,觀察握力大小。檢查時應兩側對比,觀察和觸摸肌肉、肌腱,了解收縮情況。
(2)肌力測定標準:目前通用的是Code6級分類法:
0級:肌肉無收縮(完全癱瘓)。
Ⅰ級:肌肉有輕微收縮,但不能夠移動關節(接近完全癱瘓)。
Ⅱ級:肌肉收縮可帶動關節水平方向運動,但不能對抗地心吸引力(重度癱瘓)。
Ⅲ級:能抗地心引力移動關節,但不能抵抗阻力(輕度癱瘓)。
Ⅳ級:能抗地心引力運動肢體,且能抵抗一定強度的阻力(接近正常)。
Ⅴ級:能抵抗強大的阻力運動肢體(正常)。
(二)感覺檢查
進行感覺檢查時,病人必須意識清晰並高度合作。意識不清的病人,隻能通過觀察其對於疼痛刺激引起的反應如呻吟、表情痛苦、縮回肢體等,來非常粗略地推測其病變的程度。檢查前應使病人了解檢查方法及要求。檢查時讓病人閉目,告知在受感覺刺激時,應立即主動回答,避免暗示性提問。先全身檢查一遍,如發現有感覺障礙,再從感覺消失或減退區查至正常區,後再至過敏區。檢查部位應充分暴露,並進行兩側對稱區的比較。應注意感覺障礙的程序、性質,其界線可用筆在病人皮膚上劃出,並反複檢查核實,最後將結果在病曆記錄中按分布繪圖,從此感覺分布圖中,可以推斷病變的部位,並可用於以後隨訪比較。檢查者必須有全身感覺皮節及周圍神經分布的知識,按其分布的範圍,結合病史及其他神經係統體征,有的放矢地進行檢查。這樣才容易較快獲得滿意的效果。
檢查內容
臨床上,將感覺分為淺感覺、深感覺及皮質感覺三種。
1.淺感覺
淺感覺是指皮膚及黏膜的痛覺、溫度覺及觸覺。
(1)痛覺:痛覺可用各種方法檢查,最簡單、實用的方法是用圓頭針針尖以均勻的力量輕刺病人皮膚,囑病人回答:痛、不痛、尖的、鈍的。為了避免病人主觀的不正確回答,間或可用圓頭針針帽鈍端觸之,或將針尖提起而用手指尖觸之,以判斷病人回答是否正確。痛覺障礙有痛覺缺失、痛覺減退和痛覺過敏等。檢查時應掌握刺激強度,可從無痛覺區向正常區檢查,自上而下,兩側對比。
(2)觸覺:檢查時,常用的是用撚成細條的棉花,輕觸病人皮膚,囑病人每次感覺到時,即回答有或說出觸到之次數。每次給予的刺激強度應一致,但刺激的速度不能有一定規律,以免病人未受刺激而順口回答。由於觸覺在脊髓內通過對側脊髓丘腦束及同側後束兩條通路傳導,故在脊髓病變時其他感覺往往明顯障礙而觸覺仍可存在。
(3)溫度覺:包括溫覺及冷覺,可用分別盛有冷水或熱水的試管兩支,輪番接觸皮膚,囑病人說出冷或熱的感覺。測定冷覺的試管溫度必須在40~45℃之間,如低於5℃,或高於45℃,則在刺激時可引起痛覺反應。如欲精確測定其對冷熱程度的鑒別能力,則可以用10℃和50℃的水,逐步縮小其差別,來了解其能鑒別之溫度差為多少度,正常人能鑒別相差10℃左右的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