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二十一章(3 / 3)

(7)忌諱全盤否定、故意與人為難。有的人專門喜歡表示與別人不同的意見。如果你說這是黑的,他就硬說是白的;但是如果下一次你也說這是白的,他就又反過來說它是黑的了。這種處處故意表示與別人看法不同的人和處處隨聲附和的人,一樣都是不真誠的,甚至是惹人憎惡的。

聽了對方說話之後,發現其中有一點自己不大同意,立刻就提出異議,而對方一聽,也就立刻以為自己的意見全被否定了。在這種場合,我們一定要記得預先說明哪一點,或者哪幾方麵,自己是完全同意的,然後指出自己與對方意見不同的隻限於某一點。這樣,即使你所不同意的是對方意見的主要方麵,但是你最好仍能預先表示對方意見中你所同意的各點,即使它是最不重要的一點。這並沒有什麼不老實的地方,因為你並沒有作違心之論。你之所以要這樣做,是為了緩和一下談判的氣氛。

不要令人認為你抹殺了他的一切,而且一點也不承認他的好處,這樣就可以使談話很融洽地進行下去了。無論你的意見和對方的意見距離多遠,衝突多厲害,我們要表現出一切都可以互相商量,並且相信無論怎樣艱難,大家都可以獲得比較接近的看法。任何事都可以談,至於你不知道的事情,不要冒充內行,因為這是一種不老實的自欺欺人的行為。你知道多少,就說多少。即使一個最有學問的人,也必有不知之事。所以,坦白地承認你對於某些事情的無知,讓別人覺得你的談話有值得思考借鑒的價值,沒有虛誇,沒有吹牛。

5.姿態禁忌

姿勢是內心狀態的外部表現,完全依你自己的情緒、感覺與興趣而定。姿勢不是衣服,你可以根據你的欲望加以改變,而且得由你的內心感覺,才可以表現出來。

除了演說的時候,大部分的談判總是以坐下來會談為主的。關於坐的問題,有很多種不同的方式,有的人喜歡坐在人們的中間,讓大家圍坐在自己的身邊;有的喜歡坐在會場的角落,不讓大家清楚地瞧著自己;有的喜歡坐在聽眾的外圍,主要用意是不讓大家看得仔細。但是,談判的座位自然是會談雙方互相對著,讓大家可以瞧得清清楚楚。不過坐的時候,姿勢要自然,而且要保持端正,切不可斜靠在椅中。有的盤起腿、有的把手臂擱在椅背上,這些都是引人輕視的忌諱的動作,必須加以注意。

談判者應當集中注意於真情的流露,而姿態卻是幫助你真情流露的工具。這工具愈放得適當,在需要應用它們的時候,就可以立刻派上用場。然而姿態盡管是內心狀態的外顯,但下麵幾條原則是應當注意的:①不要重複姿勢,無論任何一種姿勢,重複了總會令人覺得乏味。②做手勢的時候,不要隻從肘部做起,這樣會使人覺得你的手勢不自然。③不要把姿勢結束得太快。譬如當你伸出手指指向前麵,這種姿勢是幫助你說話的語氣,那麼你絕不可立刻把手縮回,最好等到說完了一句話以後,才縮回那手指。④想保持姿勢的自然,是必須要練習的,也許在練習時有些覺得勉強,但經過多日後,便可以漸漸成為自然。⑤你得注意,勿讓你的動作或姿勢,減低聽眾對你說話的注意力;許多人的動作過多,而使聽眾都注意到他的動作上去了。

說話的態度是談判技巧的基本原則,態度不是指你的行動,而是指說話的本身。所以你要使說話態度自然,切忌做作。有一種方法,就是把自己當作一位講師,正對一般學員講解一樣,別人隻會尊敬你的意見,不必有什麼恐懼,更不必擔心什麼,一定可以非常自然的。我們的手是最會說話的了。我們不必每一句話都配上手勢,因為手勢做得太多,會使人覺得不自然。可是在重要的地方,配上適當的手勢,就會引起人們的注意。如果能夠使人在聽你講話的時候,不但有得聽,而且還有得看,那你幾乎可以不必擔心對方的注意力會從你的身上遊離開。不自然的手勢,會招致許多人的反感,造成會談的障礙。

美國著名的心理學家威廉·詹姆斯,曾寫過下麵一段話:“姿態動作好像是跟著感覺的,但實際上姿態動作和感覺是同時發生的,所以我們直接用意誌去糾正姿態動作,也就是間接去糾正了感覺。例如我們失掉了愉快,唯一的恢複方法,便是快活地坐起來,主動說話,愉快就似乎已經和我們同在一處了。如果這辦法還不能達到效果,那便不再有別的方法了。所以,當我們感覺到勇敢時,我們就會真地變得很勇敢。用我們整個意誌去達到目的,是用你的勇敢去代替懼怕的最好方法。不過,你必須先準備好一切姿態動作,否則恐將仍舊不易生效。”

6.饋贈禁忌

談判活動中的饋贈禮品,主要是為了聯絡感情,增進友誼,促進談判進展。饋贈禮品本身不是一件大事,但是如果送禮不當,則比不饋贈禮物還糟。因此饋贈禮物也要講究技巧,需要掌握饋贈的有關禮儀與禁忌,如果草率從事,則可能適得其反。

一般來說,饋贈禮品禁忌主要有四個方麵。

(1)忌送禮不當。談判人員的文化背景不同,贈送禮品時必須考慮相關的禮儀習俗與禁忌。例如:西方人一般忌諱棕色物品,視棕色為邪惡凶喪之色;日本人認為綠色為不祥之兆,不喜歡印有狐狸圖案的禮品,認為狐狸是貪婪的象征;印度人將牛奉為神靈,絕不能向其贈送牛皮製品;阿拉伯人則不以酒類作為禮品;埃及人認為黃色表示不幸……

(2)忌禮物價值過輕或過重。禮物過輕一般會讓人覺得送禮物的人吝嗇或者是對談判沒有誠意。禮物過重的話會被人懷疑你是在賄賂對方,引起不必要的疑慮和戒備。所以饋贈禮物時,最好選擇具有民族特色的禮品。如我們可以選擇景泰藍製品、玉質項鏈手鐲、絲綢錦繡禮品、傳統工藝禮品以及水墨字畫、土特產品等。這些禮品既可以受到大多數外國人的喜愛,同時價格又不太貴。

(3)就是忌饋贈禮物不注意時間場合。一般來說,與對方初次交往不應當送禮。法國人喜歡下次重逢時饋贈禮品,英國人多在晚餐或看完戲後乘盡興之時送禮。我國則以在離別前贈送禮品較為合適。

(4)還要注意贈受方式。東方人和西方人的送禮與受禮方式存在著區別。按照我國傳統習慣,通常對禮品的包裝不大講究,接受禮品時通常不能當麵拆開。而西方人和日本人卻非常重視禮品的包裝;西方人接受禮品時則首先表示感謝,然後當麵拆看禮品,並對禮品表示讚賞。涉外談判人員應當了解相關習慣,以便做到“入境隨俗”。

7.宗教禁忌

宗教是神秘的,人們對宗教的認識也是各種各樣的。雷德雷強調宗教是人生對善的追求;而恩格斯則認為一切宗教不過是支配著人們日常生活的外部力量在人們頭腦中的反映。所以宗教既是意識形態的重要組成,也是一種文化現象。盡管宗教信仰中含有許多超現實的成分,但地域性的環境差異仍然對宗教信仰及宗教風俗起著一定的影響,故宗教社會中存在許多禁忌,這些禁忌都可能會影響到談判活動,所以如果談判對象有宗教信仰的話,要特別注意下麵幾點宗教禁忌:

(1)食物禁忌。許多宗教在宰殺動物上有禁忌,如伊斯蘭教禁食豬肉,印度教禁吃牛肉。由於有了這樣的禁忌,印度就出現了神牛遍地的現象。因為有這些禁忌,所以在談判的時候如果涉及有宗教信仰的人或者事,就要特別注意避開這些禁忌。

(2)時間禁忌。有的宗教對工作時間與工作種類有禁忌。有些宗教禁止在一定時間、地點工作,有些則反對某些形式的經濟活動,這兩類工作禁忌都影響到環境的利用途徑。我們每周六天工作、周日休息的作息製度就起源於宗教禁忌。《舊約·創始記》說主在六日內創造了天地萬物,第七天他要安息了,這一天,主的信徒也要放棄手中的工作而讚美上帝的造物之功。所以遇到這類談判時要注意不要把時間約在周末。

(3)對資源利用的禁忌。如東南亞有些農業地區認為采礦業甚至金礦業會傷了大地的元氣,因此采礦業一度受到限製;有的宗教對某些經濟活動有禁忌,如印度、非洲的一些部落,鐵匠屬於一個種姓等級,對非鐵匠來說,打鐵就是一種禁忌。

(4)繁殖、生死的相關禁忌。如猶太教有一條戒律“多產、豐收”,就是要引導人們早婚、多子;天主教反對墮胎。這些觀念對古代社會或許影響不大,但是今天人口爆炸的時代,對於推行限製人口增長的措施起著相當大阻礙。

(5)有些宗教對婦女參與社會活動與經濟活動有所禁忌。

當然,談判禁忌也不僅僅局限於這些方麵,而且在不同的時代、不同的區域談判禁忌也不同。但是細細分析談判禁忌的演變過程就不難發現,談判禁忌總是伴隨著社會發展而不斷變化的,所以要想在談判中取勝的話,就應該認真分析談判方的社會背景、文化習俗以及個人習慣等各方麵的禁忌,以便能靈活應對對方所提出的問題,避免碰觸對方的禁忌,使得談判順利進行。