出了事故怎樣急救?
如果遇見了車禍,發現受傷者倒在地上或倒在車廂中,不要隨便動手,因車禍而受傷者,常有肋骨被折斷,也有插入心髒的情形,所以絕不能隨便移動受傷者,人工呼吸也不可隨便輕易施行。如果參加搶救的不是醫護人員,那麼應以數人分別抱住受傷者的頭部、胸部、腹部、手腳等,慢慢移動,盡量不使其變換姿勢運入車上,送醫院急救。
什麼是護照?
護照是發給公民出人境和在國外居留的身份證明。它是一國公民到國外旅行、居留的主要法律證明,是一個人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明。公民從一國到另一國從事旅行、留學、移民、貿易等活動必須持有本國護照,並同時具備有前往國的簽證即入境許可、這樣才能離開本國,出境進入前往國家。
因為護照主要作為公民通過各國國際口岸時的身份及通行證明,所以也有一些國家會頒發代替護照的通行證件。例如:美國的再入境許可證,英國的旅行證、身份證等等。
根據國際慣例,主權國家頒發的護照和其他代替證件,在世界範圍內通用,各國軍政機關都給以通行的便利,準許持照人前往世界各國。我國的護照上就用中、外文字標明:“中華人民共和國外交部請各國軍政機關對持照人予以通行的便利和必要的協助。”
我國護照的種類有哪些?
我國的護照主要分為三大類,即:外交護照、公務護照和普通護照。其中普通護照又分為因公普通護照和因私普通護照兩種。外交護照發給出訪的國家領導人、高級幹部及代表團的其他成員、我國常期駐外的外交人員等。
公務護照發給常駐國外機關工作人員及其他行使外交使命的臨時因公出國人員等。
因公普通護照發給國家派出的研究生、進修生、留學生、受雇於外國公司的工作人員等。
因私普通護照發給因私事出國的中國公民或僑居其他國家的中國公民等。
出國為何須持有護照?
公民在國際間往來,必須持有本國政府頒發的護照,這既是各國法律的普遍規定,也是一項國際慣例,並發展成為國際習慣法的一項內容。
護照是一國公民到國外旅行或居留的主要法律證明,是一個人的國籍和身份的合法證明。例如,持照人在國外居留期間如果發生意外事情,所在國首先依據護照,判明身份和國籍,決定如何處置。而護照頒發的外交領事機關也是要根據護照來決定是否提供外交保護和其他必要的幫助等等。因此,公民從一國到另外一國從事旅遊、留學、貿易、探親等活動或移民時,必須持有本國護照,並需要同時具有前往國的人境簽證,這樣才能離開本國國境進人前往國家。
公民出國向哪裏申請辦理護照?
按照我國法律規定,中國公民因私事出境,須向戶口所在地的市、縣公安機關提出申請。戶口在農村的可以向縣級公安機關提出申請,戶口在城市的,可以直接向市公安機關提出申請。北京市公民因私事出境,應向北京市公安局出人境管理處申
哪些人員不準出境?
根據有關規定,有以下幾種情形者不得出境:-刑事案件的被告人和公安機關、人民檢察院或者人民法院認定的犯罪嫌疑人;人民法院通知有未了結民事案件不能離境的;被判處刑罰正在服刑的;正在被勞動教養的;國務院有關主管機關認為出境後將對國家安全造成危害或者對國家利益造成重大損失的人員。
什麼是出境登記卡?
出境登記卡是隨護照附發的一種出境許可證,也是我國出人境管理、邊防檢查機關掌握出境人員情況和實施涉外信息係統管理的重要資料。
多次出境是否每次都要辦理出境卡?
根據規定,自年月日起,持因私普通護照的人員回國後再出境不論與前次出境間隔時間長短,出境事由是否改變,前往國是否一致,隻要有有效護照和前往國的有效入境簽證,就不需再次申請出境卡了。
什麼是有效護照?
護照不是永久性的證件,它有一定的有效限期,在有效期內即為有效護照,是發生法律效力的證明。有效期限過後,即屬無效護照,喪失了法律效力。
我國的因私普通護照的有效期為年,期滿後可再辦理延期手續。
怎樣辦理護照延期?
我國的護照有效期為年。期滿後可以延期二次,每次不超過年。申請延期應在護照有效期滿前提出。
在國外,護照延期由中國駐外的外交代表機關、領事機關或者外交部授權的其他駐外機關辦理。在國內,定居國外的中國公民護照的延期,由省、自治區、直轄市公安局(廳)及其授權的公安機關出人境管理部門辦理;居住國內的公民在出境前的護照延期,由原發證或者戶口所在地的公安機關出入境管理部門辦理。在辦理護照延期時,應回答有關的詢問並履行以下手續:遞交即將期滿的有效護照。交驗戶口簿、身份證或者其他戶籍證明。填寫延期申請表。知呈交二寸黑白證件照片張。提交與延期事由有關的相應證明。同時,在辦理護照延期手續時,應注意以下幾個問題:護照即將期滿或簽證頁用完不能再延長有效期限,或者被損壞,不能繼續使用的,可以申請換發,同時交回原有的護照證件;要求保留原護照的,可以與新護照合訂使用。護照的延期和頒發須是正在使用中或者實際需要的,即正在國(境)外或即將出國(境)。
持證人領取護照後從未出國(境)的不予延期。
護照丟失了怎麼辦?
護照是國家主管機關發給本國公民出入境和在國外旅行、居留使用的合法身份證明和國籍證明。持照人應對護照妥為保管,防止丟失棗損壞。北京市公民如因不慎在本市遺失了護照,應立即向遺失地區、縣公安機關申報,並憑上述公安機關出具的證明前往市公安局出入境管理處備案,然後持證明到《首都公安報》辦理護照掛失聲明手續,待“掛失聲明”刊載後,持“掛失證明”到北京市公安局出人境管理處申請辦理新護照。具體辦法是:領取護照後尚未出境,自護照簽發之日起個月內丟失護照的,在出境事由、前往國家或地區均不改變的情況下,可憑“掛失聲明”重新辦理。
領取護照後尚未出境,自護照簽發之日起個月後丟失護照的,需按重新申請護照辦理。
出境後又返回國內丟失護照的,可持本人在國外的身份證明(主要指在國外的身份證、居留證、注冊的學生證、就職證明)申請補發護照。在外埠丟護照的,可持遺失地公安機關出具的遺失證明,先在《首都公安報》辦理護照掛失聲明手續後,再申請補發護照。在國外丟失護照,持中華人民共和國旅行證或者其他入境證件回國的,可憑中華人民共和國駐外使館出具的有關證明和人境證件及在國外的身份證明申請補發護照。
丟失我國駐外使、領館簽發的護照的,持原戶口所在地派出所出具的出國前係北京市常住戶口的證明申請辦理。
領取護照時應注意什麼?
凡領取出境證件者,須按照如下規定辦理:申請人領取護照提交“領取出境證件憑單”和本人居民身份證或本人戶口簿,申領前往港澳出境證件的還須憑公安機關的“通知單”前來領取證件(“通知單”發至申請人工作單位或家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